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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2015-2020)(试行)

2017年11月27日 10:48来源:西峡县人民政府点击量:0

西峡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2015-2020)(试行)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中原经济区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豫政办〔2015〕9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构建推动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农村地区,着力提升金融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有效保障西峡“经济强县、旅游名县、生态优县、文化大县”协调发展的资金需求,全面推动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县工作,结合《实施方案》内容,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方案》为指引,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全面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加快形成符合现代农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探索建立现代农业金融风险分担机制,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农村地区,有效满足“经济强县、旅游名县、生态优县、文化大县”的金融服务需求,努力建成全市、全省农村金融改革先行区、金融创新示范区、金融运行安全区,探索建立可持续、可复制、普惠型农村金融发展之路。

二、工作目标

(一)贷款投放实现较快增长。2015年至2020年,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增量逐年增加,年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努力实现全县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二)涉农信贷产品不断丰富创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县域果、菌、药特色产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实行“一企一策”、“一村一式”、“一行一品”的模式,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建立并完善县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市场和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积极探索开展林权、农房、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缓解农村大额贷款抵押难问题。

(三)涉农企业多元化融资力争取得突破。积极研究完善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金融服务措施,发展代收代付、汇兑结算、投资理财、技术咨询等中间业务和网上银行业务,推行“一站式”服务。加强银行间市场融资宣传,推动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力争涉农企业直接融资取得新突破。

(四)金融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使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农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涉农贷款业务覆盖面达到100%,提高银行卡惠农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扩大支付服务供给,优化支付服务环境,提高农村支付安全水平。至2020年实现支付服务乡镇、行政村全覆盖。力争新增2到3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五)县域金融生态环境显著优化。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打造示范信用户、示范信用村、示范信用乡镇,形成农村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体系,建立起正向激励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和企业信用评级系统,实现个人、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查询服务全覆盖。

三、工作内容

(一)加大“三农”及小微企业信贷投入

1.发挥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的杠杆作用。积极为有使用需求的法人机构申请支农、支小再贷款,引导使用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的法人机构,加大涉农、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降低融资利率。定期检查、评估再贷款使用效果,要求其在再贷款使用期内涉农、小微企业贷款增量符合规定要求,发放的涉农、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不得高于整体贷款利率水平。

2.发挥政策性银行的引领作用。鼓励农业发展银行拓宽信贷业务范围,在做好粮棉油收储信贷业务的基础上,按照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规定,加大对农村公共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县级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的长期低息贷款投放力度,探索并建立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商业性贷款项目的发掘、进入与退出机制。

3.完善商业银行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可持续模式。鼓励商业银行根据农村市场需求变化,进一步优化县域网点设置,在规划布局时适当向乡镇和小微企业集聚区倾斜。引导商业银行设立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专营机构,完善业务流程,健全考核制度,确保涉农和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逐年增长。积极引入域外商业银行在西峡县设立营业网点。

4.充分发挥西峡农商银行支农主力军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帮助清欠盘活不良贷款,处置化解历史包袱,优化监管指标,进一步健全完善法人运行治理机制,促进农商银行快速稳健发展。农商银行充分利用自身在贷款额度、网点布局等方面的优势,发展和挖掘农村市场资源,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三大工程”(进村入社区工程、阳光信贷工程和惠农创新工程)建设,加大对三农、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积极推动信贷产品创新,推动信贷“一站式”服务,简化贷款审批流程,缩短贷款审批周期。积极支持农商银行代理“新农保”、“惠农资金一卡通”等业务。积极探索农业产业链贷款模式,要通过充分总结西峡农商银行根据我县特色产业创新推出的“金燕快贷通”、“果贷通”、“菌贷通”推广普及过程中的经验,开展政府、担保公司、龙头企业、保险公司和农户多方参与的种养殖、加工销售等产业信贷模式试点。

5.进一步丰富金融组织体系。稳定大中型商业银行的县域网点,推动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西峡县增设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支持主要涉农金融机构进一步下沉农村金融服务网点,支持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支持组建主要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支持证券期货、保险类金融机构有序到县域设立营业网点或代理机构,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

(二)健全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1.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积极引进、建设符合西峡实际的农村产权交易机构,争取2020年前建成农村产权评估、定价和交易平台,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2.积极推动涉农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融资。建立涉农企业直接融资的财政补贴和奖励制度,稳步提高涉农企业直接融资比重。鼓励宛西制药、仲景大厨房等涉农企业上市融资。

(三)大力推动农业保险发展

1.扩大涉农、涉林及菌果药保险覆盖范围。认真落实涉农、涉林保险及菌果药政策,完善涉农、涉林及果药保险制度,加快推进涉农、涉林及菌果药保险扩面、提标、增品,推动涉农、涉林保险及菌果药产品升级提质。进一步扩大现有险种覆盖面,鼓励各保险公司大力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涉农、涉林保险及菌果药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保险产品。

2.大力开展农村居民商业健康保险业务。2015年大病保险覆盖全县城乡居民。到2020年,力争实现大病保险城乡统筹一体化管理,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引导城乡居民自愿参加健康保险,人均健康险保单持有量超过1件。

3.开展涉农领域专题保企对接活动。引导保险机构优先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大型公益项目、农村金融机构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0年涉农领域争取引进1亿元以上保险资金。

(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1.建立财政促进金融支农长效机制。通过县财政增加财政贴息资金、增加担保公司资本金或设立风险补偿金等多种措施,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制度。进一步扩大金融奖补资金使用范围,重点加强对农村金融创新性产品的奖补。

2.落实农村金融有关财税支持政策。降低金融机构涉农业务成本,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继续实施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增加农村金融服务总量供给;继续实施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促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五)探索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1.稳妥推进“两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一是政府推动有关部门对符合政策的土地使用者及时进行确权发证,明确权属。二是政府推动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评估、流转等中介服务平台,为银行开办相关业务创造条件。三是研究出台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办法,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产品和相关服务,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

2.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一是探索制订“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适用范围,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办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二是政府加快林业中介机构和市场建设,积极组建专业评估机构参加的林业交易专业市场,开展林产品实物交易和林权转让交易,实现林业资产和资本的有序流动,确保抵押林权及时流通变现。三是引导涉农金融机构针对林业发展特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发符合林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探索推进林业信贷的担保方式,积极拓展林权直接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业务,争取全县林权抵押贷款取得新突破。

3.探索开展金融支持旅游业发展。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对金融机构开办旅游景区经营权质押和门票收入权质押业务进行调查研究,探索配套措施,为旅游景区经营权和门票收入权质押发放贷款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对合理利用农村和农业景观资源发展观光、特色和休闲旅游的项目和企业,探索采取多种有效信贷模式和服务方式予以支持。三是鼓励通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形式支持乡村旅游发展,鼓励涉农担保资金为农家乐等乡村旅游提供担保。

(六)构建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1.依法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政府把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放在与改善投资环境、企业发展环境同等重要的位置,促进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化解金融纠纷,支持帮助金融机构清收不良贷款,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

2.普及农村金融知识。深入开展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利用网点优势和人才优势,组织开展人民币、汇兑、银行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征信、金融理财、互联网金融等为内容的宣传活动,帮助提高基层群众的金融素质,为农村金融业务的开展和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3.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进一步解决偏远地区农民存款难等金融服务问题。增加农村金融服务点的设立和金融服务自助设备的投入,鼓励各金融机构通过多方合作、服务外包等模式向农村投放POS、ATM等支付服务终端设备。完善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功能,增加代理转账、缴费、汇款等业务,提高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取款限额。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因地制宜发展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新型支付业务,提升农资企业、种养殖大户、农产品收购等企业支付便利化水平。扩大银行卡便民功能,实现涉农补贴、纳税、公共服务缴费等“一卡通”。

4.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完善农村信用信息采集体系,整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农业、财政、税收、金融等部门和村委会的涉农信用信息,建立统一的涉农主体电子化信用档案。完善农村信用信息评级体系,将涉农主体电子信用档案与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有效对接。建立与涉农主体信用评分挂钩的授信机制,基于农村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对县域全部农户和企业明确授信额度等级,促进金融机构对涉农主体发放信用贷款。指定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每年评选一定数量的信用村和信用镇,提升其金融资源可获得性,促进产业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西峡县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金融办、人行、财政局、发改委、农办、农业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林业局、水利局、旅游局、地税局、法院、涉农金融机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政府将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落实相关责任,抓紧推进实施。

(二)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家喻户晓。宣传部门负责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在辖区内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向农户、涉农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组织广泛宣传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工作措施等,让农村基层群众深入了解改革,形成各方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改革试点中的典型做法和良好经验。

(三)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责任落实。由县金融办牵头,加强与银监办、农办、林业局及主要涉农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协作配合,制定相应的配套支持政策,确保试验区建设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每年通过金融联席会、金融运行分析会等形式,引导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金融机构结合实际,细化专项支持政策,倾斜信贷资金额度,创新担保方式,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完善贷款营销模式,提高服务效率,积极推出适应“三农”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广新型融资产品、服务模式。

(四)加强监测评估,维护金融稳定。对各项目标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进行效果评估,确保目标如期完成。加强对重大金融风险事件和重大金融事项报告落实情况的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进行预警,维护金融稳定,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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