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荒耕地复垦复种奖补政策是盘活闲置土地的 “催化剂”,但不少人搞不清 “哪些地能补”“哪些情况拿不到补”。今天就用大白话把补贴范围和限制条件讲透,让大家少走弯路。
一、补贴范围:这三类地块能享政策红利
奖补政策的覆盖范围有明确界定,并非所有抛荒地都能领补贴,核心是 “有条件、可复种、合规性” 的地块,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第一类:已确权的承包地中的抛荒地
最基础的补贴范围是农户合法承包且已确权的抛荒地。比如云浮市云安区明确要求,复耕的撂荒地必须是已经确权的承包地,平陆县也将各乡镇行政区域内通过 “农业农村部政务通” APP 核实的具备复耕条件的承包撂荒地纳入范围。这类地块有清晰的产权归属,复耕后责任主体明确,是政策优先支持的对象。
第二类:经核查具备复耕条件的地块
补贴只针对 “能种得出庄稼” 的地块,得满足基本农业生产条件。阳高县就明确,土地未被严重破坏、能进行正常农业生产的地块才算具备复耕条件。像地势平坦、土层深厚、有基本灌溉条件的抛荒地,复耕后能保证作物生长,自然在补贴范围内;而岩石多、土层薄、农机无法到达的地块,会被判定为无法复耕,不在补贴之列。
第三类:纳入官方台账的抛荒地
各地会通过国土调查、APP 核实等方式建立抛荒地台账,只有在台账内的地块才能申请补贴。鹤山市要求,复耕的撂荒地必须在上级下发的疑似撂荒耕地图斑内,且已在乡镇核查台账上登记在册;宁德市也会对照国土变更调查图斑摸清撂荒地底细,纳入台账的地块才可享受补助。这相当于给补贴地块上了 “身份认证”,避免随意申报。
二、限制条件:这五类情况拿不到补贴
即便地块在范围里,若触碰政策 “红线”,照样领不到补贴。这些限制条件各地虽有差异,但核心原则高度一致:
条件一:复耕后不能 “非农化”“非粮化”
政策的核心是保障耕地用途,复耕后若改变耕地性质或不种主粮,直接取消补贴资格。云浮市规定复耕后必须遏制 “非农化”“非粮化”,鹤山市更明确禁止挖塘养鱼、种植苗木果树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比如复耕后种上草皮、建大棚搞非农养殖,哪怕符合范围也拿不到补贴;而种小麦、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或油菜、花生等油料作物,才符合要求。
条件二:不能重复享受补贴
同一地块不能 “一荒多补”,已领过同类补贴的不再重复补助。阳城县明确,2020 年后享受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撂荒地,不能再领复耕奖补;梧州市也规定曾经获得补助的耕地恢复范围,不重复补助。比如某地块 2023 年领过地力补贴,2025 年复耕就不能再申请复垦奖补,避免政策红利被重复占用。
条件三:复耕后必须长期耕种,不能再抛荒
奖补政策反对 “短期复耕”,要求复耕后持续种植。云浮市要求复耕后的耕地连续耕作不得低于五年,否则会被追回补贴;鹤山市也规定奖补后三年内不得再撂荒。要是复耕当年领了补贴,第二年又让地荒了,不仅后续补贴没了,已领的钱可能还要退回去。
条件四:特定主体和情形排除在外
部分复耕行为不在补贴范围内。阳城县对承包方弃耕后自己复耕的不予奖补;鹤山市则明确,对自有承包地复耕的农民不补贴,重点支持合作社、企业等规模化主体。此外,因自然灾害隐患大、已硬化为晾晒场等无法耕作的地块,也被排除在补贴外。
条件五:弄虚作假直接取消资格
申报过程必须真实合规,造假会被严肃处理。云浮市规定,递交虚假资料、合谋套取补贴的,不仅拿不到钱,还会被追究责任;梧州市对耕地保护中弄虚作假的,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比如虚报复耕面积、伪造流转合同,一旦被查出,不仅补贴泡汤,还可能影响后续其他农业政策的享受。
三、总结:对好范围,避开红线,补贴不难拿
抛荒耕地复垦复种奖补的补贴范围有章可循,重点看地块是否确权、是否具备复耕条件、是否纳入官方台账;限制条件则聚焦 “用途合规、不重复领补、长期耕种、真实申报” 四个核心。
大家申请前可以先 “三查”:查地块是否在乡镇抛荒地台账里,查复耕后种的是不是粮、油作物,查自己有没有重复领过补贴。不清楚的就问村委会或乡镇农业站,按要求准备材料、合规耕种,就能顺利用好政策红利,让抛荒地变成 “丰收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