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日前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安徽总体方案》,该方案提出,中心城市将放开省域内落户限制,其他城市全部放开居民落户限制,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0%左右;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力争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5%。
安徽新型城镇化
根据总体方案,我省将加快合肥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增强合肥都市区国际化水平,将芜马、安池铜培育成为长江经济带的重要城市组群,支持蚌淮、宿淮一体化建设,支持安庆、蚌埠、阜阳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将黄山、池州打造成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
户籍制度改革将作为新型城镇化的突破口,将按照“总体放宽、区别对待、积极作为”原则,制定差异化的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合肥市落户条件,有序放开其他设区市落户限制。重点开发区域城市制定积极的人口迁入政策,加强人口集聚和吸纳能力建设,中心城市放开省域内落户限制,其他城市全部放开居民落户限制。
此外,在优化行政区划设置中,适时适度跨市调整行政区划,优化区域中心城市布局。对于“一市一区”的设区市,根据发展需要,争取适当增设行政区。选择中心城市周边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县实施县改区,有序推进县改市。选择若干镇区人口10万左右的建制镇,争取开展设市模式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