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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保障性住房保障标准和申请条件

2016年11月15日 09:27来源:天津市国土资源局点击量:0

从天津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获悉,该区今年计划新建的5600套保障性住房已全部开工,经济租赁住房补贴和廉租住房补贴发放也超额11.5%完成年度计划。今年年初,滨海新区确定了2016年度新区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5600套,将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这些保障房项目主要包括三个项目,分别为大港油田港西新城项目、太平示范镇项目和渤龙新苑项目。以下是天津市滨海新区保障性住房保障标准和申请条件:

天津市滨海新区保障性住房保障标准和申请条件

一、廉租住房

(一)廉租住房保障标准

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普通精装修,配备橱卫等必要设备,具备基本生活功能。一个家庭限定配租一套廉租住房,廉租住房租金标准采取政府指导价。符合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条件的家庭,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

(二)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标准

1.租房补贴标准和租房补贴面积标准。租房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8元,租房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使用面积12平方米。

2.月租房补贴额的计算。家庭应补贴面积小于15平方米的,按15平方米计算。每户家庭最低月租房补贴额为:410元。

(三)廉租住房申请条件

1.具有新区非农业常住户口;

2.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

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四)廉租住房退出

出现下列不符合承租条件情形的,新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收回房屋。

1.家庭住房或收入已超过规定标准的;

2.拥有其他房屋的;

3.申请家庭成员户籍均已迁出新区的;

4.出现不符合承租廉租住房的其他情形的。

二、经济适用住房

(一)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普通精装修。

(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

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新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不高于3%利润的基础上确定。

(三)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1.具有新区非农业常住户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之前的5年内没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家庭上年收入低于新区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的;

3.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

4.拆迁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原则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费中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低于25万元,他处住房合计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或使用面积30平方米以下。

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每户只允许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四)经济适用住房退出

经济适用住房不得上市转让,但可向新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原成交价格并考虑成新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退出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家庭不得再次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因特殊情况退出经济适用住房的,重新申请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限价商品住房

(一)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标准

限价商品住房分为面向社会住房困难家庭的普通限价商品住房和面向企业、单位的企业定制限价商品住房。面向社会的普通限价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一居室50平方米左右,两居室70平方米左右。其中一居室、两居室住房套数的比例不低于70%;面向企业、单位的企业定制限价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套数比例不低于90%,套型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套数比例最高不超过10%。

(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

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新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土地整理成本、建筑安装成本、配套成本、项目管理费用和利润等因素基础上测定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原则上比测定销售价格前3个月内周边或同地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低20%左右。

(三)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条件

1.面向社会住房困难家庭的普通限价商品住房

(1)具有新区非农业户籍,申请限价商品住房之前的5年内没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离异时间2年以上)、丧偶人员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

(3)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4)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

(5)在计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时,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数的1.5倍计算。

2.面向企业、单位的企业定制限价商品住房

(1)在滨海新区工作,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各类人员;

(2)工作地20公里范围内无住房;

(3)为鼓励各类人员长期在新区工作居住,限制炒房。新区实行限价商品住房购房、办证分离制度,在新区缴纳社会保险3年(含)以上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区,年龄25周岁以上的购房人方可办理房地产权证

(四)限价商品住房退出

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满五年,购房人可上市交易,上市交易增值部分个人收益70%,政府收益30%。

退出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家庭不得再次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因特殊情况退出限价商品住房的,重新申请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蓝白领公寓

(一)蓝白领公寓保障标准

1.蓝领公寓是指政府提供优惠,限定房型、面积和租金标准,向来新区就业的各类技术工人,以出租方式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蓝领公寓人均建筑面积6平方米左右。

2.白领公寓是指政府提供优惠,限定房型、面积和租金标准,向来新区就业的各类管理和科技人员,以出租方式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白领公寓人均使用面积不高于25平方米。

(二)蓝白领公寓申请条件

在新区就业缴纳社会保险的无住房人员均可在企业所属管委会申请承租蓝白领公寓。

(三)退出

出现下列不符合承租条件情形的,所属管委会管理单位收回房屋。

1.拥有其他房屋的;

2.申请人不在新区就业的;

3.出现不符合承租蓝白领公寓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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