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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各区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政策:多少钱一亩?附各区征收标准

2021年12月20日 16:29来源:土流网点击量:0

扬州,古称广陵、江都、维扬,作为江苏长江经济带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的发展建设必不可少,为了城镇建设发展,国家会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征用,而国家为了维护农民利益,也会相应的做出补偿。今天土流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扬州市各区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政策是什么?随土流小编看看你家的地值多少钱?

扬州土地征收-摄图

一、扬州市各区县征地补偿标准

2020 年11月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发〔2020〕95号,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的重要参考依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一起看看扬州各区县的标准:

1、二类地区

区片范围:广陵区(含生态科技新城)、邗江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区片综合地价:55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27500元/亩、安置补助费27500元/人。

2、三类地区

区片范围:江都区、宝应县、仪征市、高邮市

区片综合地价:47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23500元/亩、安置补助费23500元/人。

据了解,江苏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一类地区64000元/亩、二类地区55000元/亩、三类地区47000元/亩、四类地区40000元/亩。

根据全省经济发展状况,江苏省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具体如下:全省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亩32000元、27500元、23500元、20000元;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人32000元、27500元、23500元、20000元。

扬州市各区县征地补偿-摄图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

各县(市、区)土地征收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市政府上报省政府备案的现行标准执行。

以上就是扬州市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征收补偿标准了,这里要注意,青苗补偿和地上附属物补偿是另外计算的。所以大家如果家中土地被征收,一定要了解补偿清楚补偿的标准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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