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农业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接待人次达33亿人次,营业收入超过7000亿元。
休闲农业是现代农业的新型产业形态、现代旅游的新型消费业态,为农林牧渔等多领域带来了新的增长点。“十三五”时期,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闲暇时间的增多和消费需求的升级,休闲农业仍有旺盛的需求,仍将处于黄金发展期。
休闲农业是重要的民生产业和新型消费业态,具有促进农民增收,带动餐饮住宿、农产品加工、交通运输、建筑和文化等关联产业发展,延伸农业产业链等多种功能,是新常态之下农村经济增长的潜力所在。农村改革与土地流转的持续推进,有利于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的休闲农业产业链。具体而言,具备农业地理标志与优质旅游资源的区域将受益最大。
《意见》明确了七项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规划引导。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因地制宜编制规划,积极推进“多规合一”。
二是丰富产品业态。鼓励开发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特色民宿、户外运动等乡村休闲度假产品,探索农业主题公园、农业嘉年华、特色小镇、渔人码头等模式。
三是改善基础设施。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扶持建设一批休闲农业聚集村、休闲农业园、休闲农业合作社,着力改善基础服务设施。
四是推动产业扶贫。支持贫困户发展休闲农业合作社、农家乐和小型采摘园等,重点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
五是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做好农业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加大对农业文化遗产价值的发掘,加强对已经认定的农业文化遗产的动态监管,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
六是保护传统村落。加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的保护力度,健全保护管理机制,做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和监督。
七是培育知名品牌。重点打造点线面结合的休闲农业品牌体系。鼓励各地培育地方品牌。
同时,《意见》提出到2020年产业布局优化、类型丰富、功能完善、特色明显的格局基本形成;社会效益明显提高,从事休闲农业的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发展质量明显提高,服务水平较大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成为拓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支柱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