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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中)

2016年07月05日 09:22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点击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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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林地控制规划

4.1林地资源增长规划

林地资源的增长通过一部分非林地转为林地的方式实现。从桐庐县实际情况分析,今后林地面积的增长潜力主要来自三条途径:一是通过防护林带建设;二是通过发展城镇林业;三是通过退耕还林。

第一方面就是通过防护林带建设增加林地面积。桐庐县交通比较便利,现已基本形成了以公路、水路运输方式的综合运输网,形成了以桐庐县城为中心,外联相邻县市,内接各镇乡的公路交通网。近年来,桐庐县已建主要交通干线绿化美化工作基本完成。因此,通过防护林带建设途径增长林地面积的潜力主要有:一是以新修交通干线绿化为主的通道绿化,据《桐庐县公路、水路交通建设规划》等材料分析,桐庐县公路建设规划是形成“北环线、四纵、八横”公路网布局;水路建设规划是形成“一港、二线”布局;同时规划建设轨道交通,沿杭千高速公路的综合交通走廊控制铁路通道,第一是为杭州至黄山的铁路建设预留通道,第二是为杭州大都市区内部轻轨交通系统的建设预留通道。到2020年,实现桐庐交通:“对外高速化、对内快速化、交通网络化、管理智能化”的目标。规划期该部分通道绿化建设新增加防护林地面积2000亩,其中规划近期建设面积占50%,即1000亩;中远期建设面积占50%,即1000亩;二是平原农田林带林网建设,桐庐县平原面积较少,经测算,平原防护林带建设可增加林地面积1000亩,其中规划近期建设面积占50%,即500亩;中远期建设面积占50%,即500亩。这部分增加的林地面积可归入防护林建设范围。

第二方面就是通过城镇林业发展增加林地面积。近几年,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森林进城,城镇森林化是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后对环境改善的迫切要求。根据桐庐县城市发展相关规划,桐庐县域发展总目标是定位为“创建省科技强县、卫生强县、体育强县、和省级乃至国家园林城市,基本建成生态县,将桐庐建设成为“经济发达、政治民主、文化繁荣、人民富裕、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全面小康社会,打造成为以富春江山水风光为特色的风景旅游胜地、人居休闲佳境”。根据《桐庐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桐庐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等相关资料分析,桐庐县域空间结构为“两轴两圈、一主一副五极”,其中“两轴”为分水江沿岸轴线和富春江沿线发展轴线;“两圈”为中心城市圈和副中心城市圈;“一主”即桐庐中心城市;“一副”即分水镇;“五极”为富春江镇、江南镇、瑶琳镇、横村镇和凤川镇。桐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目标为“与桐庐生态县战略和山水生态园林城市的发展目标相协调,与创建省级乃至国家级园林城市目标相一致,并与旅游休闲用地、游览用地、组团绿化、道路绿化等一起构成城市丰富多样的绿化环境”。村庄绿化是美化家园的重要内容,是城镇绿化的延伸,也纳入城镇林地范围。城乡绿化体系结构建设能够增加城镇生态绿地,也能增加部分林地面积。经分析测算,预计到2013年将净增加城镇林地面积2500亩,到2020年再净增加城镇林地面积3000亩。这部分增加的城镇林业用地面积可归入为特用林面积。

第三方面就是通过退耕还林增加林地面积。桐庐县坡耕地比较多,调整种植结构,构建现代农业,大力实行退耕还林,是桐庐今后一段时间林业工作的重点之一。包括分水江、富春江沿江两岸山体退耕还林,“下山脱贫”退耕还林,山区开垦地退耕还林等。退耕还林是解决桐庐县山区农作频繁、陡坡开垦、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的有效途径。通过退耕还林增加的林地面积主要是营造经济林和用材林。经分析测算,规划期内,可完成退耕还林面积4500亩,其中规划近期退耕还林面积2000亩,占44.4%;中远期退耕还林面积2500亩,占55.6%。这部分增加的林地面积可归入商品林建设范围。

4.2征占用林地控制规划

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是导致林地面积消减的主要形式,必须做到有序、有所节制。根据桐庐县林业局提供相关统计资料,2001-2008年桐庐县共计发生林地征占用面积10015亩,平均每年1252亩。各年林地征占用面积数差异较大,但总体呈上升趋势。

根据桐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专题研究之一桐庐县建设用地需求预测研究报告的分析,桐庐县建设用地需求预测结果如下表,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70369亩,其中占用林地面积按30%计,为21111亩,平均每年需占用林地面积1407亩。由于国土部门在测算时,园地面积不作林地面积统计,因此,平均每年实际林地占用数会大于1407亩。

据统计,桐庐县近期城建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需用地1256亩,社会事业重点建设项目需用地542亩,交通重点建设项目需用地2634亩,能源水利重点建设项目需用地5121亩,旅游休闲重点建设项目需用地2275亩,工业重点建设项目需用地2169亩,合计重点建设项目需用地13997亩,其中约需占用林地面积4199亩,重点建设项目平均每年约需占用林地面积840亩。桐庐县近期重点建设项目如临金高速公路建设、杭黄铁路建设、凤川、江南新城建设、旅游、新农村建设等工程,需征占用林地面积较大,应予重点考虑。

根据各镇(乡、街道、场)提供建设项目规划情况统计(包括全县性项目),预测全县2009—2020年共需占用林地面积2.4万亩,平均每年约需征占用林地面积2000亩。

根据浙江省土地保护利用的政策导向,为了切实保护好更为稀缺珍贵的耕地资源,今后建设项目利用林地为主体的低丘缓坡土地比例将会适度提高。根据前8年桐庐县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情况,桐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测建设用地数量,各镇(乡、街道、场)提供建设项目对林地的需求状况,结合规划期内林地增长潜力,林地分布状况,综合平衡后,本着节约用地、集约用地的原则,确定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征占用林地规模控制在20200亩以内,其中近期五年(2009—2013年)征占用林地规模控制在9000亩以内,中远期七年(2014—2020年)征占用林地规模控制在11200亩以内。

通过对全县各镇(乡、街道、场)使用林地状况的调查分析,综合建设项目对林地的需求及可提供的林地现状,确定各乡镇的征占用林地控制面积数。规划期内,全县预留机动数4040亩,占总量的20%,其中近期1600亩,中远期2440亩。规划期内,各镇(乡、街道、场)征占用林地控制面积规模。

必须指出,分镇(乡、街道、场)的征占用林地控制面积数,是规划测算控制数,具体使用时,可以根据当时、当地、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县为单位,对各镇(乡、街道、场)的控制数进行调剂使用,由县级政府部门统一掌握。

4.3林地总量控制规划

林地总量控制,即对林地面积数量实行目标控制,以确保林地面积的稳定。根据前述桐庐县林地资源增长潜力分析及征占用林地数量控制规划,提出如下林地总量控制目标:

(1)在2009~2013年的规划近期,规划增加林地面积6000亩,征占用林地面积规模控制在9000亩,年均征占用林地面积1800亩,增减相抵林地面积减少3000亩,仅占现有林地面积的0.14%,至2013年,林地面积保有量不得少于213.66万亩。

(2)在2014~2020年的规划中远期,规划增加林地面积7000亩,征占用林地面积规模控制在11200亩,年均征占用林地面积1600亩,增减相抵林地面积减少4200亩,仅占现有林地面积的0.20%,至2020年,林地面积保有量不得少于213.24万亩。

(3)各镇(乡、街道、场)在规划近期、规划中远期的林地面积保有量。

第五章 林地利用结构规划

5.1规划技术路线

林地利用结构的规划,应根据新时期林业的性质和定位发生的变化,根据桐庐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近期和中长期规划以及土地保护利用规划、旅游资源保护利用规划、森林分类区划界定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突出发展现代林业这个主题,使桐庐县林地利用的结构更加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更加符合林业自身功能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推动林业两大体系建设的向前发展。为此,确定以下技术路线进行林地利用结构规划:

(1)桐庐县2007年完成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已基本考虑到今后一个时期林地利用结构的安排问题。因此,近期规划只对林地利用结构作适当的小规模调整;中远期规划以近期期末的林地利用结构为起点,根据中远期林业发展的预测分析,对林地利用结构作出规划展望。

(2)以现有林业用地面积作为近期规划的起点面积,根据林地面积动态变化分析结果,确定近期期末和中远期期末的林地面积保有量,以各规划期的面积保有量为控制数值,作出林地利用结构的规划。

(3)林地利用结构规划,既包括森林分类经营意义上的“地”的规划,也包括林种结构意义上的“林”的规划,但“地”与“林”又不能完全等同,如商品林地内并非全部为建成商品林,有些商品林地可能尚为宜林地。因此,在具体规划时按如下两方面范畴进行:

a、先从“地”的范畴,将林地规划为生态林地和商品林地;

b、再从“林”的范畴,对各林种结构作出规划。

(4)新增林地面积一般以“林”的形式增加,主要来自防护林带建设、发展城镇林业(包括村庄绿化)、退耕还林(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三条途径,防护林带建设包括通道绿化和平原林带林网建设,城镇林业属于城镇(村庄)公用绿地,两者增加的面积全部纳入公益林地,退耕还林(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增加的林地面积纳入商品林地。

(5)减少林地面积一般以“征”的形式减少,即林地被征占用成为建设用地,因公益林地征用受到限制,因此减少林地面积的大部分纳入商品林地范畴,少部分纳入公益林地,且公益林要通过置换保持平衡。

(6)桐庐县公益林面积比例基本恰当,且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已于2004年完成,因此,在规划期内重点公益林不作调整,将部分一般公益林调整为经济林。在商品林内,薪炭林已无单独作为一大林种经营的必要,因此将薪炭林调整为用材林或经济林,将部分用材林调整为经济林。通过调整,达到保持公益林100万亩,经济林、竹林全县人均一亩(40万亩)的规划目标。

5.2林地结构规划

林地结构分为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两大森林分类体系,林地结构规划则按照这两大用地体系进行规划。

2007年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结果表明,桐庐县共有林地面积2139610亩,其中公益林地面积1027269亩,商品林地面积1112341亩,公益林地与商品林地面积之比为48.0:52.0。

规划至2013年,桐庐县林地保有面积2136610亩,比期初减少3000亩。其中公益林地面积1002519亩,较期初减少24750亩;商品林地面积1134091亩,较期初增加21750亩。公益林地与商品林地面积之比为46.9:53.1。

规划至2020年,桐庐县林地保有面积2132410亩,比本期初减少4200亩。其中公益林地面积1005109亩,较本期初增加2590亩;商品林地面积1127301亩,较本期初减少6790亩。公益林地与商品林地面积之比为47.1:52.9。

5.2.1公益林地规划

公益林地包括国家级公益林地、省级公益林地和市、县级公益林地。其中国家级公益林地、省级公益林地统称重点公益林地,市、县级公益林地统称一般公益林地。根据重点公益林“集中连片、合理布局”和“稳定林权、体现自愿”的原则,桐庐县国家、省级公益林界定面积为652629亩。市、县级公益林则指除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地之外的防护林、特用林(含兼用林)、自然保护小区、风景名胜区、防护林带及城镇林业用地等。桐庐县市、县级公益林界定面积为374640亩。

按照前述规划技术路线和林地资源消长分析,在规划期内公益林地有增有减。公益林地面积的自然增加来自防护林带建设和城镇林业发展建设。通过防护林带建设的自然增加林地面积为3000亩,在规划近期和中远期按1:1的比例分配,则在近期将增加林地面积1500亩,在中远期将增加林地面积1500亩。城镇林业建设在规划近期和中远期将分别增加林地面积2500亩和3000亩。由此推算,在规划近期将自然增加林地面积4000亩,在规划中远期将自然增加林地面积4500亩。公益林地面积的自然减少来自建设用地征占用,桐庐沿富春江、分水江一带以公益林地面积为主,随着桐庐县经济发展需要,必须将少量公益林地转为建设用地,为此,在规划期内安排将3660亩公益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在规划近期将自然减少公益林地面积1750亩,在规划中远期将自然减少公益林地面积1910亩。根据全县公益林地规划目标,全县保持公益林地面积100万亩左右,在近期将27000亩公益林地调整为商品林。

5.2.1.1近期规划结果

期初公益林地面积1027269亩,期间自然增加林地面积4000亩,自然减少林地面积1750亩,调整减少林地面积27000亩,增减相抵净减少公益林地面积24750亩,至期末公益林地面积为1002519亩,较期初减少2.41%。

5.2.1.2中远期规划结果

近期末中远期初公益林地面积1002519亩,期间自然增加林地面积4500亩,自然减少林地面积1910亩,增减相抵净增加公益林地面积2590亩,至期末公益林地面积为1005109亩,较本期初增加0.26%。

5.2.2商品林地规划

商品林是以生产木材、竹材、薪材、干鲜果品和其它工业原料等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桐庐县现有商品林地主要包括用材林地和经济林地二大类。现有用材林地总面积854314亩,其中乔木用材林地744617亩,灌木用材林地102亩,竹类用材林地108920亩,疏林用材林地675亩。主要集中在分水、百江、合村、瑶琳等地。经济林地主要集中在分水、百江、合村、钟山、瑶琳等地,现有经济林地总面积175786亩,其中乔木经济林地94625亩,特灌经济林地51937亩,竹类经济林地29224亩。

按照前述规划技术路线和林地资源消长分析,在规划期内商品林地面积通过退耕还林得到自然增加,通过公益林地调整为商品林地得到调整增加,通过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得到自然减少。在规划近期退耕还林增加商品林地面积2000亩,调整增加商品林地面积27000亩,在中远期退耕还林增加商品林地面积2500亩,合计增加商品林地面积31500亩。在规划近期征占用林地减少商品林地面积7250亩,在中远期征占用林地减少商品林地面积9290亩,合计减少商品林地面积16540亩。

5.2.2.1近期规划结果

期初商品林地面积1112341亩,通过退耕还林增加商品林地面积2000亩,通过公益林地调整增加商品林地面积27000亩,期间转为建设用地减少商品林地面积7250亩,增减相抵增加商品林地面积21750亩,至期末商品林地面积1134091亩,较期初增加1.96%。

5.2.2.2中远期规划结果

近期末中远期初商品林地面积1134091亩,通过退耕还林增加商品林地面积2500亩,期间转为建设用地减少商品林地面积9290亩,增减相抵减少商品林地面积6790亩,至期末商品林地面积1127301亩,较本期初减少0.61%。

 

5.3林种结构规划

桐庐县2007年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结果表明,全区有防护林面积1047021亩,特用林面积6448亩,用材林面积854314亩,薪炭林面积6014亩,经济林面积175786亩。防护林、特用林、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的面积比例为50.1:0.3:40.9:0.3:8.4。

规划至2013年,全区防护林面积1019771亩,较期初减少27250亩;特用林面积8948亩,较期初增加2500亩;用材林面积830887亩,较期初减少23427亩;薪炭林面积0亩,较期初减少6014亩;经济林面积226977亩,较期初增加51191亩。防护林、特用林、用材林、经济林的结构比例调整为48.9:0.4:39.8:10.9。

规划至2020年,全区防护林面积1019361亩,较本期初减少410亩;特用林面积11948亩,较本期初增加3000亩;用材林面积804747亩,较本期初减少26140亩;经济林面积246327亩,较本期初增加19350亩。防护林、特用林、用材林、经济林的结构比例调整为49.0:0.6:38.6:11.8。

5.3.1防护林规划

桐庐县现有防护林的二级林种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护岸林,其中水源涵养林面积579251亩,占55.3%;水土保持林面积467737亩,占44.7%;护岸林面积33亩,不足0.1%。

5.3.1.1近期规划结果

在规划近期,各类防护林面积发生下列变动:

(1)因实施防护林带建设工程,干线通道绿化自然增加面积1000亩。

(2)通过平原农田林带林网建设,林带林网绿化自然增加面积500亩。

(3)由于建设项目开发所需,防护林地转为建设用地,由此自然减少林地面积1750亩。

(4)通过结构调整,防护林地转为经济林地,由此调整减少林地面积27000亩。

规划结果:期初防护林面积1047021亩,自然增加面积1500亩,自然减少面积1750亩,调整减少面积27000亩,增减相抵减少面积27250亩。至期末防护林面积1019771亩,较期初减少了2.60%。

5.3.1.2中远期规划结果

在规划中远期,各类防护林面积发生下列变动:

(1)因实施防护林带建设工程,干线通道绿化自然增加面积1000亩。

(2)通过平原农田林带林网建设,林带林网绿化自然增加面积500亩。

(3)由于建设项目开发所需,防护林地转为建设用地,由此自然减少林地面积1910亩。

规划结果:中远期初防护林面积1019771亩,自然增加面积1500亩,自然减少面积1910亩,增减相抵减少面积410亩。至期末防护林面积1019361亩,较本期初减少了0.04%。

5.3.2特用林规划

桐庐县现有特用林二级林种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风景林、纪念林、自保林。其中国防林面积503亩,占7.8%;风景林面积715亩,占11.1%;自保林面积4773亩,占74.0%;其余各类特用林面积仅有457亩,占7.1%。

5.3.2.1近期规划结果

在规划近期,通过城镇绿地系统建设,增加特用林面积2500亩。

规划结果:期初特用林面积6448亩,增加面积2500亩,至期末特用林面积8948亩,增加了38.8%。

5.3.2.2中远期规划结果

在规划中远期,通过城镇绿地系统建设,增加特用林面积3000亩。

规划结果:中远期初特用林面积8948亩,增加面积3000亩,至期末特用林面积11948亩,增加了33.5%。

5.3.3用材林规划

桐庐县现有用材林地面积854314亩,按二级林种分:其中速丰林面积69605亩,占8.1%;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面积2472亩,占0.3%;一般用材林面积782237亩,占91.6%。按林地类型分:其中乔木用材林地744617亩,占87.2%;灌木用材林地102亩,竹类用材林地108920亩,占12.7%;疏林类用材林地675亩,占0.1%。

5.3.3.1近期规划结果

在规划近期,用材林面积发生下列变动:

(1)由于各项建设所需,用材林地转为建设用地,由此自然减少用材林地面积6050亩。

(2)通过结构调整,用材林地转为经济林地,由此调整减少用材林地面积20000亩。

(3)通过退耕还林,自然增加用材林面积900亩。

(4)通过将薪炭林调整为用材林,调整增加用材林面积1723亩。

规划结果:期初用材林面积854314亩,自然减少面积6050亩,调整减少面积20000亩,自然增加面积900亩,调整增加面积1723亩。至期末用材林面积830887亩,较期初减少23427亩,减少了2.7%。

5.3.3.2中远期规划结果

在规划中远期,用材林面积发生下列变动:

(1)由于各项建设所需,用材林地转为建设用地,由此自然减少用材林地面积7440亩。

(2)通过结构调整,用材林地转为经济林地,由此调整减少用材林地面积20000亩。

(3)通过退耕还林,自然增加用材林地面积1300亩。

规划结果:中远期初用材林面积830887亩,自然减少面积7440亩,调整减少面积20000亩,自然增加面积1300亩。至期末用材林面积804747亩,较期初减少26140亩,减少了3.1%。

5.3.4薪炭林规划

桐庐县现有薪炭林面积6014亩,由于经济的发展及生态保护理念的深入人心,桐庐县农民砍薪柴的情况今后将会很少,因此,规划在近期将1723亩薪炭林调整为用材林,将4291亩薪炭林调整为经济林。

5.3.5经济林规划

桐庐县现有经济林面积175786亩,经济林二级林种包括果树林、食用林、药用林、其它经济林。其中果树林面积93895亩,占53.4%;食用林面积46638亩,占26.5%;药用林面积2361亩,占1.4%;其它经济林面积32892亩,占18.7%。

5.3.5.1近期规划结果

在规划近期,经济林面积发生下列变动:

(1)由于各项建设所需,经济林地转为建设用地,由此自然减少经济林地面积1200亩。

(2)通过退耕还林,自然增加经济林地面积1100亩。

(3)通过结构调整,防护林、用材林、薪炭林地调整为经济林地,由此调整增加经济林地面积51291亩。

规划结果:期初经济林面积175786亩,自然减少面积1200亩,自然增加面积1100亩,调整增加面积51291亩。至期末经济林面积226977亩,较期初增加51191亩,增加了29.1%。

5.3.5.2中远期规划结果

在规划中远期,经济林面积发生下列变动:

(1)由于各项建设所需,经济林地转为建设用地,由此自然减少经济林地面积1850亩。

(2)通过退耕还林,自然增加经济林地面积1200亩。

(3)通过结构调整,用材林地调整为经济林地,由此调整增加经济林地面积20000亩。

规划结果:中远期初经济林面积226977亩,自然减少面积1850亩,自然增加面积1200亩,调整增加面积20000亩。至期末经济林面积246327亩,较期初增加19350亩,增加了8.5%。

各镇(乡、街道、场)的林种结构规划情况详见附表6。

第六章 林地利用区域布局

6.1布局技术路线

林地利用区域布局是在保持行政区域基本完整和地域连片的基础上,根据自然条件、生产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相似性,林地经营历史、发展方向和经营措施的相对一致性,作出林地利用的区域划分与分工,旨在因地制宜地发挥区域优势,科学安排各区域林地的利用方向。为此,采用如下技术路线进行林地利用区域布局:

(1)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要求,特别是生态体系建设、土地利用规划、城镇化及工业化发展、农业及农村现代化建设等对林地利用带来的作用和影响,作出具有全局性和长远战略意义的区域布局。

(2)以地形地貌状况、林地利用方向这两个因素为区域布局的主导因子,根据主导因子区域分布的相似性及差异性,将桐庐县林地区分成若干个区域。地形地貌可分为山地与平原两大类,林地利用方向一般按林种类型进行分类。

(3)尽量保持乡(镇、街道)级区域的完整性并在地域上连片。某些区块虽与周边地区自然社会及林地利用方向差别较大,但因区块面积不大,尚不足以形成规模时,则就近并入相邻区域。

6.2林地利用区域布局

根据上述技术路线,结合桐庐县实际情况,按照《桐庐县林业区划报告》、《桐庐县林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桐庐县生态环境功能区建设规划》等资料分析,将全县划分为:桐西丘陵低山用材、防护林建设区,桐中丘陵平原防护、经济林建设区,桐东低中山重点公益林建设区等3个区域。

6.2.1桐西丘陵低山用材、防护林建设区

6.2.1.1区域范围

该区包括分水镇、百江镇、合村乡及库区管委会,该区有土地面积98.52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5.6%;林地面积83.93万亩,占全县林地面积的39.2%。该区林地面积占土地面积的比例为85.2%。

6.2.1.2经营利用条件分析

该区地貌以丘陵低山为主,谷地窄小,山体高度一般在500米以上,由于受地形高度影响,气候、土壤、植被具有明显的垂直分布规律。山地土壤主要是侵蚀性和非侵蚀性红壤亚类中的黄泥土和沙地黄泥土,成土母质深厚,肥力较高,非常适宜于杉木、马尾松等用材树种和山核桃、板栗、竹笋等经济树种的生长。该区现有林种面积中,公益林面积29.98万亩,占林地面积的35.7%,商品林面积53.95万亩,占林地面积的64.3%。公益林中,乔木公益林面积28.26万亩,占公益林的94.3%;其它公益林面积1.72万亩,占公益林的5.7%。商品林中,用材林面积43.49万亩,占商品林的80.6%;经济林面积8.91万亩,占商品林的16.5%;其它商品林面积1.55万亩,占商品林的2.9%。公益林面积占全县公益林面积的29.2%。

该区的山地广阔,光、热、水、土自然条件配合良好,森林资源丰富,尤以木材、山核桃、竹材等居全县之首,群众有经营木、竹、山核桃、茶叶等的经验,历来是桐庐的重点木、竹产区。

6.2.1.3林地利用方向

本区山陡土薄,又处于分水江上游,因此,一要搞好防护林建设,加大以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为主的公益林建设力度,通过林分改造,封山育林等措施,提高针阔混交和常绿阔叶林比重,提高林分质量,构建区域生态屏障体系。保持重点公益林地面积稳定,生态效益得到逐年提高。二要建设好木材商品基地,推广速丰林经营经验,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缩短轮伐期。三要积极发展林特产品基地,发展食用笋、山核桃等产业基地。四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积极发展竹木加工业,综合利用次材小料和采伐剩余物,多次加工增值。

6.2.2桐中丘陵平原防护、经济林建设区

6.2.2.1区域范围

该区包括桐君街道、旧县街道、瑶琳镇、横村镇、富春江镇、钟山乡、莪山乡、大奇山林场、瑶琳林场。该区有土地面积131.37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7.5%;林地面积93.90万亩,占全县林地面积的43.9%。该区林业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71.5%。

6.2.2.2经营利用条件分析

该区位于桐庐中部,地貌为富春江、分水江两江沿岸,以低丘平原为主。海拔大多在200米以内。该区光热条件较好,春季回暖早,无霜期长,有利于林木生长。该区耕地属河流冲积地,山地土壤以红壤为主,局部为黄壤和岩性土。该区现有林种面积中,公益林面积45.61万亩,占林地面积的48.6%,商品林面积48.29万亩,占林地面积的51.4%。公益林中,乔木公益林面积37.27万亩,占公益林的81.7%;其它公益林面积8.34万亩,占公益林的18.3%。商品林中,用材林面积34.97万亩,占商品林的72.4%;经济林面积7.75万亩,占商品林的16.1%;其它商品林面积5.57万亩,占商品林的11.5%。公益林面积占全县公益林面积的44.4%,为公益林面积占比最大的一个区。

该区地理位置优越,水陆交通方便,商品经济比较发达,历来为桐庐县粮、桑、果、鱼的主要产区,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人民生活水平相对较高,发展经济林有优势。同时,该区旅游资源丰富,著名的风景旅游点瑶琳仙境、桐君山、严子陵钓台、大奇山和美丽的富春江均在本区。

6.2.2.3林地利用方向

该区今后林地利用方向重点是搞好防护、风景林和经济林建设,辅以发展用材林。一要加强两江沿岸的防护林和农田林网化建设,并加大以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为主的公益林建设力度,提高林分质量,提高水库的复蓄指数,构建区域生态屏障体系,使林地生态效益得到逐年提高;二要根据“二江一湖”总体规划要求,在保护好富春江、分水江及各风景点的现有森林植被的基础上,搞好各风景点的绿化设计方案。三要针对本区低丘缓坡面积较大的实际,大力发展以果木、竹笋、桑园为主的经济林,发展花卉苗木,使之成为全县经济林的重要生产基地。四要利用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和两江特色,以富春江为核心的滨江游览带为主,积极稳妥地开展森林休闲度假旅游。

6.2.3桐东低中山重点公益林建设区

6.2.3.1区域范围

该区包括江南镇、凤川镇、新合乡。该区有土地面积46.74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6.9%;林地面积36.13万亩,占全县林地面积的16.9%,该区林业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77.3%。

6.2.3.2经营利用条件分析

该区位于桐庐东部,地貌以低中山为主,山势峻峭,坡度较大,全县最高峰大头湾山(海拔1246.5米)就座落在本区。山地土壤主要是黄泥土和沙地黄泥土等。气候具有明显的垂直分布规律。该区现有林种面积中,公益林面积27.14万亩,占林地面积的75.1%,商品林面积8.99万亩,占林地面积的24.9%。公益林中,乔木公益林面积21.06万亩,占公益林的77.6%;其它公益林面积6.08万亩,占公益林的22.4%。商品林中,用材林面积6.97万亩,占商品林的77.5%;经济林面积0.92万亩,占商品林的10.3%;其它商品林面积1.10万亩,占商品林的12.2%。公益林面积占全县公益林面积的26.4%。

该区山势峻峭,坡度大,暴雨多,又处于富春江、肖岭两大水库的上游,因此,搞好防护林的建设十分重要。

6.2.3.3林地利用方向

该区一要重点建设好公益林,富春江、肖岭两大水库上游要加大以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为主的公益林建设力度,以封山育林为主,辅以人工造林,提高林分质量,提高水库的复蓄指数,构建区域生态屏障体系,使林地生态效益得到逐年提高。二要利用该区环境幽静,自然景观丰富,气候宜人,适于休养避暑的特色,开发森林生态旅游,发展以阔叶色叶树种为主的风景林。三要建立食用笋、香榧基地。同时要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发展竹、木加工业,以提高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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