人这一生难免会为疾病所困扰,像普通感冒一经治疗就会好痊愈。而有的慢性疾病是治疗不好的,需要靠吃药和自身来控制。而吃药是需要花很多钱的,为了减轻慢病患者负担。政府每年都会给慢性病患者给与适当的报销,那么,2021慢病报销比例具体是多少?有哪些新变化呢?土流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各地慢病报销最新政策如下:
一、2021慢病报销比例具体是多少?
1.常见慢性病报销标准
针对常见慢性病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其报销比例为60%。但年度报销总额上限为3000元。患者可以随时结报,也可以定期累计结报。常见慢性病包括高血压(Ⅱ、Ⅲ期)、冠心病(心肌梗塞)、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慢性溃疡性结肠炎、肝硬化失代偿期、糖尿病、风湿等疾病。
2.特殊慢性病报销标准
特殊慢性病的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其可报销费用直接比照同级医院住院报销政策执行,可每季度报销一次。特殊慢性病包括白血病、血友病、精神分裂症、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抗排治疗、血管支架植入术后等。
需要注意的是常见慢性病和特殊慢性病的可报销费用是该病必须的专用药品、检查和治疗费用。
二、2021慢病报销变化有哪些?部分地区新政策来啦!
1.2021西安市慢病报销变化
(1.1)变化一
今年1月1日起,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的,可以在住院医院直接申请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认定通过后次月起可以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享受慢病待遇人员在一级(含社区医院)、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150家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费用,符合规定范围的可以直接结算。
(1.2)变化二
可以申请二个以上病种,慢性病补助按认定病种年度费用限额确定,认定多个门诊慢性病病种的,补助标准按照最高的病种限额确定。
(1.3)变化三
参保人员持医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到门诊慢病定点医疗机构或持外配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与44种慢性病病种相关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可直接结算。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个人自付部分由参保人员直接与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结算,个人自付部分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
2.2021玉门市慢病报销变化
(2.1)变化一
由原来的38种调整为50种。I类(6种)、II类(16种)、Ⅲ类(19种)、Ⅳ类(9种)。其中,I类包括尿毒症透析治疗(慢性肾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及非透析阶段)、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型系统性红斑狼疮、恶性肿瘤放化疗期、白血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Ⅳ类包括痛风、骨关节炎、布鲁氏菌病、黑热病、包虫病、砷中毒、普通肺结核、支气管哮喘、甲亢。
(2.2)变化二
经鉴定患有两个及以上规定病种的参保职工,在单一病种年度最高限额的基础上,可在其它病种中选择一个病种增加限额,其中,I、Ⅱ类病种年度限额增加2000元; Ⅲ、Ⅳ类病种年度限额增加1000元。
(2.3)变化三
尿毒症透析治疗年度累计封顶线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其它病种报销比例由75%提高为80%。高龄(当年年满80周岁的老人)医疗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000元调整为3000元,增加了1000元。
总之,慢病报销比例是不设最低起付线的,但报销是有上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