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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巴东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2017年05月11日 09:29来源: 巴东县农业信息网点击量: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州、县委相关文件精神,保障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局决定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大局,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监督管理与指导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扎实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年农资市场和生产经营企业现场检查率达到100%,重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率100%,假劣农资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和反馈率达到100%,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好转,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农资打假领导小组,组长:陈悦,成员:刘守斌、陈尚国、谭明星、杜敏、孙天娥、吴以山、陈发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执法大队,刘守斌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工作。

2、整合相关执法部门力量,组建打假联合执法队伍,由陈悦副局长负责总协调,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牵头,抽调相关单位执法人员组成。其中,执法大队2人,种子管理局2人,农药管理站2人,土肥站2人,环保站2人,农安办2人,农机监理站2人。

3、后勤保障:活动经费组织到位、执法人员集结到位、专用车辆安排到位、具体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治理行动无后顾之忧。

三、整治重点

以全县批发市场、集散地、乡村农资销售点为日常监管重点,对有隐患的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重点排查。采取重点乡镇重点管理,特大案件联动查办。加强对主要农资生产、销售、使用地区,小规模农资生产经营聚集地区,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区、区域交界假劣农资游商游贩活动活跃区域的监管。对农资问题突出、群众投诉强烈、市场秩序混乱的地区,实行集中督察督办。

种子监管重点:查品种准入,看是否通过审定、登记或引种备案;查种子质量及真实性,看是否质量达标和套牌侵权;查种子标签及使用说明,看是否规范合法;查种子经营档案台账,看是否规范制作和按期保存;查种子经营备案,看是否依法经营;查种子调运检疫,看是否合法调运。

农药监管重点: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无农药登记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

肥料监管重点: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秸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配方肥产品成分不足、标签标注与登记证标注内容不符、生产销售假冒配方肥的问题。

农产品品安全监管重点:重点对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的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档案管理。对农产品实行一月一次抽检,(重大节日活动增次抽检),特别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品一标监管重点:检查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销售、产品质量和标志;检查绿色食品产地环境、产品质量、包装标识、标志的使用;检查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检查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等情况。

农机监管重点: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机手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农民群众的防护意识;深入村镇、田间等场所,治理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章载人、酒后驾驶、长期未检验等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以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为重点,依法查处销售假劣农机、零配件等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1月-2月中旬为部署宣传阶段,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措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宣传动员到位。

2月中旬-4月为集中整治阶段,整合执法力量,统一行动,开展春季“打假护农”专项活动,对农资市场经营主体准入资格、市场秩序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进行集中专项整治。

同时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7-12月为整改深化阶段,巩固整治成果,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完善监管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7-9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夏季百日行动。

10-12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保秋播专项治理行动。

五、工作任务

1、加强源头治理。强化生产企业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依法严肃查处无证生产或擅自受托生产等违法行为。全面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档案,全面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加强对重点单位的监管。认真梳理近年来群众举报投诉多、违法次数多的单位和产品,进行重点诊治,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清理和取缔。

2、加强市场监管。要紧密结合实际,强化对薄弱环节的管理,加强对农资经营门店的日常巡查,重点整顿规范农资批发市场、专业生产、集散地、营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加大禁用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大力推行农资实名购买制度。

3、加强监督抽查。要认真定制定农资产品监督抽查工作规划并及时组织实施,扩大监督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要坚持检、打联动制度,健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的通报、反馈、共享机制。对抽检不合格的农资产品,及时组织查处并追溯制假售假源头,一查到底。

4、加强案件查处。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举报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对投诉举报的农资案件,要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有果”,快速调查取证。对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要严肃查处。

5、加强指导服务。督促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完善售后服务机制,通过集中培训、技术咨询、专家会诊、现场服务等形式进行全方位的技术指导,让农民科学选购和安全使用农资。在生产基地设置禁限农药公示牌,规范用药告知书。健全农资突发事件和假劣农资引发农业生产事故的应急体系和快速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控制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

6、推进农资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强化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进货销货台账、服务承诺等制度,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二是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对诚信守法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要加强扶持和宣传力度,增强影响力和示范作用;对不讲诚信、不守规矩、屡教不改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实行“黑名单”制度或者予以取缔。

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

六、工作要求

1、专项整治行动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严格遵守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既要严肃执法,又要热情服务,真正做到净化农资市场、农业生产安全、惠农护农。

2、严肃工作纪律。执法人员要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合力,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严格执行省六条和县委县政府的“八不准”和“五个严禁”。

3、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信息沟通,营造专项治理行动氛围,做到教育、惩处两手抓,切实规范农资市场,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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