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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意见

2017年11月09日 09:37来源:梨树县人民政府点击量:0

梨政发〔2017〕26号

梨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梨树县“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梨树县“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梨树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1日

梨树县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意见

根据《吉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0-2020)和吉林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2019年度吉林省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建设任务和投资估算的通知》(吉国土资开发〔2016〕21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土整发〔2012〕1号)要求,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经过整治的耕地,原则上要提高一个等级。

二、目标任务

我县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67500万元,建设任务30000公顷。其中2017年总投资22500万元,建设任务10000公顷;2018年总投资22500万元,建设任务10000公顷;2019年总投资22500万元,建设任务10000公顷。

三、组织方式

按照“规范运行、结果可控”的原则,以乡镇政府为实施主体。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全程管理,包括前期阶段、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并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梨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挥部具体统筹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明确整治工程建设标准和工作要求。

四、工作程序

由县政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和财政厅下达的建设任务指标,组织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计划,分解落实具体建设项目,明确有关指标及建设内容,汇总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和财政厅备案,作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的依据。步骤如下:

(一)项目前期工作。

1.组织项目可研、勘测和规划设计。由指挥部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可研、勘测、规划设计和预算的编制单位。

2.项目立项。由县指挥部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报告进行评审,然后报县政府下达立项批复文件。

3.项目预算评审。由县财政局对项目预算报告进行评审,下达项目预算报告批复。

(二)项目招标工作。

由梨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作为招标人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1.标段划分及评审。由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科学划分标段,经县财政局评审后,进行招标。

2.标段划分的原则。

(1)保持现状工程完整和连续的原则。标段划分要以村为单位,一个村或相邻几个村整合为一个标段,尽量保持现状工程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方便现场组织施工与协调管理。

(2)资金相对集中原则。为有效吸引有实力的大企业进入,标段划分不宜过小,单位标段资金量要相对集中,便于有效保证质量和工期进度。

(3)统筹安排工期进度的原则。为便于施工单位根据气候时令统筹安排工程进度,标段划分要尽量将各类工程综合一起,每个标段为包括各类工程内容的综合标段。

3.招标代理机构的确定。

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招标形式确定,由项目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招标的形式确定1家。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是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4.施工单位的确定。根据吉林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印发的《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招投标暂行办法》(吉国土资发〔2013〕118号)的相关规定,项目施工单位由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工程信息、评审投标人入围资格、抽签确定中标人”的方式确定。

5.监理单位的确定。项目监理单位由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委托经过招标确定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监理单位确定1至2家。

6.资质要求。项目施工单位必须是在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监理单位必须是在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7.提交工程信誉保证金。为有效防止围标、挂靠等行为,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交工程信誉保证金。工程信誉保证金的金额按所报标段最高限价的10%交纳。如中标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未中标,3个工作日内返还。

(三)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1.实行押证上岗制度。项目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中标后的监管,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实行押证上岗制度。对施工单位押证范围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对监理单位押证范围包括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项目指挥部办公室要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并将上述人员的证件原件封存,直至合同标段通过初步验收后才能退回。

2.提交履约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中标单位应当提交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

3.提交农民工保证金。根据《梨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保证金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实施意见的通知》(梨政发〔2014〕22号)要求,中标单位应当提交合同金额的7%作为农民工保证金。

4.签订合同。由梨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分别与中标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

5.工程管理。由梨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挥部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项目内业资料管理,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日常管理,项目工程量竣工复核管理。负责对各乡镇规划设计及变更的审核批复。

(四)完善项目监督网络。

要将项目实施全过程置于专业监督和社会监督之下,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1.强化专业监督。通过监理单位对项目施工进行全程监理。要建立监理日记,实行监理报表制度和综合评价制度。

2.强化公众参与的社会监督。要聘用项目区所在地有威望、有责任心的村、社干部和村民代表作为项目监督员,明确他们的责任,向他们公开项目信息和项目管理人员的电话,从社会层面对工程进行监督。

3.要强化质量检测。施工单位材料进场及项目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报验时要有具有公路或水利专业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出据的质量检测报告。

4.强化项目实施物质保障。要临时租用统一的办公场所,要求各管理部门集中办公;要完善档案管理机制,项目承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各个施工单位的档案材料要分类存放单独的档案柜,统一管理;要配备电脑、摄像照像工具、测量工具,还要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交通工具全部为临时租用。

(五)项目资金管理。

1.建立专门帐户专帐核算。以项目指挥部名义在建设银行建立专门的资金帐户。

2.强化专款专用。为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施工费,在项目实施前由县财政局按程序将项目资金拨至项目指挥部专户上,专款专用。

3.健全资金管理机制。工程施工费资金支付由项目指挥部按工程计量审批程序报项目总指挥签批后拨款;其他费用支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县财政局负责对项目资金全程管理,县审计局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审计。

五、项目验收

(一)项目验收依据。要严格按照《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工作细则》、《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吉土整发〔2012〕4号)、《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工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国土资开发〔2012〕70号)和《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国土资开发〔2015〕3号)等文件要求,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101041--2013)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验收。

(二)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项目工程施工结束后,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农业、水利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与村民代表对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进行验收。项目全部工程通过验收后,做好竣工自查和初验准备工作,并向项目县国土资源局提出初验申请。

(三)项目初步验收。项目竣工后由指挥部组织国土、农业、财政、水利、审计、林业等部门专家进行初验。初验应当提交项目竣工初验申请报告,并附项目竣工报告、工程监理报告、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土地权属报告以及项目竣工图等资料。

(四)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材料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编报。项目竣工验收由项目指挥部提出申请,由县政府组织相关专家按程序验收,然后下达项目验收批复。

六、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挥部,由县长任总指挥,主管副县长任副总指挥,相关部门及相关乡镇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郑  介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侯晓光

1.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及项目所在乡镇工作。

2.负责指挥部政务、事务接待与接洽工作;负责指挥部办公会议、工程例会等组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文件的收发、分办、传阅、打印等工作。

3.负责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和沟通。

(二)工程管理组。

组  长:赵文慧  县国土局副主任科员

由于梨树县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投资大,涉及面积广,专业技术人员不足,聘用有资质、有经验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第三方)进入对项目进行统一管理。并与第三方签订终身质量保证合同。具体负责管理内容如下:

1.负责指导编制项目实施规划、方案、施工图等各阶段和各专项工程的设计任务书等;指导项目内业资料编制、审核、归档等工作;负责建立完善的工程管理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制度,为各工程监理部和项目部提供技术、信息支持,使工程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对工程质量、进度、签证等监控。负责工程技术信息收集,严格控制设计变更;负责协助设计部门处理重要的和困难的工程管理或技术性问题。

2.负责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计量材料并签署意见,负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参与组织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会,提出建设性意见;参与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起草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工程验收。

3.负责项目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特别是做好工程阶段性资料保管工作,对工程资料进行最终归档;负责有关征地、拆迁资料的收集。

4.负责检查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对项目工程内容进行管理,对工程质量和数量管理。做好有关工程材料厂家、价格、质量等情况的考察工作。

5.负责受理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等信访工作,并组织对其进行协调和调查处理;负责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用地问题和其他纠纷矛盾的处理;负责协调工程沿线和取土场电力、电讯、光缆、树木、民房围墙等拆迁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6.负责组织召开项目现场工程有关会议。完成各项工程技术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工作;负责项目完工后的工程移交工作,在工程保修期内对保修工作进行管理。

7.负责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检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指定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阶段性信誉考评工作;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协调、沟通、确保现场工程质量和环保满足要求。

8.负责审查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参与第三方出据工程检测报告的全过程工作及其协调工作。

9.负责签订与工程项目相关方各类合同或协议。

10.项目结束后,负责接待各级检查部门答疑。

对于项目管理企业(第三方),指挥部将全程进行监督、管理。

(三)财务管理组。

组  长:李光彦  县财政局副局长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依法设置会计账目,加强会计核算。

2.根据合同要求,就项目工程的进展向项目法人提供工程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3.负责按计划和工程进度筹集资金,负责资金支出的初审,及时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4.负责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月报表和年度项目财务决算报表。

5.负责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加强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财务档案的整理。

6.负责参与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资金管理,项目预算审核,工程款审核支付,项目资金评审,项目决算等检查工作。

(四)审计监督组。

组  长:宋国权  审计局副局长

1.负责工程开工前期跟踪审计工作;负责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招标、评标跟踪审计工作;负责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合同正式签订前的审签、备案工作。

2.负责工程项目的隐蔽工程、主体工程、竣工验收跟踪审计工作; 负责工程项目的决算审计,以及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审计。

3.负责收集工程造价情况,不定期地深入工程工地抽查察看工程质量、进度控制情况。

4.负责开展工程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5.负责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编报有关报表、材料、综合反映本岗位工作的情况,及时修订与业务范围有关的审计规章制度。

6.负责在项目法人代表的领导下,组织拟定审计实施方案,出具审计报告。

7.负责对工程项目全程审计监督,协调上级审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审计。

(五)项目督导组。

组  长:周伸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1.负责《梨树县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中确定的工作目标督查落实。

2.负责对综合协调组、工程管理组、财务管理组和审计监督组工作职责督查落实。

抄送:县委各部门,纪委办公室;中省直各有关部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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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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