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 农业政策

关于下达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大桥镇)

2016年10月08日 08:46来源:大桥镇人民政府点击量:0

关于下达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村:

根据古田县财政局、古田县农业局《关于下达古田县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古财农〔2016〕87号)文件精神,结合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大桥镇实际,提出补贴资金分配意见,现下达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3035422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031180元,30亩以上种粮大户奖励4242元),现就补贴兑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下达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大桥镇)

一、补贴资金分配依据、补贴范围和标准

今年我镇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是根据镇农业服务中心提供的2015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按照县财政局拨付的补贴资金数额,分配各行政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补贴范围为全镇种粮农民。补贴标准:2015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为48890亩,每亩补贴62元;30亩以上种粮大户奖励为141.4亩,每亩补贴30元。

二、补贴资金的发放和落实

各村应及时落实农户粮食播种面积,杜绝村级留机动田套取补贴资金,并以户为单位将补贴的面积、标准、金额等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经公示反馈无误后,盖章汇总上报镇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公开、公平、公正。补贴资金兑付工作要求在2016年9月20日之前必须全部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发放,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对补贴资金兑付进度慢或未按时间完成兑付工作的村,将在全镇范围进行通报。

三、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

各村要高度重视,按照村主干负责制要求,加强补贴资金发放的领导,镇财政所要加强与农业、农信社等部门的协调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补贴资金的专户管理和档案管理,妥善保存和管理发放材料和公示资料,以备检查。镇财政所将对补贴资金兑付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确保补贴资金按时兑付到农民手中,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

大桥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7日

转自:http://www.gutian.gov.cn/gtzfw/C000945/C000137/C001630/C001630_D138189.html

85%的人还看了
你可能也爱看
附近热门土地
最新资讯
查看更多资讯
加载中...
火热
招募中
城市
姓名

下载土流APP

获取一手地块信息

小土给您发了元的新用户红包
距离领取结束时间还剩
-
-
-
恭喜获得土流红包
0
已存入您土流APP的账户券包
您可下载app进行查看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