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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家庭农场扶持政策及最新发展情况

2016年08月05日 13:35来源:互联网点击量:0

云南省农业工作会上获悉,“十二五”期间云南狠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截至2015年,云南省农业部门认定家庭农场2455个,培训新型职业农民3.86万人。同时,云南积极推进农民合作示范社创建,云南省农民合作社总数达37382个;开展农业精品庄园建设,省级扶持建设精品农庄102个。以下是云南省家庭农场扶持政策及最新发展情况:

云南省值得推荐的家庭农场有:弥勒市东风农场、云南省景洪市东风农场、古那冲生态农场、普润家庭农场等值的游玩观赏。

一、云南省家庭农场扶持政策

(一)及时传达贯彻农业部文件精神

《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农经发[ 2014]1号) 下发后,省农业厅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进一步理解和把握家庭农场基本特征和发展要求,下发了《云南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农经(2014]6号),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充分认识发展家庭农场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家庭农场发展的组织引导和政策扶持。

(二)深入开展家庭农场专题调研

为进一步掌握云南省家庭农场发展情况,省农业厅申报了《促进云南家庭农场发展对策研究》作为省政府政策咨询课题,开展了专题研究。通过联合省级有关部门开展课题研究,进一步了解掌握当前全省家庭农场发展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思路和政策建议。

(三)出台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

为进一步明确云南省家庭农场发展思路和目标,在开展专题调研基础上,农业厅联合省委农办研究起草了云南省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 2014年12月31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4J 47号)出台,该《意见》根据农业部指导意见总体要求,明确了家庭农场发展总体目标,提出围绕高原特色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合理布局,着力培育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运作管理规范、综合效益好、示范带动强的家庭农场。到2020年,力争全省培育发展家庭农场2万个以上,创建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000个,对发展家庭农场类型、规范管理、扶持措施和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积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向家庭农场流转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办发(2014] 61号)下发后,云南省出台了《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4J 46号),云南省《意见》中提出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向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并在项目安排、惠农补贴等方面细化了优惠政策。2014年年底全省710万亩承包耕地有序流转,土地流转率17 %。全省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53.3万亩,占流转面积的7.5%。

(五)各地积极探索发展家庭农场

2014年,云南省各地积极探索发展家庭农场,大理州把家庭农场作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内容,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示范家庭农场发展,组织开展了州级示范家庭农场的评定。玉溪市出台了专门文件,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对家庭农场进行补贴。截至2015年9月,已有大理州、楚雄州、德宏州出台了加快家庭农场发展意见,昭通市曲靖市丽江市下发了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家庭农场认定工作。 保山市、西双版纳州、普洱市、文山州、迪庆州等州市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已提交州市政府审定。

截至2014年年末,全省家庭农场总量8008个,其中经农业部门认定的1050个,被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评定为示范性家庭农场的227个;已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679个,占8.4 %。家庭农场呈现以下几个特征。

1.行业分布集中。从事种植业的家庭农场4555个,占56.8%;从事畜牧业的2402个,占29.9%;从事种养结合的651个,占8. 1%;从事渔业的1 13个,占1. 4%,从事其他行业的287个,占3.8%。种植业和畜牧业农场占家庭农场总量的87%。

2.经营规模适度。全省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总量为53.3万亩,其中耕地42万亩,草地0. 96万亩,水面0.63万亩,其他9.71万亩。每个家庭农场平均经营土地面积66.5亩,符合云南省山区地形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际。

3.效益显著提高。2014年,全省家庭农场销售农产品总值20.2亿元,其中年销售农产品10万元以下的4642个,占58%; 10万-50万元的2575个,占32%; 50万以上的791个,占10%。平均每个家庭农场销售农产品达到25万元,扣除成本因素,经营效益比一般承包农户有显著提高。

4.家庭特征明显。全省家庭农场劳动力34761个,平均每个家庭农场有劳动力4.3人。其中家庭成员劳力27220个,占78 %;雇工7541人,占22%。家庭农场经营主要依靠农民家庭成员。

二、 云南省家庭农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云南省家庭农场由于起步较晚,还处于初级培育阶段,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认定标准缺失。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缺乏清晰的界定标准,不利于今后规范发展和扶持政策落实。

二是制约土地流转因素多。受土地流转价格偏高,流转管理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的制约。

三是融资贷款难。由于融资担保体系缺失和商业贷款门槛高等原因,农民贷款困难。四是配套服务不够。家庭农场依靠农民自主经营,在品种引进、市场信息、质量安全、技术创新等方面配套服务不够,农民经营困难。五是农场主素质普遍不够高。93%的农场主是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而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仅占45%。六是政策支持力度不足。2014年各级扶持的家庭农场仅占总数的1. 8%,大部分地方尚未出台较为系统、全面的扶持政策。

三 、云南省家庭农场发展方向

(一)建立家庭农场认定制度,规范家庭农场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发展家庭农场有关精神,按照“成熟一个,认定一个”的思路,积极组织各县(区、市)研究出台家庭农场认定办法和标准,全面开展家庭农场认定工作。建立完善家庭农场认定制度和家庭农场管理档案,规范家庭农场管理。

(二)探索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

在县级认定的基础上,鼓励各地探索创建示范性家庭农场。通过逐级评定和推荐,争取2016年启动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评定工作,每年评定200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逐步建立省、州、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评定机制。

(三)建立完善土地流转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土地流转的文件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维护好农民土地权益,让农民吃上“定心丸”,为土地流转奠定坚实基础。建立完善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价格指导、合同签订、纠纷调解等服务,便捷、高效办理土地流转手续。

(四)建立家庭农场主培训制度

将家庭农场主纳入新型职业农民等培训工程,因地制宜开展创业技能、职业技能、实用技术等培训,提高家庭农场主经营能力和水平。鼓励和引导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各类型人才创办家庭农场。

(五)落实扶持政策

根据云南省家庭农场发展情况,加强与财政、金融、国土、税务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完善配套政策。一是落实国家新增支农资金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政策,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创新和“三品一标”认证等。二是推进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创新和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机制,根据家庭农场的差异化资金需求,提供直接、多样化的融资服务。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开发适合家庭农场需求的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水平。三是做好用地保障。对家庭农场直接用于或服务于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四是确保家庭农场可享受的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六)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主导服务作用,整合涉农服务资源,合力为家庭农场提供基础性、公益性社会化服务。二是积极发展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技术协会等社会化经营组织,全方位为家庭农场提供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三是大力研发适合家庭农场使用的中小型农机器具,加大对农机设备购置补贴力度,鼓励家庭农场推广农机化。四是加强对家庭农场的信息服务,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发展现代化家庭农场。

(七)建议

建议出台国家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标准和办法。积极争取对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设立扶持发展专项资金,并向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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