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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县产业脱贫扶持奖补实施办法:养牛1头以上,每头奖补2000元!

2017年11月28日 10:30来源:西乡县人民政府点击量:0

为进一步调动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脱贫的积极性和市场主体参与脱贫攻坚的主动性,加快脱贫攻坚步伐,西乡县政府印发了西乡县产业脱贫扶持奖补实施办法,其中奖补标准为养牛1头以上,每头奖补2000元;养羊5只以上,每只奖补400元;养猪3头以上,每头奖补500元等等,详细标准还请看下文。

西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产业脱贫扶持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

西政办发〔2017〕116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北、城南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西乡县产业脱贫扶持奖补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7日

西乡县产业脱贫扶持奖补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脱贫的积极性和市场主体参与脱贫攻坚的主动性,加快脱贫攻坚步伐,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中省市精准扶贫工作要求为指导,按照“因户施策、精准扶贫”的原则,以贫困人口增加收入为目标,以产业扶贫为抓手,从直接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和扶持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两方面着手,通过财政资金扶持,壮大产业规模,增加贫困户收入,实现产业脱贫目标。

二、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

(一)项目实施主体。

全县自主发展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奖补内容为新发展。

(二)奖补标准。

1.养牛1头以上,每头奖补2000元;

2.养羊5只以上,每只奖补400元;

3.养猪3头以上,每头奖补500元;

4.养家禽50只以上,每只奖补15元;

5.养鱼1亩以上,每亩奖补600元;

6.养蜂5箱以上,每箱奖补200元;

7.种植烤烟3亩以上,每亩奖补300元;

8.种植中药材1亩以上,每亩奖补500元;

9.种植吊瓜1亩以上,每亩奖补600元;

10.种植袋料食用菌2000袋以上,每袋奖补1元;

11.采用种子建园的每亩奖补600元,采用轻基质穴盘苗建园的每亩奖补1500元,采用常规无性系茶苗建园的每亩奖补1000元;

12.采用台刈方式改造的每亩奖补800元,采用重修剪、改土方式改造的每亩奖补400元,采用改植换种方式改造的每亩奖补1000元;

13.新发展林果1亩以上,每亩奖补400元。

三、新型经营主体产业发展项目

(一)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申报主体应依法注册登记,有一定规模且生产经营正常,财务健全,管理规范,无违法违规等行为。项目申报主体应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项目资金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应带动贫困户不低于5户;每增加1-10万元项目资金,再增加1-5户贫困户。通过项目带动,贫困户户均年增收不低于2000元。带动贫困户方式主要有土地流转、务工、入股分红、带动发展产业等。被认定为贫困村“四个一”的经营主体优先申报项目。

(二)奖补标准。

1.茶叶产业。

(1)茶叶加工厂建设。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加工厂建设按项目要求执行,项目资金优先扶持贫困村。总投资50万元以上、厂房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年产值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新建加工厂补助10—15万元/个,改扩建加工厂补助5—10万元/个。

(2)黑毛茶生产。一是对鲜叶收购价不低于1元/kg的黑毛茶按生产总量每吨以奖代补800元;二是为外县企业提供黑毛茶的,按供货量每吨补助运费200元。

2.畜牧产业。

(1)生猪养殖。当年新建或扩建标准化养殖圈舍1000㎡以上的养殖场以奖代补5万元,2000㎡以上的以奖代补10万元。

(2)特色养殖。新建牛舍500㎡以上,同时存栏牛50头以上的养殖场以奖代补3万元;新建牛舍1000㎡以上,同时存栏牛100头以上的养殖场以奖代补5万元;新建羊舍300平方米以上,同时存栏羊200只以上的羊场以奖代补2万元;新建肉兔标准化圈舍1000平方米以上,存栏3000只以上,以奖代补3万元;生态鸡存栏5000只以上(肉鸡、蛋鸡存栏2万只以上)以奖代补1万元。

(3)养殖无害化生产设施建设。配套安装固液分离机,每台以奖代补2万元。

3.食用菌产业。

(1)食用菌基地建设。新建食用菌基地,基地水、电、路设施完善,环境整洁,基地面积20亩、种植食用菌20万袋,补助5万元,每增加10万袋增加奖补1万元。对扩建基地,其扩建部分按上述标准奖补。

(2)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利用农作物秸秆开展生产示范(草菇、大球盖菇、竹荪菌、双孢蘑菇等)食(药)用菌,具有示范推广意义,一次性奖补3--5万元。达到规模化种植的,按“基地建设”标准进行奖补。

4.烤烟产业。

按照《陕西省烟草公司汉中市公司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烟叶生产扶持补贴标准的通知》(汉烟办字〔2017〕18号)标准补助。

5.猕猴桃产业。

基地建设补助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建园30亩以上的可享受县级以奖代补政策。补助内容如下:

(1)母穗引进。引进猕猴桃优良母穗,每亩补助200元。

(2)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相对完善,道路平整规范,排水渠畅通,按基地规模每亩补助300元。

(3)肥水一体化。基地肥水一体化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按灌溉面积每亩补助500元。

(4)棚架建设。按照棚架搭设面积,每亩补助500元。

6.蚕桑产业。

(1)密植桑园建设。集中连片新建高标准密植桑园10亩以上,桑苗品种选用强桑1号或农桑14,桑苗直径0.5cm以上,建园密度1000株/亩以上,补助500元/亩。

(2)养蚕大棚建设。新建养蚕大棚100㎡以上,补助80元/㎡。

(3)小蚕共育室建设。新建小蚕共育室100㎡以上,温湿控制器、切桑机、小蚕共育蚕盒等小蚕共育设施设备完善,具备小蚕共育条件,每个小蚕共育室补助4万元。小蚕共育室建设由县级主管部门、县蚕桑协会根据各地栽桑、养蚕规模,统一规划确定。

(4)蚕种补助。每张蚕种补助40元,以县蚕桑协会统一代购蚕种票据及蚕种发放花名册为验收依据。

(5)蚕台补助。建设钢架结构蚕台,蚕簇、蚕具、蚕药等配套完善,具备养蚕条件,补助20元/㎡。

7.中药材、水果等其他种植产业。

面积达50亩以上的,按300-500元/亩给予一次性奖补。

8.现代农业园区。

(1)新认定为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100万元。

(2)提质增效项目。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政办发〔2015〕22号《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园区提质增效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年度考核优秀的现代农业园区以提质增效项目形式安排10-20万元扶持资金。

9.渔业产业。

(1)渔业养殖3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500元;新建标准化渔池10亩以上,每亩补助2000元。

(2)名特优养殖。养殖黄颡鱼、丁桂鱼、甲鱼、鲟鱼、虹鳟鱼等名优水产养殖,面积1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1000元;流水池养殖名优鱼,养殖500平米以上的,每平米补助40元。

(3)大鲵养殖。养殖商品大鲵1000尾以上(个体在1kg以上)养殖场,补助2万元;大鲵仿生态繁殖场,年繁殖出苗5000尾以上,补助2万元。

(4)渔业龙头企业常规养殖面积100亩以上,渔业专业合作社常规养殖面积500亩以上或名特优养殖年产值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每个补助5万元。

10.旅游产业。

按照《西乡县旅游产业投资开发奖励办法》(西政办发〔2016〕103号)标准补助。

11.油用牡丹产业。

种植规模50-100亩的,每亩补助400元;100-500亩的,每亩补助500元;5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600元;对林业部门认定的油牡丹苗圃,每亩补助700元。

(三)工作程序。

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及资金兑付按照《西乡县农业产业脱贫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西政办发〔2017〕109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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