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兴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兴山县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办法》的通知,表示耕地保护将执行新的政策,那2024年湖北宜昌兴山县耕地保护政策最新规定是怎样的?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有哪些?
一、2024年湖北宜昌兴山县耕地保护政策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1、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农业生产活动
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作物种植,粮食作物种植情形包括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和符合国土调查的耕地认定标准,采取粮食与非粮食作物间作、轮作、套种的土地利用方式。现状种植油、棉、糖、蔬菜等非粮食作物的可以继续保留,在种植过程中可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引导向种植粮食作物调整。
2、严格管控永久基本农田用途
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坚决做到“四个严禁”: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3、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与补划
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非农业建设不得“未批先建”。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经依法批准,应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基础上,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原则,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上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
4、坚决做到“三不得”“三批准”:
(1)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
(2)不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划和计划外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规模。经批准实施的,应当在“三调”底图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上,明确实施位置,带位置下达退耕任务。
(3)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
(4)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经批准实施的,应当在“三调”底图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上明确实施位置。
(5)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6)未经批准,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不得使用一般耕地。
二、2024年湖北宜昌兴山县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有哪些?
1、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
2、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关于梳理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加大建设用地保障力度的通知》(发改投资〔2020〕688号)要求,列入需中央加大用地保障力度清单的项目;
3、中央军委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军事国防类项目;
4、纳入国家级规划的机场、铁路、公路、水运、能源、水利项目;
5、省级公路网规划的省级高速公路和连接原深度贫困地区直接为该地区服务的省级公路项目;
6、原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民生发展等项目。
以上就是2024年湖北宜昌兴山县耕地保护政策最新规定及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相关内容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