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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城市土地规划2006----2020年 ,看看你家有拆迁吗?

2016年05月26日 17:24来源:点击量: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实现把菏泽市建成为鲁苏豫皖边界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提高菏泽商业的综合竞争力和区域辐射能力,充分满足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本规划依据《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4]18号文件)、《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的通知》(商建发[2004]180号文件)、《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和《菏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年规划纲要》等编制。

第三条 规划范围与内容

本次规划的范围为菏泽市牡丹区、开发区,重点为菏泽市中心城区;规划内容为商业中心、商业街区、社区商业、商品交易市场、物流园区、宾馆及会展业。

第四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近期规划至2010年,远期规划至2020年。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第五条 指导思想

贯彻科学发展观,突出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商业发展理念,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商业发展提出的“六个一批”重要任务,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和竞争力。坚持服务创新和市场创新,优化商业网点布局和结构,完善城市商业发展体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第六条 规划原则

1、与城市规划相结合

结合城市“一核、两轴、四组团”的空间布局,发展建设中华路商业中心,改造提升东方红商业副中心,新建洙水河商业副中心,形成“一主两副”的商业中心体系,统筹各类网点布局,促进商品市场体系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

2、与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战略相结合

依托区位优势,整合产业资源,延长和丰富产业链,发展现代流通服务,突出特色,做大做强专业市场与现代物流,确立鲁南经济带的龙头地位。

3、与人口分布相结合,合理规划、统筹发展

促进近期规划与远期规划的有机衔接,实现近期规划具有可操作性,远期具有宏观指导性;促进城乡商业对接,激活农村市场,扩大农民消费,构建农产品流通、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和农村消费品流通三大网络。

4、立足现实、适度超前

立足菏泽商业发展实际,坚持以先进理念指导商业网点发展,控制网点建设的盲目超前,限制低水平大型项目的重复建设;改变网点建设的滞后面貌,减少小规模网点的无序发展,协调设施形态与商业发展需要。

第三章 商业定位

第七条 城市定位及城市商业定位

1、城市定位

《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确定菏泽城市定位为:山东省东西协调发展的西部经济增长极,以能源化工、农副产品加工和商贸物流为主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2、城市商业定位

本规划确定城市商业定位为:鲁苏豫皖边界地区特色突出的现代商贸物流区域性中心。

第四章 发展目标

第八条 总体目标

实施“突破菏泽”战略,围绕建设鲁苏豫皖边界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打造现代化、综合化的城市商业中心,建设特色化、专业化的城市商业副中心;发展便民化、规范化的社区商业网络;构建布局合理、辐射力强的专业批发市场;统筹发展农村市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与会展业,整体推动商贸业向现代化方向发展。

第九条 具体目标

1、近期目标

商业类指标:

到201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541亿元,年均增长18%;2010年,中心城区人均零售网点营业面积由0.78平方米增加到0.95平方米,零售网点营业总面积达到48万平方米左右,其中新增18万平方米左右。

布局类指标:

(1)发展完善中华路城市商业中心,全面改造东方红商业副中心,形成“一主一副”的城市商业中心基本格局。

(2)建设东方红大街、南华街、中和路、和平路、太原路5条专业(特色)街,提升牡丹商业步行街。

(3)重点发展3处专业市场集中发展区,整合现有专业市场资源,引导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科学布局;统筹规划汽车汽贸、特色农产品等专业市场。

(4)规划形成5处社区商业中心,配套建设社区商业服务网点;引导建成区内农贸市场进行“农改超”;新建社区按标准配建生鲜食品超市。

2、远期目标

商业类指标: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速度13%,2020年达到1837亿元;2020年,中心城区人均零售网点营业面积由0.95平方米增加到1.15平方米,零售网点营业总面积达到78万平方米左右。

布局类指标:

(1)新建洙水河商业副中心。形成东西呼应、传统商业与现代商业相融的“一主两副”城市商业中心格局。

(2)建设西北市场集中发展区。形成功能各异的专业市场集中发展区,引导城区内各类商品交易市场批发功能向城郊转移,实现“城零郊批”的商品交易市场布局。

(3)统筹发展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业。

(4)建立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网络和农村消费品流通网络。

第五章 发展体系与发展时序

第十条 城市商业总体布局

形成“一主两副、四区六街”的城市商业骨干体系,强化社区商业基础作用,建设九处社区商业中心,重点建设两大物流园区,统筹发展宾馆和会展业,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一主:中华路商业中心,是全市的城市商业中心。

两副:东方红商业副中心和洙水河商业副中心。

四区:南部市场集中区、西南市场集中区、西北市场集中区及牡丹路-康庄路-黄河路市场集中区。

六街:牡丹商业广场、东方红商业步行街、南华文化步行街、中和路小吃街、和平路综合精品街和太原路休闲服务街。

两大物流园区:菏泽综合物流园区、牡丹国际物流园区。

第十一条 中华路商业中心

1、区位

位于赵王河以东、火车站以西的城市核心区,主要沿中华路两侧发展,占地面积约280公顷。

2、功能定位

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旅游、商务、金融、住宿等多元组合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城市商业中心,辐射全市及周边县市,是城市对外交流的窗口,体现城市商业精华和城市形象。

3、规划要点与内容

(1)中华路商业中心按照不同功能分区域发展。中华路北侧主要发展零售业、餐饮业和休闲服务业;中华路南侧主要发展商务服务业、金融业和住宿业;和平路打造为综合精品街。

(2)近期,严格限制新建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综合超市和仓储商店,适度发展大型专业店、家居建材商店和品牌专卖店;远期,新建1家购物中心或百货店。

(3)鼓励发展餐饮、休闲娱乐网点,适当增加服务消费的比重。

(4)适度发展中小型专业店、专卖店,利用中小型店铺在大型零售网点之间形成有机商业连接。

(5)在中华路建设地下通道、过街天桥等立体化步道系统,增加指示牌、景观标识等配套设施,形成通达性良好、环境优美的城市商业空间。

(6)结合市级行政机构搬迁建设公共停车场,新建大型商业设施要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停车场。

(7)商业中心内的丹阳菜市场,采用农改超方式加以提升。

4、大型商业设施发展与控制要求

第十二条 东方红商业副中心

1、区位

位于古城风貌核心区内,北起八一路、南至曹州路,西起广福街、东至青年路,占地面积约300公顷。

2、功能定位

为集中体现菏泽“中国牡丹城”、“书画之乡”、“戏曲之乡”、“武术之乡”特色,传承城市文脉商脉、展现水邑风情的旅游型商业中心,兼顾老城区居民提供日常消费服务。

3、规划要点与内容

(1)以专业化、特色化为规划思路,鼓励发展专业店、专卖店、餐饮小吃和文化休闲类服务网点,限制发展购物中心、百货店、仓储商店,禁止新建各类档次低、影响交通的批发市场。

(2)以保护与展现古城风貌为主旨整体改造东方红大街为商业步行街;以弘扬地方书画艺术、戏曲艺术和民族民俗文化为主题打造南华街为文化步行街;完善提升牡丹商业广场,打造为引领城市流行时尚的消费核心;规划改造中和路为风味小吃街。

(3)围绕环城公园建设,在环城公园内,重点结合青年湖、双月湖的整治改造和曹州大观园的建设,发展餐饮、酒吧、咖啡厅等休闲网点;在环城公园外围,远期适当发展餐饮、休闲娱乐等网点。

(4)结合名茶名酒商城的建设,发展茶楼、茶艺表演等,弘扬茶文化、酒文化,丰富东方红商业副中心的文化内涵。

(5)利用东方红大街、南华街改造为步行街的契机,推进路面、建筑立面、市政基础设施的改造,合理组织交通,实现人车分离。

(6)整治占街为市的马路市场,引导其退路进场(厅)。

(7)东方红商业副中心以改造为主,新建为辅,严禁大拆大建;建筑物要控制体量和高度,与传统明清建筑风格相符。

第十三条 洙水河商业副中心

1、区位

位于京九铁路以东的城东组团,广州路以西、洙水河两岸规划商业用地区域,占地面积约150公顷。

2、功能定位

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于一体,生态环境优美的综合性商业中心,迎合城市向东扩展的趋势,发挥对城市商业中心的分流作用,满足城东新区居民“一站式”消费需求。

3、规划要点与布局

(1)近期内可按社区商业配置,为远期预留商业建设用地;要充分利用“花、水、绿、城”的自然景观,建设生态型商业中心。

(2)近期,结合居民人口规模发展中型综合超市、专业专卖店、餐饮和生活服务设施;远期,适度发展大型综合超市、百货店、大中型专业店、品牌专卖店等现代零售业态,鼓励发展中高档餐饮、文化和休闲娱乐网点。

(3)引导大中型商业设施与中小网点有机组合、协调发展,实现购物、餐饮、文化休闲等多元组合消费。

(4)依托洙水河的水体、绿化、园林等软质景观,构建生态环境优美的城市商业公共空间,使自然景观与商业景观相得益彰,展现生态型商业中心形象。

(5)控制住宅底商式的商业设施形态。

第十四条 商业街区

1、规划思路

充分挖掘城市文化特色、景观特色、商品特色与服务特色等优势,重点建设服装、书画、食品、餐饮等地方特色产品相关的特色商业街,塑造本地经济品牌,满足社会多层次需求。

重点完善与建设牡丹商业广场、东方红商业步行街、南华文化步行街、中和路小吃街、和平路综合精品街和太原路休闲服务街6条特色商业街。

规范早市、夜市的发展,具体管理办法由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2、规划布局

2.1牡丹商业广场

位于老城中心区,东顺城街西侧,南起东方红大街,北至八一路,占地面积8万平方米。规划为集购物、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名牌、精品商业广场。

规划期内,牡丹商业广场以提升和完善服务功能为主,逐步建设形成购物、休闲、娱乐等鲜明的功能分区,引导现有商业网点向精品化、时尚化发展,成为引领菏泽时尚消费的流行前线。

2.2东方红商业步行街

位于老城核心,西起广福街,东至东顺城街,全长约960米。规划为以精品服装、电子通讯、文体办公用品为主,集购物、餐饮、商业旅游、古城商业文化展示为一体的城市精品商业步行街。

结合东方红大街的整体改造工程,规划期内,严格保护商业街的传统风貌和历史文化内涵,以明清仿古建筑风格改造沿街建筑立面,鼓励发展精品服装、电子通讯、文体办公类专业店、专卖店,保护和发扬曹州古城的商业“老字号”,形成女人世界主题购物商场、东方红步行街、牡丹商业广场连贯的消费动线;配套建设先进的商业、市政设施,修建停车场,设置购物休憩场所等;提升步行街的管理水平,整治占街经营行为,实施噪音控制,营造健康、舒适、休闲的消费环境。商业设施的建设、改造要与城市传统建筑特色相协调,严禁大拆大建,控制新建商业设施的体量、高度和色彩。

2.3南华文化步行街

位于老城中心区的南华街,南起曹州路,北至八一路。规划为以古玩字画、戏曲武术、民族民俗文化为特色的文化步行街。

规划期内,打造南华街为古玩字画特色街,营造文化氛围,结合南华文化城和曹州书画院等文化设施,集中发展古玩字画经营服务网点,形成文化气氛浓郁的特色步行街。

重点提升南华文化城,鼓励发展文物古玩、书画作品等旅游购物网点;建设反映菏泽历史特色的主题文化长廊,展示曹州的戏曲文化、书画文化、武术文化及民俗文化,使南华街成为菏泽城市旅游的景点之一;改造南华街的道路基础设施,加强与清真寺、肖氏民居、曹州书画院等旅游文化景点的联系,营造文化气氛浓郁、消费环境良好的文化步行街。

2.4中和路小吃街

位于老城中心区南部的中和路,西起西安路、东至解放街,长约800米,为汇集地方特色的风味小吃街。

规划期内,整治沿街餐饮环境,配套完善基础设施,重点发展风味小吃等中小型餐饮服务网点,主要满足中低档餐饮消费需求,规范经营环境,加强店招、店面统一设计规划,以市井商业文化和地方饮食文化为主题,打造地方特色小吃街。

2.5和平路综合精品街

位于城市核心区的和平路,南起长江路,北至丹阳路,全长约1100米。规划为综合精品街,为中华路商业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

规划期内,结合中华路商业中心建设,整合、提升和平路现有餐饮网点资源,重点鼓励引入国内外名牌商品专卖店、精品商店和休闲娱乐网点,打造以精品时尚购物为主题,同时具有现代餐饮、休闲娱乐等服务功能的综合精品街,成为中华路城市商业中心的商业亮点。

2.6太原路休闲服务街

位于赵王河西侧的太原路,南起中华路,北至八一路全长约1200米,规划为休闲服务街。

规划期内,在太原路西侧鼓励发展饮茶、听戏、洗发、洗脚等具有特色休闲服务网点,重点加强经营管理,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灯光、店招等街面景观的统一规划设计,依托沿河景观,建成规范管理、健康经营的特色休闲服务街。

3、发展时序

近期以建设上述规划的6条特色商业街为主;远期,依据社会消费需求,鼓励在新建城区选址培育和发展特色商业街。

第十五条 社区商业

社区商业面向社区居民,是以便民利民和促进居民综合消费为目标的属地性商业,是建设和谐社区的有机组成部分。

1、规模配置

社区商业经营面积的总量,应与社区住宅总量、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和居住人口的规模、消费能力相适应,并充分考虑周边商业环境对其影响。要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原则上以表4为控制指标。

2、总体要求

实施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的“双进”工程,形成以大中型超市为龙头,便利店、社区菜市场为网络,生活服务和市政服务网点为有机补充的社区商业体系。

发展的总体要求是:设施完备、业态齐全、网点布局相对集中,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性日常消费服务;住宅和商业相对分离,以保证住宅的宜居性和商业不扰民;鼓励发展社区商业中心和社区商业街等集中式商业形式;鼓励连锁商业企业进社区;限制在住宅楼底层发展餐饮、歌舞厅等扰民网点。

社区商业主要由日常购物、生活服务和市政服务等三大类网点构成,应具备购物、维修、餐饮、理发洗衣综合服务、家政、现代服务六大功能。

在老城区回族聚居区要开办符合其生活习惯和生活特点的购物和餐饮服务网点;在消费水平较高的高档社区,适度发展品牌餐饮、酒吧、咖啡屋、健身房等文化、休闲、娱乐设施,以适应新型消费需求。

统筹设置金融、邮政、电信、医疗保健等市政服务设施。

3、社区商业中心规划

在中心规划区内规划形成昆明路、西城、城北、城南、黄河路、人民路、兴东路、开发区等9处社区商业中心,具体规划与发展时序见5。

4、社区重点商业网点规划导引

(1)超市、便利店

超市按服务半径1-2公里设置1处为原则。提升现有综合超市,鼓励连锁企业发展社区连锁便利店,服务半径以步行5分钟内到达为宜,规模在100平方米左右,营业时间16小时以上。

(2)社区菜市场

积极推进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大力发展新型业态和现代流通方式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社区菜市场要结合居住区建设合理布局,单体规模控制在1000平方米左右。

社区菜市场规划与布局具体要求:

——结合旧城改造和社区建设,社区菜市场按照800-1000米的服务半径配置1处;

——加快老城区现有农贸市场 “农改超”进程,从购物环境、商品质量、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改造提升;

——规范中心城区内康庄路、丹阳路、太原路和广福街等占道经营的市场进入新建菜市场经营;

——引导大中型综合超市扩大生鲜食品的经营比重,以此弥补区域的农贸市场不足的现状;

——鼓励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直接向社区菜市场配送。

第十六条 商品交易市场

商品交易市场的整合与发展是推动菏泽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建设的重点之一。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应以资源整合、科学布局、改造提质、功能创新为发展思路,实行对传统商品专业市场的升级,集中发展服装、建材、农副产品、化工产品、机电产品、农资机具等专业市场,提升专业市场的聚集度,增强其辐射能力,塑造菏泽商品专业市场的新形象。

1、规划思路

按照“城零郊批”的原则,积极推动城区内现有商品交易市场的整合、改造或搬迁;

结合城市建设,围绕建设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的发展目标,适度集中发展各类专业市场聚集区,形成规模效应和聚集效应;

结合产业发展和物流园区建设,努力培育一批规模大、功能全、辐射广的基地型、区域性商品市场;

城市内环路(由黄河路、西安路、长江路、广州路围合区域)以内应严格控制新建各类专业批发市场。

2、总体布局

重点规范发展4处批发市场集中区;积极引导汽车汽配、花木、特色农产品等市场科学布局与健康发展。

南部市场集中区:位于珠江路以北、人民路两侧,规划占地面积60公顷。主要发展林木产品、钢材、农资机具、化工产品、机电产品等生产资料市场。

重点依托恒盛·菏泽大市场建设,规划形成机电产品与农机具交易区、化工产品交易区和林木与钢材交易区四大功能区。整体使南部市场区建成多功能、具有专业批发经营的现代化市场交易集中发展区。

引导城区内的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农机具、林木产品、钢材等各类专业市场向南部市场集中区聚集发展,促进现有各类专业市场由粗放向集约,由分散向集中,由小规模向大规模进行转变,增强菏泽市商品交易市场的辐射能力。

市场集中区要加强仓储配送、客运货运、检验与信息服务等配套设施建设。严格控制发展商住一体的市场形态。

西南市场集中区:以菏兰路两侧发展为主,北起长江西路与菏兰路交汇处,南至鲁西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形成汽车贸易区、轻纺及小商品批发区和农副产品批发区三大功能区域。

汽车贸易区位于新石铁路以北、菏兰路东南。重点整合现有汽车销售服务网点,鼓励发展品牌汽车、汽修汽配等,加强新车展示、销售和维修服务功能。

轻纺及小商品批发区。引导花都商埠鞋城、花都商埠百货大市场、花都商埠轻纺城的批发功能向该区域转移,实现商品交易市场城零郊批的转变。

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区。位于戴庄以南,以鲁西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龙头,主要经营蔬菜、水果批发,鼓励其扩大经营规模,引导城区内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向该区域转移。

规划新建单个市场占地面积应不低于1万平方米。

结合规划的汽车货运站,在中华路以南、兰州路以东、银川路以西区域,建设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

西北市场集中区:位于昆仑路以东、大学路以北,规划占地32公顷。以新建为主。主要发展塑料制品、土杂品、食品、粮油、花鸟虫鱼、宠物、旧货等批发零售市场。

西北市场群内新建塑料制品、土杂品、食品、粮油、花鸟虫鱼、宠物、旧货等市场,形成鲜明的功能分区;引导解放大街两侧塑料制品经营网点、黄河路两侧旧货经营网点和土杂品经营网点向市场区集中,鼓励市区内同类中小型市场向市场区聚集发展,引导市区内农药、兽药等市场外移。

市场集中区内规划新建单个市场占地面积应不低于1万平方米。市场集中区建设要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周边交通环境,配套完善仓储配送、客运货运、检验与信息服务等功能。

牡丹路-康庄路-黄河路市场集中区:以牡丹路-康庄路-黄河路两侧发展为主,占地面积约100公顷。

规划重点整合现有市场资源,加强现有专业市场改造和规范发展,形成以鲁西南建材大市场为主的家居建材功能区,以及以康庄乐园为主的服装功能区。以展销和展示作为该市场集中发展区的主要功能,重点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市场消费环境;积极引导市场转变经营方式,提高经营档次;逐步建设成为设施完善、商业繁荣的现代化商品交易市场集中发展区。

引导中原科技电器市场通过土地置换等方式进行转型,在核心区商业中心发展电子城、大型家电专业店等新型业态;引导内环路以内的五金建材市场向鲁西南建材市场集中发展;引导内环路以内轻纺及小商品批发市场的批发功能向西北市场群转移。改造现状花都商埠鞋城为城市广场。

其他专业市场:

(1)汽车贸易区

重点在城市东部和西部规划汽车贸易集中区,集中发展品牌汽车4S店、二手车交易、汽配汽修及汽车美容服务等网点。市场主体应按照《汽车贸易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及《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政策要求,加强经销商经营资质管理,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规范二手车交易秩序,严格经营主体的资格准入条件,加强二手车质量监管和信息查询服务建设。

(2)花木交易市场

依托丰富的花木资源优势,为促进菏泽花木交易业的发展,规划在城北牡丹苗圃基地附近选址新建牡丹花卉交易市场,综合利用现有中国林展馆等会展资源,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展销会、经纪人代理等现代交易形式,推动菏泽市花木交易业的繁荣发展。

第十七条 物流发展规划

依托铁路与公路交通优势,重点规划建设“两大物流园区、一个物流信息平台”。

菏泽综合物流园区 位于菏泽铁路编组站以南,牡丹南路以东,人民路以西,规划占地3000亩。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市场运作的发展思想,建成具有区域影响能力和辐射能力的现代化综合物流园区。结合菏泽市口岸场站的发展,形成保税物流和非保税物流相互促进的发展模式。保税区要根据相关要求设置口岸检验等服务功能;非保税区重点发展机电产品、农机具、木材物流。配套建设配送中心、公路货运站、铁路货运站、流通加工园、大型停车场等设施。

牡丹国际物流园区 位于黄河路以北,昆明路以东,日东高速路以南,昆仑路以西。规划占地3000亩。依托紧邻日东高速公路的交通优势,整体开发建设物流中心、仓储中心、客货运输中心、信息中心、配载中心等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现代化物流园区。配套建设停车区、公共绿地,各类消防安全设施及现代化通讯网络和现代化物业管理机构及设施。

物流信息平台 加快物流信息系统建设,整合现有物流信息服务资源,把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项目与物流龙头企业或企业联盟的信息化发展结合起来,搭建标准、规范的物流信息平台,推进现代化物流发展的系统化、信息化进程。

依托汽车货运西站,建设为专业市场和市区消费服务的现代果蔬物流配送中心。

第十八条 会展业

依托现有中国林展馆会展设施,重点打造林木专业会展品牌,努力提升城市知名度,使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走向全国和国际市场。实施会展资源最优化运作,鼓励发展牡丹花卉、特色农产品、能源化工产品和服装、房地产等多种会展品牌,促进菏泽会展业的繁荣发展。

原则不再新建其他大型展馆;要加强展馆设施的日常管理,充分合理利用已有展馆资源,避免展馆资源的闲置浪费。

第十九条 宾馆(酒店)

改造提升现有宾馆资源,并结合商业中心的建设配套发展宾馆、酒店等商业设施;远期适度新建星级宾馆,积极引导经济型商务酒店的发展,新建宾馆要符合城市用地规划。

第二十条 农村市场体系

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构建农产品流通、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和农村消费品流通三大网络,促进农民增收、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

1、发展现代流通方式

鼓励地方流通企业采用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的方式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络;积极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充分依靠和利用农村供销社、农技服务站等传统网络,发展以大型农资生产企业为核心、农资农家店为节点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网络。

2、完善新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集中使用各项扶持资金,鼓励、引导农民改善包括农家店、乡村集市及交通、通信在内的各项农村基础设施。同时,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积极向郊区、农村延伸,推进基础设施城乡共享。

3、积极建设“农商对接”平台

引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流通组织和城市批发、零售商业渠道建立稳定的关系,鼓励连接超市、大型批发市场发展农产品采购和自由品牌生产,建立城市“农商对接”商务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农商对接”制度化、规划化和信息化发展。

第二十一条 近期建设重点

1、近期(2006-2010年)的主要任务

(1)发展建设中华路城市商业中心,引导其向综合化、现代化发展,展现现代城市商业形象;

(2)加快老城商业街改造,引导老城商业中心向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统筹规划建设特色商业街,展现城市商业文化特色;

(3)整合现有市场资源,促进城区内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完善设施、提升功能,建设西南和东南两大市场群,积极引导专业批发市场向城郊聚集发展;

(4)发展6处社区商业中心(洙水河商业中心近期按社区商业中心规划),完善社区商业网络;

(5)形成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物流信息平台紧密结合的现代物流体系;

(6)农村市场建设初见成效。

2、近期建设的控制标准

商业街近期建设的控制标准为:商业主题突出,功能较为完善;街道为非城市交通性主干道;街道长度不超过1200米;店面建筑不超过4层;商业网点数20家以上。

社区商业中心建设的控制标准为:在人口密度较大且人口数量较多的社区附近,设置社区商业中心,配置1家中型超市或大型超市、1家社区菜市场,以及若干居民生活服务网点;社区每千人拥有商业及配套服务面积为600-800平方米。

3、近期建设重点

第六章 实施措施

第二十二条 建立商业网点建设管理制度体系

制定商业网点规划实施管理办法和商业网点规划定期修编制度。建立由市商务主管部门牵头,规划、发改、工商等参与的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保证商业有序竞争和持续发展;实施重大决策的咨询顾问制,建立流通产业发展专家委员会,为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第二十三条 建立大中型商业网点建设的听证制度

对大中型商业网点(包括营业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大中型零售网点、餐饮服务网点以及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的建设,应由市商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市发改、规划、交通、国土、工商、环保、旅游等部门和行业组织、消费者代表、社区组织及专等家多方面意见。有关部门应将听证会意见作为项目审批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 深化专业性规划

在本规划的框架内,深入开展专业性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制定商业中心、商业街、物流业、社区商业和专业市场等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商业网点规划体系,增强对商业功能区的宏观调控和指导作用,保障城市商业网点规范、科学和有序发展。

第二十五条 加强完善商业网点管理信息化建设

建立商业网点信息统计制度,明确商业网点项目主体的信息报送责任,保证商业网点信息的可靠性,真实性和及时性;建立全市商业地理信息系统,完善商业网点基础信息库,开设商业网点建设信息服务网络窗口;完善政务系统和政务公开,提高商业网点规划管理的工作效率。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基础资料汇编和规划图纸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的解释和补充。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划由菏泽市贸易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划经菏泽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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