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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

2016年05月26日 14:55来源:肥西县国土资源局点击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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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以下简称现行规划)于1999年编制完成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该规划实施以来,在切实保护耕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强依法用地意识、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肥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十一五”规划的实施,该规划逐渐呈现出规划目标过于单一、局部建设用地指标不足、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不合理等突出问题,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迫切需要对现行规划进行修编。

根据《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下达给肥西的土地利用控制指标,结合肥西县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依法编制《肥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大纲主要明确了2006-2020年肥西县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及土地利用重点工程,并提出了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土地利用

本轮规划基期为2005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近期为2006-2010年,规划远期为2011-2020年。规划范围为肥西县行政管辖范围,包括上派、三河、山南、高刘、小庙、官亭、紫蓬、桃花、花岗、丰乐等10个镇,高店、铭传、严店、柿树岗等4个乡,土地总面积2102平方公里。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结合肥西县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肥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突出保护基本农田

立足于落实粮食安全的地方责任,强化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由单纯的数量保护向数量和质量并重转变。各项非农业建设优先利用未利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2、节约集约用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项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加快各业各类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的过快增长。

3、统筹城乡用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立足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的思想,通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整合城乡土地资源,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妥善处理区域用地关系,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建设和谐肥西。

4、可持续利用土地,改善生态环境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贯彻环境优先的理念,正确处理土地利用与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充分发挥土地生态功能,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使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三)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1、土地利用结构

肥西县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显示,全县土地总面积210231.81公顷,其中:农用地165015.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49%;建设用地25123.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95 %;未利用地20093.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6%。

2、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利用程度较高,后备资源有限。2005年末全县土地利用率达90.44%,而现有未被利用的土地中主要是难以开发利用的河流、湖泊水面、沼泽等,可供开发利用的潜力有限。

(2)农村居民点规模大,集约利用水平不高。2005年末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8258.6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72.68%,人均用地指标267.67平方米,村庄内部布局不合理,空闲土地、闲置房屋较多,集约利用潜力大。

(3)人均耕地水平较高,但土地生产条件有待改善。2005年末全县人均耕地1.89亩,高于全国人均占有耕地1.40亩的水平,具有发展农业生产的良好资源条件,但县内农田灌溉配套设施条件较差,土地生产条件有待改善。

土地利用

二、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一)区域发展功能定位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安徽省、合肥市重大发展战略,紧紧围绕“141”发展战略,坚持打造“实力肥西、富裕肥西、旅游肥西、开放肥西、和谐肥西”,把肥西建成合肥现代化大城市副中心、安徽省会经济圈的先进加工制造业基地、全省和长三角优质安全农产品供应基地、华东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后花园、全国重要的现代化航空物流城。

(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到201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40亿元,一二三产业结构调整到9:62:29,总人口控制在100万人以内,城镇人口控制在40万人以内,城镇化水平达到40%,森林覆盖率达到20%。

202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13亿元,总人口控制在117万以内,城镇人口控制在60.84万人以内,城镇化水平达到55%,森林覆盖率达到30%,人民生活全面达到小康标准。

(三)土地利用主要战略

未来规划期间,肥西县土地利用重点实施四大战略:

1、优化布局战略。在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要解决土地利用供需矛盾,必须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上下功夫,要通过协调建设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在城镇规划区、重点项目选址部位腾挪基本农田,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在严格控制新增建设规模的同时,大力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实行城镇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相挂钩,通过存量建设用地的空间置换,为未来建设发展创造空间。

2、严格保护耕地战略。肥西县作为全省和长三角地区优质安全农产品供应基地,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严格保护耕地,严守基本农田红线,加强对土地综合生产能力的保护。

3、可持续利用战略。突出水资源保护,加强对生态功能区的土地用途管制,搞好城乡绿化,进一步完善农田林网,美化农田环境,提高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能力。

4、落实上位规划战略。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严格保障建设用地总规模及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并完成上位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义务量等目标。

(四)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保护耕地,从紧控制耕地占用,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

2、守住基本农田红线。强化基本农田管理,积极推进基本农田建设,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3、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建设用地合理需求,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

4、实行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适度开发未利用地,优先复垦废弃土地,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力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行耕地占补平衡。

5、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促进镇村绿化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建设生态肥西,打造绿色肥西。

三、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合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结构

规划期间,在不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适度开发未利用地,保障建设用地正常需求,提高土地农业垦殖率。

规划到2020年,全县农用地面积为165220.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59%,比2005年末上升0.10个百分点;其中,到2010年,农用地面积165093.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53%,比2005年上升0.04个百分点。

规划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27259.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97%,比2005年末上升1.02个百分点;其中,到2010年,建设用地面积26572.8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64%,比2005年上升0.69个百分点。

规划到2020年,全县未利用地面积为17752.6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4%,比2005年末下降1.12个百分点;其中,到2010年,未利用地面积18565.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83%,比2005年下降0.73个百分点。

(二)适当调整农用地结构

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方向进行,禁止擅自进行生态退耕,加大农用地整理力度,适当增加林地面积。

规划到2020年,全县耕地面积为112864.59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8.31%,比2005年下降0.09个百分点;其中,到2010年,耕地面积为112864.59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8.36%,比2005年下降0.03个百分点。

规划到2020年,全县园地面积为1096.66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66%,比2005年下降0.01个百分点;其中,到2010年,园地面积为1101.96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66%,比2005年下降0.01个百分点。

规划到2020年,全县林地面积为10585.6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41%,比2005年上升0.27个百分点;其中,到2010年,林地面积为10324.21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25%,比2005年上升0.12个百分点。

规划到2020年,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为40665.7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4.61%,比2005年下降0.18个百分点;其中,到201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40795.26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4.71%,比2005年下降0.08个百分点。

规划期内,全县牧草地面积保持7.41公顷。

(三)优化调整建设用地结构

适应人口不断向城镇集中的要求,增加城镇和工矿用地规模,进一步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力度,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提升基础设施比重,优化建设用地结构。

规划到2020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3435.40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12.60%,比2005年上升4.97个百分点;其中,到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3132.9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11.79%,比2005年上升4.16个百分点。

规划到2020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14301.14公顷以内,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52.46%;其中,到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15081.20 公顷以内,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56.75%。

规划到2020年,全县交通水利和其他建设用地控制在9522.59公顷以内,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34.93%;其中,到2010年,交通水利和其他建设用地控制在5440.02公顷以内,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20.47%。

四、统筹土地利用布局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从促进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出发,以有利于耕地和基本农田稳定为目的,合理分配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适当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为配合农产品深加工及农业产业转移趋势,加大农业产业设施的建设力度。

规划期内,为保障城关地区、重点城镇发展和重点项目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应适当调减上派镇、高刘镇、三河镇、山南镇、小庙镇的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桃花镇由于特殊地理位置及经济发展快速,规划期间不安排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未来建设发展预留空间;为落实耕地保有量目标,对建设项目较少,耕地后备资源丰富的官亭镇、花岗镇、铭传乡、柿树岗乡、高店乡等乡镇,适当调增耕地保有量目标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二)城镇体系布局

确立“强化极核、据点发展、连点成轴、形成片区、带动全县”的城镇体系发展思路,近期优先发展县域中心城市,促进城镇体系由低水平均衡阶段向极核发展阶段转变;远期全面培育协调发展县域城镇,形成有序合理的城镇网络:

①优先建设县域双中心策略:一方面以壮大上派镇为首要任务,加快其与周边小城镇一体化发展;另一方面以建设高刘新桥国际机场空港园区为重点,带动县域北部地区的发展。

②重点培育策略:选择若干个发展基础好、潜力大、受限制条件小的城镇为重点中心城镇,优先培育专业型和特色型小城镇,带动周边地域发展,并服务农村地区。

规划末期,肥西县域以综合型镇为纽带,以专业和特色型镇为发展支点,呈现县域中心城镇(综合型)——重点城镇(一级城镇、专业特色镇)——一般乡镇(二级镇)不同类型城镇协调发展的职能结构。肥西县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为“二核、三轴、四星、八点”:

二核:上派镇和空港园区;

三轴:沿合六、合安、合铜公路交通轴线,向纵深辐射的三条拓展轴;

四星:分别为三河镇、小庙镇、山南镇、桃花镇;

八点:分别为官亭镇、丰乐镇、花岗镇、紫蓬镇、高店乡、铭传乡、严店乡、柿树岗乡。

(三)生态安全布局

多途径安排生态建设用地,留足生态用地空间,建设保护生态旅游区,打造生态绿地系统,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1、环湖湿地及水源保护区

本区主要包括三河镇环湖区域、下派河区域的基本农田、重要湿地区域和水源地。总面积约200平方公里,其中水面占40%以上,湿地区域8平方公里。

内部生态功能:环巢湖区域是合肥生态重点保护和开发区域,维系区域的生态安全。生态服务功能以观光旅游和景观人居环境为主导,生态环境以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城市防洪为主导。

外部生态支持:本区外围主要是城市建设发展区、人群生活住区,巢湖提供了丰富的、多层次的生态服务功能,城市提升和支持景观生态系统的开发和保育。

发展方向:保育景观生态功能,发展休闲旅游、生态人居和生态农业,在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发展。

2、水源涵养区

本区主要包括上派及周边乡镇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和部分低洼区域的湿地。总面积预计200多平方公里。

内部生态功能 :本区生态脆弱,以土壤侵蚀敏感和生境敏感为主,生态服务功能以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为主导,辅助生态功能为水域小气候调节、生态景观。

外部生态支持:本区西部的紫蓬山生态区域,生态环境优良,在生态空间尺度上,提供了生态支持;东北部是城市主城区和高新区,为本区的生态资产的内外流通、生态旅游提供了条件。

发展方向:以生态保育、水体养护为重点,水土保持与生态区涵养相结合,防治地质自然灾害,适度发展农业观光旅游业等生态产业。

3、生态绿地保护功能区

范围:本区主要是紫蓬山森林公园及其周边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土地面积400多平方公里(包括120平方公里紫蓬山森林公园)。

内部生态功能:本区主要是山地丘陵区,是合肥的最高点,生态服务功能以林木生态与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导,辅助生态功能为生态景观。

外部生态支持:周围是形成的开发建设区,为本区提供旅游、休闲创造了良好条件。但随着人类活动的不断加大和部分开发行为的不规范,加重了对本区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的胁迫。

发展方向:以生态养护为重点,严格控制生态区的开发,重点保护森林资源、生物多样性和水土保持功能,充分利用自然山水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业和特色林业。

4、西部丘陵基本农田生态保育区

本区是肥西境内江淮分水岭岭脊地区,地域上主要属淮河流域,实际需要保养土地面积340多平方公里。

内部生态功能:本区主要是山地丘陵地带,生态服务功能以基本农田保护、林木生态与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导,辅助生态功能为生态景观。

外部生态支持:随着合肥科技创新示范区(科学城)和新机场等重大项目的建设,为本区提供旅游、休闲创造了良好条件。但随着人类活动的不断加大和部分开发行为的不规范,加重了对本区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的胁迫。

发展方向:以生态养护为重点,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保证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和质量不降低,不断增强区域的水土保持功能。充分利用自然山水资源,大力发展观光农业和特色林业。

主要包括湖泊河流、城镇农田建设生态功能区。该区主要是起缓冲作用,原则上以保护为主,适度地、有选择地进行城镇建设活动。

(四)土地利用分区

按照土地利用方向、主导用途及管制规则相对一致性的原则,根据肥西县不同区域土地资源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将全县土地划分为三个一级用途区和七个二级用途区。一级分区为:农业用地区、建设用地区、生态用地区。二级分区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业用地区、城镇重点建设区、扩展弹性区、农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生态用地区。

1、农业用地区

(1)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约为1100平方公里。该区域是肥西县内主要的粮食产区,除桃花镇外,在全县各乡镇均有分布。

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农业生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国防等重点建设项目无法避开区内农田的,需按相关规定严格审批。

(2)一般农业用地区

一般农业用地区,面积约为500平方公里。在肥西县14个乡镇均有分布,重点是上派镇、官亭镇、花岗镇、柿树岗乡、高店乡、丰乐镇等乡镇。

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本区农田不得随意改变耕作用途;凡确需占用本区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必须按照规定的条件,严格依法申报审批;占用本区内的耕地,除按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外,还必须缴纳相应的耕地开垦费,实行耕地先补后占;鼓励区内的其它用地转为农业用地;

2、建设用地区

(1)城镇重点建设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包括城镇现状用地区和为保障城镇空间发展的需要而预留的城镇用地区,主要分布在各乡镇城镇区域,面积约为30平方公里。

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不得擅自扩大区域规模,确需扩大的应首先利用非耕地和劣等耕地;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加强对闲置地的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已划入本区的耕地,在未进行建设之前,必须进行耕种,不得抛荒和闲置。

(2)扩展弹性区

扩展弹性区,分布在各个乡镇城镇用地外围,面积约为19平方公里。

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在不突破规划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且符合城镇规划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城镇建设;城镇建设发展布局不得突破扩展弹性边界;在建设未进行之前,区内耕地按一般农田进行用途管制;进行其他用地建设,要与城镇规划相协调,按照集中、集聚、集约的原则进行布局。

(3)农村建设用地区

农村建设用地区,分布各农村居民点区域,土地总面积约138平方公里。

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居民住宅、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不得擅自扩大规模;促进旧村改造,控制自然村落的无序扩张,促进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

(4)独立工矿用地区

独立工矿用地区,土地总面积约为14平方公里。

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工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用地标准;兼顾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做到有序开发,有偿开发,集约利用和有效保护;高污染性、危险性项目用地应当与人口密集的用地保持安全距离,避让基本农田保护区。

3、生态用地区

生态用地区,分布在各保护区及旅游用地区域,土地总面积约为232平方公里。

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区内土地主要为生态和旅游用地;严格禁止一切污染企业的发展,加强生态保育;除生态保护、景点建设外,禁止其它一切建设活动。

(五)乡镇土地利用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日常土地利用用途管制的直接依据。全区土地利用规划所确定的土地利用目标与空间布局,必须通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最终落实到地块。根据合肥市下达给肥西县的相关规划指标,依据各乡镇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自然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用地需求,根据各土地利用分区的调控方向,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趋势、资源环境条件等因素,分别制定各乡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以及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牧草地面积等预期性指标(详见附表),以加强对乡镇土地利用调控和指导。

乡镇规划应遵循上级规划大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并在大纲下达的相关控制指标范围内编制,建设用地增量和总规模不得突破相关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面积均不得低于上级规划下达指标,土地利用用途管制分区应与大纲确定的各分区及主导用途一致。

五、土地利用任务

(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1、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严格按上位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乡镇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县级规划分解指标,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和耕地不得高于县级下达指标,开发整理补充耕地应不得少于县级规划下达指标。在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空间布局的同时,应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不得降低。

2、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划期内,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100.00公顷以内,其中,规划近期,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1022.19公顷以内。

切实落实国家生态退耕政策,规划期间,重点巩固现有生态退耕成果,除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的项目外,规划期内原则上不安排新的生态退耕用地。

减少耕地灾毁。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积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等,严禁耕地重用轻养,提高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加强耕地灾毁防治力度。规划期内,全县因灾毁减少耕地控制在150.00公顷以内,其中,规划近期,因灾毁减少耕地控制在50.00公顷以内。

适度调整农业结构。合理引导农业内部结构调整,确保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规划期内,全县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控制在510公顷以内,且不得破坏耕作层。其中,规划近期,全县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控制在501.48公顷以内。

3、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为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占补平衡目标的实现,应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规划期间,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不低于3260公顷,其中规划近期补充耕地不得低于1573.67公顷。各类土地开发整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适度开发未利用地。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前提下,依据土地适宜性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宜耕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划期间,全县开发未利用地1840.09公顷,补充耕地1564.08公顷;其中,规划近期,开发未利用地1211.84公顷,补充耕地1030.06公顷。

加强对废弃地复垦。加强对废弃工矿等用地管理,优先复垦为耕地。规划期间,复垦废弃地152公顷,补充耕地114公顷;其中,规划近期,复垦废弃地35公顷,补充耕地26.25公顷。

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合理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加强对空心村和零星居民点整理,提高农村居民点集约利用水平。规划期内,全县整理农村居民点1062.56公顷,补充耕地921.92公顷;其中,规划近期,整理农村居民点417.81公顷,补充耕地313.36公顷。

积极开展农用地整理。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规划期内,通过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660.00公顷,其中,规划近期,通过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204公顷。

4、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依法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坚决实行基本农田“先补后占”,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4952.78公顷。

稳步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和高产农田建设,不断提高基本农田质量。规划期内,完成全县近50%的耕地整理,建设55000.00公顷标准农田;其中,规划近期建设标准农田17000.00公顷。

(二)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1、明确集约用地目标

按照建设节约集约型社会的要求,彻底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结合肥西县建设用地变化特点,确定规划期间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

到2010年,二三产业地均GDP提高到85.91万元/公顷,是2005年的4.01倍;2020年达到144.70万元/公顷,是2005年的6.75倍。

到201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较2005年下降了12.96%,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较2005年下降了37.24%。

到2010年,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226.54平方米/人以内,到2020年,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192.26平方米/人以内。

规划期间,二三产业增加值与建设用地增长弹性系数为134,地均投资强度为152万元/亩;其中,规划近期,二三产业增加值与建设用地增长弹性系数为256,地均投资强度为200万元/亩。

2、建立节约和集约用地准入机制

规划期间,各类新增建设项目用地,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用地标准。逐步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评估论证机制,优先安排高投入、高附加值、低污染的项目用地,限制低效、粗放的项目建设,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3、大力挖掘城乡用地内部潜力

建设项目首先考虑利用闲置土地,鼓励企业挖掘原有土地潜力,积极引导城乡建设向地上、地下发展。积极复垦工矿废弃地,鼓励整治空心村,大力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进现有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

(三)统筹城乡建设用地

1、合理增加城镇用地

适应城镇化发展趋势,引导人口向城市和重点镇集中,促进城镇集聚建设,合理增加城镇用地规模。规划期间,城镇用地增加1718.00公顷,到2020年城镇用地规模为2526.53公顷。规划近期,城镇用地增加1225.54公顷,到2010年城镇用地规模为2034.67公顷。

2、逐步缩减农村建设用地

结合新农村建设和重点工程搬迁,积极引导农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促进自然村落适度撤并。引导和规范农村闲置宅基地合理流转,提高宅基地的利用效率。规划期间,全县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130.00公顷,归并、整理农村居民点用地4587.46公顷,到2020年末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为14301.14公顷。规划近期,全县归并、整理农村居民点用地3258.68公顷,到2010年末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为15081.20 公顷。

3、适度控制独立工矿用地

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适度控制建设项目单独选址。优先保障环保、能源、重点矿产开发等项目用地,规划期间安排新增独立工矿用地102公顷,同期,通过复垦、归并等减少独立工矿用地302公顷。其中,规划近期,安排新增独立工矿用地35.00公顷,同期,通过复垦、归并等减少工矿用地45公顷。

(四)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1、生态建设目标

规划期内,使全县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良好并不断趋向更好水平的平衡,以生态经济为特色的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生态文化长足发展,基本形成循环经济型产业体系、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人与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体系、体现现代文明的生态文明体系、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增强。加强肥西县对现有生态湿地的保护,大力开展四旁植树,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0%,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恢复平原湿地系统生态功能,努力把肥西县建成人民生活富裕、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经济发展不如良性循环、社会文明进步的城市。

2、生态建设任务

大力推动“绿色肥西”建设,加快国土绿化步伐,重点围绕河流、城镇、农村居民点、旅游景点展开;以紫蓬山风景区、巢湖西岸风景带建设为重点,推广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保护特殊的环境和生态小系统;结合土地整理,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构建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生态型城市。

3、生态建设用地安排

(1)绿色长廊建设工程

新建林带300公里,补植完善200公里。实现铁路、高速、国、省道、干渠全部绿化达标;全面实施县、乡、村道绿化工程,结合村村通水泥路工程,重点实施村道绿色长廊建设。在农业开发区等适宜建网地区新建农田林网庇护面积10万亩。

(2)镇村绿化工程

全面实施建制镇和集镇绿化达标建设;以村庄绿化为重点,整体推进面上绿化,增加绿化总量。重点抓好10个乡镇所在地集镇和100个行政村绿化。城镇以街道、公共绿地为骨架,以机关、学校、工厂为重点,按照绿化、美化、香化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花、草合理搭配,形成城镇园林绿化体系。城镇绿化率达40%,人平占有绿地面积7平方米以上;农村以学校和农户房前屋后空闲地为重点,合理配置树种,实行全部绿化。

(3)水源涵养生态林建设工程

以巢湖和董岗水库边岸等重要地区1公里范围内重点营造水源涵养林,新增涵养林1万亩,改善城郊结合部生态环境和饮用水质量。

六、中心城区用地规划

(一)发展目标

肥西县中心城区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规划期内将围绕“接轨合肥、立足皖中、强化产业”的思路,结合合肥市“141”组团战略,将中心城区建设成为集传统文化、现代工业、生态休闲、居住旅游的功能多样化的开放型城市。

(二)规模控制

2005年,肥西县中心城区用地规模为1225.94公顷。规划到2010年,中心城区人口达到28万人,人均用地125.00平方米/人,建设用地规模达3500.00公顷;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达到40万人,人均用地121.00平方米/人,用地规模达到4840.00公顷。

(三)用地布局

规划期内,中心城区用地主要向东、南发展,适当向西、北发展,采用“整合老城,北向连接,两向拓展,两翼控制”的空间发展策略,形成“一心、两轴、四片区”的结构:

“一心” 即上派镇的老城区,是上派镇的核心;

“两轴”即合安路和派河两条发展轴;

“四片区”即派河以北片区(北片区)、现有镇区(中心片区)、上派新区(东片区)、合九铁路以西片区(西片区)。

(四)空间管制

为增强中心城区用地弹性,设定城区扩展边界,其范围为南至潭中水库以南约800米,西至谢高塘以东2523米,总面积为1800.00公顷。

为加强中心城区用地管理,促进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对中心城区设置现状建成区、允许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四个区进行分区管制。

现状建成区,是指中心城区现状建设用地区。该区面积1225.94公顷。区内土地利用以内部挖潜为主,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安排产业布局。

允许建设区,是指为保障城区空间拓展的需要而预留的用地区。该区面积3618.06公顷。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区内各类建设用地应按照城市规划确定的范围进行布局;新增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用地标准;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限制建设区,是指城区规模控制线以外、扩展边界以内的用地区域。该区面积1800.00公顷。农村居民点和其他建设用地,要与城市规划相协调,按照集中、集聚、集约的原则进行布局;规划实施过程中,在不突破中心城区控制规模和符合“两规”的前提下,建设项目可以在区内选址建设;在建设未进行之前,区内耕地按一般农田进行用途管制;在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已用完、且所有约束性指标没有被突破的前提下,经批准,区内土地可安排用于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或农村居民点缩并)的新增建设用地。

禁止建设区,是指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自然和历史文化环境,划定的禁止安排城镇开发项目的地区。该区面积530.00公顷。区内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严格保护城市空间体系控制的生态走廊。

七、重点项目用地安排

(一)重点交通建设项目

1、规划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要求,优化交通运输用地布局,提高交通运输等级,为肥西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支撑。到2020年,建设适应交通现代化要求和符合交通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公路水路交通的科技含量,促进交通运输现代化发展。

2、空间布局

充分利用城郊优势,立足肥西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合肥市场现代化大城市的辐射,结合“发展大旅游,培育大产业,形成大市场”的思路,科学制定与山、水、林、田治理及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县乡路网方案,加强和完善县乡公路“通达、通畅”工程建设,规划期末,全县形成“三横三纵一外环”的路网框架:三横即合六路、合安路、山长路,三纵即山高路、丰长路、三高路,一外环即以上派为中心的外环路。

3、重点项目

规划期间,安排交通运输用地1030.04公顷,其中,规划近期,安排交通运输用地450公顷。重点建设项目有:

机场  重点建设新桥机场,安排增加用地500.00公顷。

铁路  重点建设合武高速铁路,安排增加用地154.70公顷。

公路  重点建设环湖公路、方兴大道、新桥机场快速通道、城关外环公路、北张—将军岭、上派—南分路、上派—三河、南岗—上派、高刘—新仓、烟墩—三河、大蜀山—紫蓬山等公路,安排增加用地349.45公顷。

客运站  重点建设城关二级客运站,高刘、紫蓬山、花岗3个三级客运站,山南、严店2个四级客运站,以及孙集、刘河、金牛、新仓等21个五级客运站,安排增加用地12.67公顷。

航运  建设中派、丰乐、仓拐货运码头作业区,以及上派、三河、桃花岛、小孤山、派河口、三河口门等旅游综合码头,安排增加用地13.22公顷。

(二)重点水利建设项目

1、规划目标

规划期间,肥西县水利建设以提高肥西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粮食生产能力为核心,以保障粮食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巩固和提高肥西县防洪保安、抗灾减灾能力 ,突出节水增效。防洪标准高于10-20年一遇;圩区排涝标准不低于5-7年一遇。灌溉保证率实现淠史杭灌区达到80%,巢湖圩区提水灌区达到90%。

2、空间布局

水利建设工程主要有东南部巢湖湖崩治理、南部丰乐河综合治理,东部派河河道整治及防洪续建工程,以及各乡镇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农田基本建设、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3、重点项目

规划期间,安排水利设施用地672.79公顷,其中,规划近期,安排水利设施用地30.00公顷。重点建设项目有:

河流湖泊治理工程  重点实施丰乐河综合治理工程、潭冲小河卞小河综合治理工程、巢湖湖崩治理工程,安排新增用地613.79公顷。

防洪工程  重点建设蒋口河堤段防洪加固工程、派河河道整治及防洪续建工程,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安排新增用地33.00公顷。

水资源工程  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淠史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安排新增用地26.00公顷。

(三)重点旅游建设项目

1、规划目标

规划期间,肥西县将整合旅游资源,建设环巢湖、环紫蓬山两大旅游带,融入长三角旅游框架,争取将三河古镇、紫蓬山建设成为全省内有位次、全国知名的5A级旅游景区,将县城上派建设成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依托三岗、2814渔场、紫蓬镇、小庙镇、高刘镇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建成全国最大、全国有名的各具特色的、有特色产业支撑的星级农家乐聚集区。2020年实现全县年接待游客1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50亿元,把旅游业建设成带动全县的第三产业和相关产业发展的支柱产业。

2、空间布局

肥西县旅游发展总体布局为:“83310”,8是指肥西围绕“八名”即名山(紫蓬山)、名镇(三河镇)、名人(刘铭传)、名村(小井庄)、名湖(巢湖)、名园(三岗花木城)、名寺(西庐寺)、名企(江汽公司)。第一个3为三大景区(紫蓬山、三河、三岗);第二个3为打造三条精品线路;10为建设十大旅游景点。

3、重点项目

规划期间,安排旅游设施用地100.00公顷,其中,规划近期安排旅游用地13.00公顷。

重点建设项目有:紫蓬山进山大道和山门广场,三河、花木城、肥西老母鸡家园休闲度假区,新四军皖西北特委第四纵队旧址纪念馆,小井庄包产到户纪念馆二期,三岗和2814渔场旅游接待中心,保障招商引资旅游重点项目用地。

八、土地复垦整理开发

(一)意义

1、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标。规划至2020年肥西县建设占用耕地2100公顷,为落实占补平衡任务,需通过土地整理整理增加同等数量的耕地并保证质量不降低。

2、实现土地补充耕地义务及耕地保有量目标。上级规划确定至2010年肥西县补充耕地义务量为1369.67公顷;至2020年,肥西县因建设占用、灾毁等原因减少耕地3260公顷,必须加大土地整理力度,才能实现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目标。

(二)土地开发整理安排

规划期间,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不低于3260公顷,其中规划近期补充耕地不得低于1573.67公顷。各类土地开发整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适度开发未利用地。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前提下,依据土地适宜性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宜耕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划期间,全县开发未利用地1840.09公顷,补充耕地1564.08公顷;其中,规划近期,开发未利用地1211.84公顷,补充耕地1030.06公顷。

加强对废弃地复垦。加强对废弃工矿等用地管理,优先复垦为耕地。规划期间,复垦废弃地152公顷,补充耕地114公顷;其中,规划近期,复垦废弃地35公顷,补充耕地26.25公顷。

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合理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加强对空心村和零星居民点整理,提高农村居民点集约利用水平。规划期内,全县整理农村居民点1062.56公顷,补充耕地921.92公顷;其中,规划近期,整理农村居民点417.81公顷,补充耕地313.36公顷。

积极开展农用地整理。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规划期内,通过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660.00公顷,其中,规划近期,通过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204公顷。

(三)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工程

1、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科学设计,合理布局、规范管理。通过对田、水、路、林、村建设改造,达到 “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机能进、物能运、土肥沃、高产出”的标准;丘陵山区坑田、坡地基本实现梯田化。规划期间,建设标准农田55000公顷,增加耕地660公顷;其中,规划近期,建设标准农田17000公顷,增加耕地204公顷。重点区域为官亭镇、花岗镇、铭传乡、柿树岗乡、高店乡等乡镇。

2、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程

适度开发未利用地,加大废弃、闲置工矿等用地复垦及农村居民点整理力度。规划期间,土地开发整理3054.65公顷,增加耕地2100公顷;规划近期,土地开发整理1664.65公顷,增加耕地1369.67公顷。此工程在全县各乡镇均有分布。

九、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行政措施

1、建立政府目标责任制

各级政府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把规划实施列为政府任期考核目标的重要内容。国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划付诸实施。

2、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

国土部门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形成土地利用规划的分期实施方案,统筹安排阶段性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规模,推进规划方案的有序实施。

3、严格建设用地预审制度

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完善和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把好建设用地选址和规模审查关,引导各项建设按规划用地。对不符合供地目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4、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制定保护区管理细则,明确责任人,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闲置、荒芜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确因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占用基本农田的,须报国务院批准,并按“占一补一”原则,补划相当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

5、建立建设用地弹性管理机制

一是对城镇用地,在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区外,设立扩展弹性区,制定该区土地使用条件,在未突破规划规模的前提下,经许可,城镇发展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扩展弹性区内布局;二是对因重点基础设施等独立选址项目建设可能占用基本农田的,可以在划定基本农田时,考虑独立选址项目用地规模,适当多划一定数量的基本农田,使相关项目建设不影响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实现;三是设立规划修编的条件指标,允许规划实施进展快的乡镇,在社会经济发展指标和土地利用集约度达到一定程度时,进行规划方案的修改和调整。

(二)经济措施

1、积极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全面实现土地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完善的土地供应市场调节机制,通过地价来调节土地利用规模和布局,促进土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

2、拓宽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来源

抢抓机遇,用足用活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土地整理资金主渠道投入;建立地方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耕地保护、土地整理及土地开发和复垦;同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民营资本投入土地开发整理,允许增加耕地流转,促进土地开发整理产业化、市场化。

3、制定引导土地集约利用的激励机制

适应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新形式,积极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有序流转,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村庄改造投入机制;出台鼓励现有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优惠政策,引导企业进行建设用地内部挖潜和改造,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

(三)法律措施

1、明确主导地位

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调控上的主导地位,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纳入法制轨道,对未经批准违规用地者必须追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强化土地执法

严格按照规划和法律程序审批土地。国土管理部门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审批,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和基本农田占用审批制度,加强土地利用管理,严禁越权审批,严禁违法用地,对违反规划的行为及时处理。

(四)技术措施

1、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肥西县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提升规划管理的技术手段,增强规划管理的灵活性,提高工作效率。

2、开展规划执行情况监测

通过土地利用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公众监督等手段,开展规划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测,及时收集规划执行情况信息。

3、适时评估规划实施情况

根据需要不定期对土地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掌握规划实施动态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制订有针对性的规划管理决策,实现对规划实施的有效调控。

(五)社会措施

1、加大土地规划宣传力度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通过报刊、媒体、流动宣传等形式,宣传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政策以及土地规划的法律地位,提高社会各界按规划用地管地的意识,自觉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

2、建立专家咨询评议制度

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家库,不定期召开专家会议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议,及时调整规划实施方案和对策措施,以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3、完善规划实施公示制度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要进行公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让公众了解规划内容并监督规划实施。因特殊需要不可抗拒修改规划的,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并对规划修改方案进行听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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