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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2017年涉农资金整合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试行)

2017年11月14日 09:29来源:南乐县人民政府点击量:0

乐政〔2017〕26号

南乐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乐县2017年涉农资金整合支持

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南乐县2017年涉农资金整合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4日

南乐县2017年涉农资金整合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试行)

为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支持我县脱贫攻坚步伐,根据《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确保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决定开展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涉农项目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更好的支持我县贫困乡村的发展,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一规划、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各级各部门资金,集各方之力,干全局之事.的精准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我县内生动力。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贫困乡村发展为目标,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开发,圆满完成脱贫攻坚目标。

(三)基本原则。统筹安排、提高效益。围绕脱贫攻坚规划,将我县各级财政安排的“三农”项目优先向贫困乡村倾斜,制订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方案和建立整合涉农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规范高效使用整合资金。

二、整合范围

(一)中央、省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整合范围:攻坚期内,对于我县实施的中央、省级财政支持“三农”项目如:教育助学补助资金、生活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交通、农村安全饮水等项目进行梳理,除防汛、抗旱、救灾、有指定用途的各项惠农补贴等,原则上全部纳入整合范围,围绕脱贫攻坚规划集中安排使用。

(二)县本级财政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整合范围: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本级安排的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明确可整合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范围。探索将县本级财政安排、未纳入整合范围的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文化等相关项目资金在县级层面开展整合。

(三)统筹结余结转资金用于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各项要求,推进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使用。攻坚期内,对财政净结余资金和结转一年以上未用完的结余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收回,优先用于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对不足一年的结转资金,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可按规定履行报备程序后,由县财政收回统筹用于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三、整合方式

(一)中央、省级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整合方式。实行项目法分配的资金:凡属中央、省、市级补助类项目,在《办法》下发之前,项目已确定或已实施的,仍按原渠道分配下达资金,按原项目规划组织实施;今年尚未分配下达及以后年度中央、省、市级确定项目的资金,在项目申报之初,优先安排贫困乡村项目建设。

(二)县本级财政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统筹结余结转资金,在《办法》下发之前,项目已确定或已实施的,仍按原渠道分配下达资金,按原项目规划组织实施;今年尚未分配下达、未确定项目的资金,应有各相关部门制定出实施方案,优先安排贫困乡村项目建设。

四、整合资金程序

(一)制定脱贫规划。根据《中共南乐县委、南乐县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乐发〔2016〕1号),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围绕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为重点,制订全县脱贫攻坚规划。规划要明确每年的脱贫人口、脱贫方式、项目安排和资金需求等。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对通过评审论证具备实施条件的扶贫项目,要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储备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扶贫项目“前置审核、提前论证、储备充分、动态调整”,实现由“资金等项目”向“项目等资金”转变,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二)规范项目管理。对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项目实施仍有原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对上级明确要求以乡镇为实施主体的项目,各主管部门也要加强指导、督促和协调,确保项目规范运作、有效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农办、农牧、财政、发改、国土、住建、交通、公路、水利、林业、审计、扶贫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领导、协调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负责年度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协调,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三)确保资金投入。将年度上级下达的扶贫项目专项资金和本级整合资金共同用于贫困乡村,确保涉农资金整合支持脱贫攻坚顺利实施。

附件:南乐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 件

南乐县涉农资金整合支持脱贫攻坚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刘 冰(县长)

副组长:曹拥军(常务副县长)

张自钦(县人大党组副书记)

杨瑞峰(副县长)

陈志玲(县政协副主席、县扶贫办主任)

成 员:张永忠(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连运强(县发改委主任)

郭志波(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扶贫办党组书记)

师啸宇(县财政局局长)

张进良(县住建局局长)

邓文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胜利(县公路局局长)

张玉民(县农牧局局长)

崔俊波(县委农办主任)

黄军平(县林业局局长)

申清勇(县水利局局长)

陈志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自杰(县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扶贫办,郭志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具体协调事务。

南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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