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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16年05月24日 11:59来源:遂昌县国土资源局点击量:0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遂昌县全面建设生态文明和实现科学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为此,根据遂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县域总体规划及交通、水利、旅游等部门专项规划,并结合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有关政策和遂昌县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等,特制定遂昌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土地——摄图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省委“八八战略”为总纲,围绕“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奋斗目标,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体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两山”理论,深入实施“经营山水、统筹城乡,全面建设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战略部署,积极落实“目标强县富民、空间东进西拓、产业扬长补短、民生与时俱进、发展科学持续”战略路径,加快建设“五美遂昌”。计划先导,保障民生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立足本地,盘活存量,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

基本原则:一是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加大“批而未征、批而未供和供而未用”土地的消化力度,盘活存量,全力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二是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有保有压,优先保障民生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转型升级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用地,保障民生,维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三是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发展;四是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标准,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遂昌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80.1580公顷(2702亩)左右,后备项目面积68.94公顷(1034亩)左右,占计划供应总量的38.27%。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遂昌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180.1580公顷,其中工矿仓储用地34.1907公顷,占19%;住宅用地9.0330公顷(其中商品房用地2.2000公顷,全县下山脱贫安置和拆迁安置用地6.8330公顷,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占住宅用地总量的81.7%。)占5%;商服用地27.4217公顷,占15.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3.6900公顷,占18.7%;交通用地75.8226公顷,占42.1%。

三、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以富民强县为重点,加快推进转型发展和构建生态产业体系,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国家鼓励类项目的用地需求,全力发展生态工业,积极发展原生态精品农业,大力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等禁止类项目安排用地计划。

1、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等土地供应,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运行和服务水平。本年度优先供应连直线二期、古院路网之路工程及衢宁铁路遂昌段用地。

2、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逐步提高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农民工工寓等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比例,确保该比例不低于全县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

3、推动工业提升与城市建设融合发展,加强遂昌-诸暨山海协作产业园建设,加快产业孵化平台、标准厂房和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四换三名”工程,积极打造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深化“两化融合”,依托浙江企协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积极打造阿里巴巴·遂昌产业带。加快供给侧改革步伐,突出亩均产值和税收导向,推动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努力破解企业融资瓶颈,提振工业发展信心。

4、做强做大旅游产业,以省旅游综合改革试点为载体,立足我县生态优势,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建设大景区,重点推进焦滩龙门景区开发、白马山旅游开发等项目的开发建设,加快关雎小镇、千佛山三期综合开发。完善大配套,着力推进遂昌金矿新游客接待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旅游接待水平。提升大服务,扎实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完善旅游产业化服务体系。发展大旅游,培育民俗文化游、休闲度假游、养生保健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工业旅游等六大特色旅游产品,形成多元化发展格局。

(二)优化空间布局

根据遂昌县县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关于城市空间发展意图和功能定位,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突出县城和中心镇、中心村发展力度,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大力实施“东进西拓”战略,形成“东工西居”功能布局,构筑“三城组团”联动发展格局。东城区突出产城融合发展,依托衢宁铁路开通,加快龙板山区块设施建设与项目落地。新城区以新区行政中心建设为契机,加快古院新区、新塘、后江、三仁等区块开发建设,积极发展科技研发、总部经济、休闲商务、生态居住等产业,完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打造宜居宜业现代化新区。老城区以城市更新和文化保护为主,加快完成荷花滩、东桥路、吴乐畈等区块规划建设。

2、集聚要素培育中心镇,着力提高妙高和石练两个省级中心镇的规划管理和建设水平,逐步扩大中心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实现权责利三者统一;加快完善中心镇公共交通、供水供电、商贸通讯、文化活动中心等功能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断夯实中心镇发展基础,尽快培育成为县域人口集中的新主体、产业集聚的新高地、功能集成的新平台、要素集约的新载体。充分发挥石练镇辐射带动中西部五镇六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将其打造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县域副中心。

3、加大工业用地土地供应力度,重点有云峰龙板山工业区块及云峰洋浩区块等。注重“四换三名”、亩产税收等工程,通过差别化的用地、用水、用电、税收等政策实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4、统筹兼顾建设新农村,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载体,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在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差距,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传统村落向现代社区、传统农民向新型农民的转型。继续开展危旧房改造、村庄整治、农村土地整治等项目,进一步完善农村文化、卫生和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保护耕地更加严格规范。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和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从紧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全县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标准农田保有面积均达到省政府确定面积,且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满足占补平衡要求。

2、促进节约集约更加有力。严格执行供地政策,建设用地地块在具备开发条件、符合规划前提下,努力提高供地率和用地效率,确保前5年土地平均供应率达到60%以上:严格按照浙江省“365”节约集约用地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城镇建设节地工程,工业建设节地工程,住宅建设节地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节地工程,农村建设节地工程,“百万”造地保障工程六大工程,引导工业向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功能区块集中,通过消化利用一批转而未供土地、清理处置一批闲置土地、挖掘一批工业企业存量土地、盘活一批工业园区低效利用土地、落实一批保障性住房用地,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积极开展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有偿使用,通过经济机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有效开发利用,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努力实现全县单位 GDP 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量同比有所减少,而用地综合容积率同比有所增加。

(四)加强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提高市场配置资源作用。进一步规范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出让预申请制度、工业用地出让区别年期制。有竞争性的基础设施用地开展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试点。进一步落实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制度,全面推动基准地价更新公布和应用工作,加快建立城县地价调查与监测网络体系。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力度,完善土地一级开发机制,增强政府住房保障和调控市场的能力。

四、计划的实施及保障措施

(一)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提高实际操作的灵活性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经公布实施后,不得随意变动。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等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应当于每季度末前,向遂昌县国土资源局提出计划修订方案,经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审核报丽水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划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具体地块,包括列入当年供应的正式项目和后备项目两部分,实行适度弹性、滚动管理。未列入计划和向社会公布的项目地块,无特殊情况不得供地,发改、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均不得为其办理任何审批手续。

(二)健全土地储备运行机制,加强政府对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能力

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科学编制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和土地储备开发计划,加大土地储备及前期开发力度,努力健全土地统一的“收、储、供”机制。

(三)加强计划实施的沟通协调,建立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

县国土、发改和建设规划等部门应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主动提供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支持帮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进计划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与县国土局、县建设局和县发改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四)建立计划执行情况的动态跟踪管理和定期分析制度

县国土资源局应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县政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及时会同发改、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五)建立计划执行监督和奖惩制度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应从自身职责出发,全面落实年度国有建设供应计划。对于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土地利用效益好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分配中予以优先支持。对于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高、土地利用效益不好、甚至出现违法违纪批地、用地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在下一年度指标分配上予以削减。

五、计划的实施与监督

本计划经遂昌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本计划由遂昌县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遂昌县国土资源局应依据本计划及时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案,严格按计划供地,各相关部门应紧密配合国土资源部门搞好供地计划的贯彻实施。

遂昌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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