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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下

2016年11月30日 11:24来源:湖北省政府办公厅点击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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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夯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础,促进全省农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和国家推进农业发展的总体部署,编制《湖北省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湖北省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下

(八)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着力创新体制机制,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完善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体系,创新现代农业投融资机制,打造农业创新发展试验示范平台,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发放工作。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平台,完善土地流转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妥善化解土地流转纠纷。

——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机制,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积极稳妥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有序进场交易。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试点,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各项改革。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大对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的机制,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经营主体从事规模种养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和农村服务业。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增强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培育壮大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健全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政府向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

——创新现代农业投融资机制。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农村普惠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将网点和业务向基层延伸,引导互联网金融、移动金融在农村规范发展,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求的各种微型金融。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扩大农业保险险种和覆盖面。探索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和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组建县域农民合作社联合会,积极推进以“构建‘农合联+金融’的信用服务模式、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完善政府支持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机制、探索农合联内部资金互助模式、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等为主要内容的合作金融创新试点。

——打造农业创新发展试验示范平台。以壮大主导和特色产业为方向,着力打造粮棉油优质高产示范区、高效特色产业园、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现代加工物流园区、生态休闲农业集聚区、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示范区等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各类农村改革试验区为载体,着力开展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等体制机制改革试验。立足可持续发展,推动各地建立耕地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水产养殖区渔业资源生态修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利用等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示范引领区域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九)全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提高贫困农户自我发展能力。

围绕全省“精准扶贫、不落一人、如期小康”的脱贫目标,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重点聚焦产业发展、能力提高,构建政策、项目、措施到村到户到人的精准帮扶机制,有效推进资金、项目、技术、要素精确覆盖贫困地区,提高贫困农户自我发展能力。

——全力推进产业扶贫。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农业基地,推进产业对有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全覆盖。加快贫困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贫困户分享更多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加强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力争每个贫困村建立一个以上的合作组织、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至少加入一个合作组织。统筹扶贫政策资源,强化产业链构建,探索“政府+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造血式扶贫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加工园区、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有效对接,形成产业扶贫长效机制,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

——全力推进脱贫致富能力建设。突出贫困户自主发展,全力推进脱贫致富能力建设。以促进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创新创业为重点,整合各种培训资源,通过政策扶持、加大投入,重点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大力实施“雨露计划”,提高贫困家庭子女的职业素养和能力。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各项优惠政策,提高贫困地区基层工作者的政策待遇。继续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对口帮扶行动,鼓励各类人才和应届毕业大学生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

——全力推进投融资机制创新。突出解决贫困地区和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缺口难题,全力推进投融资机制创新。建立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增加金融资金对扶贫开发的投放,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扶贫开发,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发展产业。建立金融扶贫特惠机制,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对有需求的贫困户实现“10万元以内、三年期限、无担保、免抵押、全贴息”贷款全覆盖。设立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引导金融机构采取“担保基金+扶贫互助社+银行”“产业扶贫担保贷款”等融资方式,推进设立扶贫再贷款,加大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扶持力度。

——全力推进资产收益扶贫。突出贫困户增收脱贫,打通到户渠道、做实到户链条、创新到户机制,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推进贫困地区财政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同时,创新生态扶贫模式,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扩大政策实施范围,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

(十)加快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提升外向型农业发展水平。

抓住国家推动“一带一路”的战略机遇,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大力实施外向型农业发展战略。通过加强“基地建设、主体培育、合作开发、境外营销”,支持农产品对外贸易做强,提升湖北农业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

——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规划建设一批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培育一批带动力强、品牌知名度高的示范企业,促进有竞争优势和出口潜力产品、产业的发展。建设食用菌、水产品、蔬菜、水果、茶叶等优势农产品出口基地,加强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建立出口农产品从“基地”到“目标市场”全程质量可控的追溯体系,切实提高出口农产品的质量。

——加大外向型企业培育和扶持力度。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集团,组建农业“走出去”跨国企业联盟,加快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农业“走出去”发展模式。鼓励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大型国有农场等实行强强联合,实现优势互补,形成湖北农业“走出去”企业联盟,打造农产品出口和农业境外投资的“联合舰队”,提升出口企业国际竞争力。

——加快推进境外农业合作和开发。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间的农业科技交流,建立国际合作示范区,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以水稻、玉米、大豆、棉花等为重点加强对国外战略资源的利用,以农业技术示范中心、生产研发和培训工作为重点,积极参与国家对外农业合作和援助项目,进一步发挥农垦“走出去”优势,主动对接与非洲的产能合作,拓展农业对外发展空间。

——加强出口农产品品牌推广和营销拓展。加强湖北特色农产品出口目标市场研究,引导和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加强品牌化建设与管理,以品牌和质量开拓国际市场,增强农产品出口竞争力。建立和完善外向型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信息服务,降低外向型农企交易成本。建立服务推进机制,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各类展会,开展农产品境外促销,打通农产品出口绿色通道。

四、产业布局

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对农业资源有效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完善政府在规划、政策和监管等方面的有效引导,依托各地资源突出区域特色和地方特色,建设布局优势农业、特色农业、都市农业三大区域。其中,优势农业发展区主要包括江汉平原、鄂北岗地、鄂东沿江区域,重点发展粮食、棉花、油料、蔬菜、畜禽、水产等大宗农产品。特色农业发展区主要包括鄂西南武陵山、鄂东北大别山、鄂西北秦巴山、鄂东南幕阜山、鄂中大洪山在内的山地农区,以发展果、茶、药、桑蚕、食用菌、木本油、魔芋、肉牛、肉羊等特色产品为主。都市农业发展区主要包括武汉、宜昌、襄阳、黄石等大中城市郊区,大力发展设施蔬菜、水果、茶叶等高效园艺作物产业,适度发展畜禽水产业。

(一)种植业。

坚持优化布局,稳定增强产能。按照“南油北麦城郊菜”的思路,秋冬作物宜粮则粮,宜菜则菜;按照“巩固、稳定、发展”的思路,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低产棉田改种粮食,因水定种,努力扩大中稻和玉米种植面积。优化调整果茶桑药品种结构、种类结构和种植方式,改善品质、打造品牌,提高特色农产品种植效益。

1.粮食。

——水稻在江汉平原及鄂东地区,以种植籼稻为主,发展布局优质籼稻板块。在鄂东北地区,以种植粳稻为主,发展布局优质粳稻板块。在温光条件充足的地区,巩固发展双季稻;在温光条件不足的两季不足、一季有余的地区,大力发展再生稻,推进水稻“一种两收”;在适宜地区,大力推广“早籼-晚粳”,“小麦-中粳”轮作模式。

——小麦推进小麦种植区域北移。在北纬31度以北的地区,布局中筋小麦板块,扩大小麦种植面积,确保种满种足。在北纬31度以南的江汉平原及鄂东地区,布局弱筋小麦板块,稳定或适当压缩种植面积,适当发展部分大麦替代小麦。

——玉米大力发展玉米产业,推广优良品种与高效栽培技术,巩固提升玉米产能。在鄂西山地春玉米区,稳定种植面积,积极发展籽粒与青贮兼用型玉米生产。在鄂北夏玉米区,以籽粒玉米生产为主,积极发展籽粒与青贮兼用玉米,适度发展鲜食玉米。在平原丘陵春玉米区,积极发展青贮专用和鲜食甜糯等品种。

——马铃薯建设种薯及加工用薯生产板块和商品薯生产板块。在鄂西高山地区布局高山优质脱毒种薯繁育区,建立优质种薯繁育体系和脱毒种薯“高繁低用”原种生产基地;在鄂西中低海拔区域布局低山和二高山优质食用和加工原料主产区,发展马铃薯加工业,建设优质绿色食用马铃薯和加工原料薯生产基地。在江汉平原和鄂东丘陵地区,以扩大种植面积,应用早熟品种、推广高产高效栽培模式为重点,发展规模化鲜食型商品薯生产。

2.棉油。

——棉花根据市场需求,结合《湖北省棉花产区种植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等要求,调减棉花生产面积,从次宜棉区向江汉平原、鄂北岗地、鄂东丘陵等适宜棉区集中,重点建设适纺50支纱以上的中长纤维原棉生产基地和适纺30支纱以下的中短纤维原棉生产基地。

——油菜以开发冬闲田种植油菜为重点,继续开展面向三熟制地区的油菜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发挥油菜菜用、饲用、肥用和观光等多功能特性,推进油菜南移,稳定油菜面积。突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重点在长江流域、汉江流域全力建设“双低”优质油菜生产板块。

3.蔬菜。

坚持“市场导向、就近供应、优势特色”等原则,进一步提高蔬菜综合生产能力和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蔬菜产品安全有效均衡供给。武汉城市圈及大中城市周边以发展设施蔬菜、工厂化食用菌生产为主;鄂西山区以发展高山蔬菜、魔芋为主;鄂西北以发展设施蔬菜、露地菜、食用菌为主;江汉平原以发展喜冷凉露地越冬蔬菜、水生蔬菜、西甜瓜为主。

4.果茶桑药。

——水果建设长江中游、清江流域和丹江口库区三大柑桔产业带,316国道及汉十高速沿线优质桃产业带,汉江流域砂梨产业带和武陵山区优质砂梨生产区,鄂南水果生产区。

——茶叶鄂西南武陵山及宜昌三峡茶区重点发展宜红茶、乌龙茶、青砖茶、绿茶,鄂东北大别山茶区重点发展名优红绿茶和出口茶,鄂西北秦巴山茶区重点发展高香绿茶,鄂南幕阜山茶区重点发展青砖茶,鄂中大洪山茶区重点发展名优茶及出口茶。

——桑蚕重点建设鄂东、鄂北、鄂西南蚕茧基地。

——中药材重点建设武陵山、秦巴山、大别山、幕阜山、神农架、三峡中药材基地。

(二)畜牧业。

“十三五”期间,依托湖北省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品种优势,结合各地畜牧业发展现状,综合考虑粮食、土地、水等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积极建设牛、羊、猪、禽等优势区域,带动全省畜牧业快速发展,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特色突出、竞相发展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新格局。

——肉牛建设汉江流域、大别山-幕阜山和武陵山-秦巴山肉牛产业带,形成襄阳、随州两大雪花牛肉生产基地。

——肉羊重点建设清江流域肉羊产业带、汉江流域肉羊产业带和大别山肉羊产业带。

——生猪重点建设江汉平原及鄂中商品猪板块、鄂西南生态猪板块、鄂东生猪板块。

——肉禽打造鄂北肉鸡产业带、生态土鸡养殖基地、鄂南优质黄羽肉鸡养殖基地、武汉“1+8”城市圈肉鸭产业基地。

——蛋禽重点打造鄂中及鄂东蛋鸡板块、江汉平原蛋鸭养殖板块。

(三)水产业。

根据地形地貌、水域滩涂、养殖特点和发展空间,将全省渔业养殖区域划分为平原湖区适度规模养殖区、丘岗山区特色精品养殖区、江河湖库增殖区。

——平原湖区适度规模养殖区包括荆州、鄂州、武汉、仙桃、潜江、天门市以及孝感、荆门、黄冈、黄石、咸宁五市的部分县(市、区、国有农场),以池塘健康养殖、池塘网箱养鳝、稻田综合种养为主,重点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区域内重点养殖大宗淡水鱼、河蟹、鳜、虾类、黄颡鱼、黄鳝、泥鳅、斑点叉尾鮰等品种。

——丘岗山区特色精品养殖区包括鄂东南、鄂东北、鄂西北、鄂西南四大丘陵山区,含咸宁、黄冈、襄阳、宜昌、十堰、荆门、孝感、黄石、随州、恩施等10个市州相关县(市、区)和神农架林区,以塘堰养殖为主,侧重发展特色精品渔业,兼顾稻田综合种养。鄂东南重点发展河蟹、鳜、虾类、黄颡鱼、黄鳝、泥鳅、斑点叉尾鮰等特色品种;鄂东北、鄂西南、鄂西北重点推进龟鳖生态养殖、大鲵驯养、鲟工厂化养殖、鲶类健康养殖、富硒鱼养殖等特色精品养殖模式。

——江河湖库增殖区主要涉及全省江河、湖泊、水库等天然、人工水域,以保护鱼类种质资源、保障水域环境生态安全为主,重点发展“人放天养”的天然增殖模式。长江、汉江等大型河流及其支流、河道为河流增殖区,重点规划大宗淡水鱼、中华鲟、胭脂鱼等鱼类人工放流;洪湖、梁子湖、斧头湖等大型水域为湖泊增殖区,放流大宗淡水鱼类为主,兼放鳜、黄颡鱼、虾蟹等品种;三峡、丹江口、清江等大型水库为水库增殖区,主要放流滤食性鱼类以及土著特色经济鱼类。

(四)加工业。

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在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地区,围绕优质稻、棉花、“双低”油菜、生猪、水禽、水产品、食用菌、果茶等优势主导产品生产基地,集中布局农产品加工园区,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

——粮食加工优质稻主产区,重点发展大米及多种方便食品加工;专用小麦集中产区,发展专用面粉、特色面条加工;特色资源相对集中的山区,发展杂粮精加工。

——油料加工依托江汉平原、鄂东和鄂中北“双低”油菜种植基地,建设油菜籽规模化深加工板块区;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建立油脂工程技术中心。

——蔬菜加工蔬菜集中产地建设净菜保鲜加工企业;大中城市和基础较好的地区建设蔬菜精深加工企业;鄂西地区发展特色优质蔬菜加工出口企业。

——畜产品加工鄂北、鄂西及大别山牛羊生产区,引导现有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档次、增加花色品种;沿江流域禽蛋主产区,蛋制品企业向生产各类具有蛋类营养的食品方向发展;武汉、宜昌、襄阳、荆州、黄冈等大中城市奶源基地,重点发展鲜奶和乳制品加工企业。

——水产品加工建立洪湖、潜江、武汉水产品加工出口示范园区和荆州、宜昌、仙桃、鄂州水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并辐射带动其他地区水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洪湖重点发展大宗淡水鱼、小龙虾、鮰及水生蔬菜、水禽等加工;潜江重点发展小龙虾等加工出口,发展甲壳素及其衍生物加工;武汉重点发展小龙虾、鲟、鮰等加工;荆州重点发展大宗淡水鱼、小龙虾加工;宜昌重点发展鲟、斑点叉尾鮰等加工;仙桃重点发展草鱼等大宗淡水鱼加工;鄂州重点发展武昌鱼、小龙虾加工。

——饲料加工江汉平原大力发展饲料加工;武汉等中心城市重点发展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饲料添加剂及预混合饲料;省内边远地区利用资源优势兴办饲料加工企业。

(五)休闲农业。

根据农业资源分布、地理特征、交通区位和客源市场等情况,将湖北省的休闲农业区域划分为大中城市郊区板块、鄂东板块、江汉平原板块和鄂西鄂北板块。

——大中城市郊区板块武汉、黄石、十堰、宜昌、襄阳、荆州、荆门、鄂州、孝感、黄冈、咸宁、随州12个省辖市及恩施州所在城市郊区,人口稠密,交通便利。以蔬菜、瓜果、花卉、苗木等种植为依托,开发“假日休闲体验、亲子亲友游、科普教育实践”等项目,打造都市农业休闲品牌。

——鄂东板块位于大别山和幕阜山区的县(市、区),生态环境良好、空气清新、山峦叠嶂、风光秀美。依托人文、生态及农业资源,开发“传统教育、户外拓展、休闲养生”等项目,打造红色旅游与休闲农业品牌。

——江汉平原板块湖北境内地处长江与汉江流域的平原地区县(市、区),水资源丰富,楚文化、三国文化历史悠久。依托水、文化及农业资源,开发大田观光、农耕展示、休闲垂钓项目,培植一批立足农特产品精深加工的休闲农庄。

——鄂西鄂北板块位于武陵山区、秦巴山区和桐柏山区、大洪山区的有关县(市、区),生态环境良好、森林覆盖率较高,长江三峡、武当山、神农架、炎帝神农故里等人文景观众多。依托生态及农业资源,开发登山、野营、避暑、科考、森林探险和森林氧吧等项目,挖掘鄂西农耕文化,打造富有巴土风情的少数民族民俗风情休闲农业品牌。

五、重大工程

(一)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工程。

立足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围绕2020年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2650万吨的发展目标,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不断提升粮食综合产能。统筹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高标准农田和粮食发展等方面的资金,提高主产区、核心区粮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重点支持产粮大县的农田水利、中低产田改造、土壤改良、良种繁育、社会化服务和粮食仓储设施等建设,力争到2020年江汉平原、鄂北等粮食主体功能区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继续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推广集中育秧、秸秆还田、防灾减灾等稳产增产关键技术,大力实施粮食增产模式攻关。在粮食主产区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建设一批粮食烘干和仓储设施,加快选育应用优良品种,开展高产创建和科技指导服务,稳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现代化生产水平。

(二)新型沃土工程。

围绕提高耕地产出率,坚持“耕地利用和保护并重”的原则,运用综合性工程和农艺技术措施,确保全省耕地质量稳步提升。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耕地、园地基础地力提升0.5个等级以上。扎实开展土壤有机质提升行动,以高标准农田工程建成区、占补平衡耕地项目区、耕地质量问题突出区为实施重点,通过地力培肥、土壤改良、养分平衡、微生物修复等措施,提升耕地内在质量;通过化肥减量增效,化学农药减量控害,废弃物利用处置,氮磷生态拦截等措施,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监测区域站和监测站,尽快形成全省完整的耕地质量动态监测与预警预报网络体系,加强基本农田地力保护。

(三)“双低”油菜保护区建设工程。

以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经营为重点,以满足城乡居民健康营养消费需求为目标,全力建设“双低”优质油菜保护区。突出长江流域、汉江流域主产区,重点建设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的县(市、区)共计35个。通过加强油菜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突出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全产业链开发,力争到2020年35个重点县(市、区)实现“六化”(品种双低化、全程机械化、功能多元化、服务社会化、加工标准化、品牌优质化)目标,带动全省“双低”优质油菜籽产能稳定在250万吨左右,产量继续保持全国第一地位,打造在全国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湖北优质菜籽油品牌,振兴湖北油菜产业。

(四)现代“菜篮子”建设工程。

以“提质、安全、增效”为目标,调动“菜篮子”产品主产区生产积极性,加强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扩大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场建设规模,落实好大中城市“菜篮子”产品最低保有量制度,充分发挥都市农业应急保障功能,确保一定的生鲜食品自给能力。加快国家级大市场、区域性批发市场和农村田头市场建设,引导建设优质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支持推进农垦菜篮子终端体系建设工程,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到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菜篮子”产品均衡供应,基本形成农产品大市场、大流通新格局,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五)农机装备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深入实施农机装备体系建设、服务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理论体系建设、抗灾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农机工业和流通业服务能力建设及农机作业水平、安全水平和农机信息化水平提升等推进工程,保持水稻和油菜生产机械化在全国的优势地位,率先实现水稻和油菜全程机械化;抓住马铃薯作为第四大主粮的机遇,着力推进马铃薯全程机械化;突破种植环节中的瓶颈,大力发展播种、育插秧、植保、机收等关键环节的机械化;攻克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缓慢的难点,对丘陵山区机械化发展给予特殊扶持,推进平原、丘陵山区农机化协调发展;在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综合利用上打造亮点,实现湖北省秸秆全面露天禁烧;在全面机械化上实现跨越,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同步发展。

(六)农业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促进科技与农业深度融合,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围绕生物学与遗传育种、现代农业装备和农产品加工等学科群,加强国家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站)、农业应用研究示范基地、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中国农谷”和华中农高区建设,大力推进以江汉平原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为代表的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强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和信息服务能力建设,选择粮棉油主产区、水产大县和畜牧大县,在全省率先建成“五有”的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拓宽服务领域。加强县、乡、村三级“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上的普及应用。

(七)“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工程。

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加快建设“智慧湖北”的要求,重点实施五大行动计划:一是实施“互联网+生产”行动计划,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二是实施“互联网+市场”行动计划,推进农产品营销网络化;三是实施“互联网+服务”行动计划,推进农业信息服务便捷化;四是实施“互联网+管理”行动计划,推进农业行政管理高效化;五是实施“互联网+创业”行动计划,推进农民创业大众化,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力争到2020年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农业发展方式更加优化。

(八)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工程。

围绕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四个一批”工程和农业科技产业链工程。加快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区、示范县。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在粮油、蔬菜、水果主产县(市)分批建设产地初加工设施。扶持建设一批起点高、功能全、带动力强的加工园区,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率和资源利用率。加快实施创新驱动,积极构建以龙头企业与科研机构相互协作的技术创新体系,重点突破生产和加工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品牌工程,培育一批有市场影响力的知名品牌,以品牌引领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力争到2020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迈上2万亿元台阶,在全国位次不下降。

(九)现代种业提升工程。

立足种业安全,围绕打造“中部种业中心”,形成辐射全国的武汉、荆州、襄阳三大种子产业集群建设目标,统筹种质资源保护工程、种子工程、养殖业良种工程建设项目,改善种质资源保护、品种测试、品种审定、质量检测、良种生产和推广条件,提升现代种业科技创新能力、良种供应保障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监管服务能力。依托国家、省、市各类科研平台,创新以武汉为中心的“中部种都”,在荆门“中国农谷”等地建设区域性的特色种子(苗)研发和加工基地。加强农业种源品牌建设,做大做强优质稻、油菜、棉花、生猪、小龙虾、淡水鱼等具有比较优势的种子产业。启动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支持和推动种子企业兼并重组,强强联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聚集,培育一批实力雄厚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集团。

(十)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工程。

积极推行种养结合、农牧结合、循环利用、沼气配套、有机肥加工、发酵床养殖等生态养殖模式,实现种养优势互补和资源良性循环。深入实施稻田综合种养工程,大力推广稻虾、稻鳅、稻鳖、稻鱼等种养模式。对猪禽、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规模化沼气工程项目进行整合和转型升级。摸清全省农村能源分布状况,按照畜禽养殖业排污量,科学合理地测算可消纳农田、农地的数量和根据产量系数测算农作物秸秆产生量,科学测定区域农业固体废弃物处理能力和环境消纳能力。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建设,围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及示范区创建,合理布局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农作物秸秆气化、有机肥工厂、规模化生物天然气等工程项目,全面实行种植和养殖过程的小循环,最终实现区域内的大循环。

(十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建立健全农业职业培训体系和制度,深入实施“三区”人才支撑计划、科技特派员制度,大力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农业职业经理人CEO计划、农业龙头企业人才支撑计划,大学生村官创业“扬帆”计划,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孵化基地,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有计划地培养一批“土专家”“田秀才”、农业职业经理人和农业企业家队伍。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到2020年全省系统性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0万人。进一步完善土地、财税、金融、技术、人才、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扶持体系,着力改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外部环境,重点加大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的培育力度,鼓励各类人才领办和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高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水平。

(十二)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立足食品安全,统筹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等资金,加强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构建全省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风险分析评估体系,重点扶持蔬菜、瓜果、茶叶、水产、生猪或肉禽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示范基地建设。改善“基层渔政机构”执法设施条件,加强种子、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物卫生监督、生猪屠宰、渔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等执法装备设施和条件建设。

(十三)农业生产安全保障工程。

围绕提高动植物保护能力,对现有的动植物保护工程、动物防疫体系等项目进行整合和转型升级,突出重大疫病虫害、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植物病虫害防疫防治,确保农业生产安全。重点加强对外来动植物疫病有害生物监测防控设施、动物疫病控制净化设施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农机试验鉴定设施装备和农机安全监理技术装备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村四级统一规范的电子政务运行系统、农业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农业应急决策和指挥管理系统,开发部署便捷、高效、规范的疫病虫害防控、农业生产调度、农机作业调度、农产品市场运行监测、新型农民培育与人才鉴定、农村经营管理等业务信息化平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湖北省农业发展“十三五”实施推进领导小组,负责现代农业建设发展的总体指导和协调。督促各级政府把“十三五”农业发展业绩纳入领导干部的考核指标,定期公布各地农业发展水平、结构、绩效等主要指标,完善考核奖励机制。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农业发展第一线,加强对农业各领域现实问题的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研究新举措,解决新问题。建立完善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综合协调,强化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会商制度,搞好协调配合,提高服务意识,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承担职责,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服务效率。

(二)加大投入力度。

建立健全稳增长、多元化、多层次的资金投入机制,拓宽农业资金投入渠道,确保各级财政资金对农业的投入只增不减,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度与综合效益。把农业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转换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风险补偿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大力清理、整合、规范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对“小、散、乱”及效果不明显的涉农资金予以整治;对目标接近、投入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予以整合;对地方具有管理信息优势的涉农支出,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切块下达,由地方统筹支配。省级推进简政放权,下放审批权限,按照“管总量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原则,支持县级深化完善规划引导统筹、重点项目主导统筹、奖补资金引领统筹方式,采取“大类间统筹,大类间打通”办法,实行“部门出料、县级炒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重要作用,吸引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破除农业发展中的资金瓶颈问题。

(三)强化政策落实。

充分发挥政策惠农增收效应,强化惠农政策监督落实,确保惠农政策全覆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业补贴的各项政策。强化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创新管理服务,加强监督检查,把各类补贴政策、农业项目执行好、落实好,发挥政策的激励、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加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深入开展加重村级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担的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监管和农民权益维护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农业补贴对象、种类、资金发放的监督检查,严禁将补贴资金用于抵扣农民交费,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与目标价格制度,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有效激发种粮积极性与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强化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加强对农业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与整改,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四)构建人才支撑。

统筹农业人才组织领导,由省农业厅牵头成立全省农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统筹规划全省农业人才工作。整合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优势资源,加大农业人才资源开发力度。推进基层农技人员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培训,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提高基层农技服务能力。积极做好农业人才引进与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全面、系统、连续、科学地引进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农业实用科技人才、农业企业优秀管理人才、经营人才。加强农业干部能力建设。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加强调查,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五)实施评估监督。

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行政问责制度,坚持责任到岗、到人。完善规划评估调整制度,及时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情况以及国内外形势变化需要进行规划修订的,由省农业厅提出调整方案,提请省政府审议批准。创新评估方式,组织开展总结评估,探索实行年度评估,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评估,引入社会机构参与评估,增强规划评估的准确性和广泛性。加强规划实施监督,完善省农业厅向省政府的报告和沟通机制,及时通报规划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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