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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强农惠农相关政策及发展成效(2016)

2016年10月21日 10:02来源:漳平市农业局点击量:0

2016年初以来,漳平市为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结合中央、省有关扶持农业发展项目,把设施农业补助项目、新植油茶补助项目等和贫困村、贫困户的生产扶持结合起来,出台惠农政策。以下是漳平市强农惠农相关政策及发展成效:

漳平市强农惠农发展成效

“今年种了很多柠檬,有了政府的补助政策,我相信一定能够带动更多的贫困户脱贫。”陈美香说。近日,在漳平市芦芝镇大深村的后溪农场,由该市农业、财政等部门干部组成的政策补助金验收组,正在对农场主陈美香种植的柠檬果树的面积进行核实验收。

陈美香从2003年开始,回乡承包油茶林,开荒种油茶,并联合村里120名油茶种植户成立油茶专业合作社,采取“合作社+农户+基地”形式,带动村里10多户贫困户脱了贫。今年初,漳平出台优惠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引导农户种植柠檬,于是陈美香流转上百亩土地,发动村里其他贫困户抱团种植柠檬,希望能够帮助他们脱贫。

今年初以来,漳平市为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结合中央、省有关扶持农业发展项目,把设施农业补助项目、新植油茶补助项目等和贫困村、贫困户的生产扶持结合起来,根据本市农业发展特点,出台支持农业产业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乡村旅游开发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推行“企业+村集体+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形式,实施龙头企业连基地带农户、产业发展强村连弱村带农户的发展模式,在资金等各方面支持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下经济等特色农业。

漳平市惠农政策相关措施

漳平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在全省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农计〔2016〕161号)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我市农业项目资金规范管理使用省级以上强农惠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决整治和查处涉及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的失职渎职和贪污腐败问题,形成风清气正的农村政策环境,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研究建立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监督的有效方式,进一步明确农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快形成责任清晰、分工明确的制度化、常态化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更好地推动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二、主要任务

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的省级以上财政补贴补助资金包括:中央财政用于农机购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并检查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推进落实情况;省级财政用于设施农业、福建农民创业园及示范基地建设、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畜禽污染治理等工作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基本建设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种养业良种工程、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等专项资金,以及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资金。

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三个重点:一是个人或集体违法违纪问题。重点检查个人或集体是否存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问题;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问题;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专项资金问题;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问题;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重点环节利益寻租问题;违规插手资金拨付、项目审批,与监管服务对象有不正当利益往来的问题。二是政策落实不规范、不到位问题。重点检查基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履职尽责情况、监管责任分工落实情况,特别是县乡村三级在资金申报、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不到位问题。三是制度建设不匹配、不完善问题。重点评估政策设计和实施的科学性、实效性,推动进一步完善政策设计,优化资金结构和执行程序,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市农业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农业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局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局其他领导为成员,并抽调财务、局纪检监察等部门相关人员为工作人员的领导和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和督导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

(二)组织自查。细化工作措施,并对我市管理使用强农惠农资金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查阶段,以2015年全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为基础,进一步排查整理,聚焦重点,特别是对于一些“老大难”问题,彻底找出问题根源,厘清监管责任,下决心取得突破。要突出问题整改,及时纠正和处理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于11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汇总报送到局财务室,由财务室审核汇总于11月13日前报送到龙岩市农业局计财科。

(三)接受监督。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市农业局将主动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地址、邮箱,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涉及政策落实、资金管理、制度建设问题的,由局纪检组集中受理;涉及个人或集体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或存在各种利益输送问题的,移送纪检部门查处。

(四)督导检查。在各所站及相关项目企业自查基础上,市农业局将派出检查组,到相关项目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并选择部分乡、村及项目企业进行重点抽查。重点检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及自查工作质量效果。对2015年全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约谈有关项目主要负责人,并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整改落实。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农业局将分别提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意见,其中对于系统性重大问题,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各项目单位负责人按照省农业厅要求,对所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并在省农业厅下发整改意见1个月内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情况报送省农业厅。

(六)阶段总结。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阶段性总结报告,于2017年5月20日前报送龙岩市农业局。并对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存在的普遍性、共性问题,会同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资金监管机制;将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完善监督制度,制定工作人员廉洁行为规范;研究制定监管责任分工,切实解决监管中存在的任务不清、责任不明、执纪问责不到位的问题,并提出明确的纪律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农业部和我厅将分阶段、分步骤统筹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同时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由付建红同志于每月24日前向龙岩市农业局报送工作信息,办公室电话:7522561。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执纪问责。局属各单位和项目负责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结合起来,强化问题整改,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对一些侵害农民利益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查处,并公开曝光;对落实政策不力、敷衍应付的,要进行约谈、批评和通报,严肃追责;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处理,绝不姑息。

(三)强化舆论监督,形成良好氛围。在漳平市农业信息网开辟专栏及时跟踪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规范使用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及时通报曝光一批违纪违法、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发挥好警示教育作用。

漳平市农业局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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