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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0年)

2017年12月12日 10:33来源:紫金县人民政府点击量:0

紫金县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0年)

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性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为推进我县普惠金融发展,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增强所有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6〕132号)、《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河府办〔2017〕3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统筹规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创新发展与风险防范相结合,优化基层金融服务,完善基础金融服务,改进重点领域金融服务,拓展普惠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公平分享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全面增强所有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起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显著提升金融服务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使我县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稳步提升。

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实现村村有服务,镇一级实现银行物理网点和保险服务全覆盖,巩固提高助农取款服务村级覆盖面和利用效率,行政村一级实现更多基础金融服务覆盖。拓展城镇社区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推动移动支付在各公共服务领域的全面应用。

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改善对城镇低收入人群、困难人群以及农村贫困人口、创业农民、创业大中专学生、残疾人等初始创业者的金融支持,完善对特殊群体的无障碍金融服务。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新主体的金融支持。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贷款覆盖率。提高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覆盖率,力争使农业保险参保农户覆盖率超过95%。

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有效提高各类金融工具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申贷获得率和贷款满意度。提高小微企业、农户信用档案建档率。明显降低金融服务投诉率。

优化普惠金融发展环境。不断加强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助农取款点服务广度和深度,提高农村地区资金汇划效率。普惠金融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权益得到较好保障。社保卡金融服务等更加便利。

二、健全多层次广覆盖的普惠金融机构体系

(一)发挥各类银行机构的作用。

鼓励支持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分支机构或业务进驻我县。推动农业发展银行在服务“三农”、金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及农业开发、水利、公路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对我县的支持力度。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小微企业业务机构和“三农”事业部建设,加大“三农”贷款投放,发展小额涉农贷款,拓展农村金融业务,健全向“三农”业务倾斜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进一步降低服务收费,完善续贷管理,对市场前景好、暂时有困难的企业不断贷、不抽贷。加快推动县农信联社向农村商业银行改制工作。

(二)探索和规范发展各类新型金融机构和组织。

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拓宽融资渠道,完善现场业务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系统,规范接入征信系统和行业操守督促,提升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的水平。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拓宽农民合作社资金来源,探索建立风险损失吸收机制,加强资本约束。

探索设立地方融资担保基金和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为农业尤其是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服务,促进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增长、融资担保费率保持较低水平。

促进互联网金融组织规范健康发展。按照省、市部署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完善监管、报告机制和信息披露制度,降低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

(三)积极发挥保险公司资金和保障优势。

支持保险机构持续加大对农村保险服务网点的资金、人力和技术投入,完善农业保险协办机制。大力推广政策性涉农保险业务,通过以奖代补等财政支持方式,不断拓宽政策性涉农保险的品种数量和保障额度。支持保险机构与基层农林技术推广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和农民合作社合作,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生产管理、森林保护、动物保护、防灾防损、家庭人身财产安全、大病保险等业务。鼓励通过政府购买保险服务等方式,加强公共安全和基本民生保障。

三、创新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

(一)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

创新推出针对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农户、特殊群体以及精准扶贫对象的小额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展权利抵(质)押信贷业务。

推广“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业务,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探索适合本地区特点的“政银保”新模式。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发展农作物保险、主要畜产品保险、重要“菜篮子”品种保险和森林保险,推广农房、农机具、渔业、制种保险等业务。

加强与相关银行机构协调,引导开发“金融+助残”产品,鼓励探索发行助残公益信用卡,减免手续费和年费,推动落实残疾人持银行卡省内跨行取现或转账减免手续费的用卡机制。

(二)发挥资本市场融资功能。

成立我县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机构,发挥政府在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规划、组织、引导和扶持作用。做好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工作。制订我县企业在各类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的奖励措施。协助、引导证券经营机构加强对企业上市的培育与辅导,引导暂不具备在主板上市条件的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融资发展。

(三)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全面推进、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办证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机制,明确农民对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权属。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鼓励采用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经营方式,拓宽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途径。探索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

(四)运用互联网技术拓展普惠金融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互联网金融业务,推广普及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完善电子支付手段,加快ATM等自助设备的铺设。支持网络支付机构服务电子商务发展,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支付服务。鼓励涉农企业搭建电子商务平台,将产销做大做强。

四、强化服务重点地区及对象的普惠金融措施

(一)全面建设“四个基本平台”。

持续开展农村普惠金融“村村通”建设,完善县级综合征信中心、信用村、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和乡村助农取款点“四个基本平台”。至2017年底,完成选定1个省定贫困村作为紫金县金融精准扶贫信用扶贫特色示范村及相关启动工作。至2020年底,配合县委农办做好我县54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普惠金融相关创建工作。

(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

支持银行对重点产业集群、大型龙头企业产业链、商圈等小微企业聚集群体提供批量贷款,增加授信支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购买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的小微企业给予贷款优惠政策。鼓励创办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中小微企业,引导社会资本重点支持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领域的初创期中小微企业。

(三)加大对特殊群体的金融扶持。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推广妇女创业、青年创业、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中专毕业生创业、扶贫小额贷款等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业务。引导有条件的银行机构设立无障碍银行服务设施,完善电子服务渠道,为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无障碍金融服务。支持保险公司向低收入人群、失独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发专门保险产品,切实提高保险服务的可获取性。

五、改善普惠金融发展环境

(一)推进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面向农村地区提供安全可靠的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电话支付等服务,深化助农取款点功能,叠加金融知识与产品宣传、公共服务缴费等金融服务,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支持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和网点采取灵活、便捷的方式接入人民银行支付系统或者其他专业化支付清算系统,提高农村地区资金汇划效率。支持银行机构在农村地区布放POS机、自动柜员机等。推进农村偏远地区4G、5G基站建设,普及移动支付。

(二)建立健全普惠金融信用信息体系。

发挥县级综合征信中心作用,推进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机构接入,探索实现中小微企业、农户、公民的信用信息查询、信用评级、网上申贷以及融资供需信息发布、撮合跟进等多维度信用数据可应用功能。构建多元化信用信息收集渠道,依法采集户籍所在地、违法犯罪记录、工商登记、税收登记、出入境、扶贫人口、农业土地、居住状况等政务信息,采集对象覆盖全部农户、公民,通过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及“河源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推动政务信息与金融信息互联互通。

(三)加强普惠金融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书报刊、网络视听新媒体、数字媒体、网络等渠道,持续宣传普惠金融和普及金融基础知识。培育公众金融风险意识,针对金融案件、非法集资事件易发高发领域,开展金融风险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与金融消费者权益有关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树立“收益自享、风险自担”的投资理念,引导金融消费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金融产品风险特征理性投资与消费。在中小学校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至2017年底,在紫金县职业技术学校建成首个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基地,远期,在县内重点高中、中小学校普遍建立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基地。

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畅通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监管部门、仲裁、诉讼等金融消费争议解决渠道,健全金融消费投诉处理机制、纠纷解决机制和非诉第三方纠纷解决机制。

增强金融监管的履职能力,落实属地管理要求。县人民政府作为本行政区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落实对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等职责,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四)创新社保卡金融服务功能。

充分利用“四个基本平台”的服务网点和服务设施,进一步向乡村延伸社保卡服务受理网络,拓展社保卡应用。支持银行机构和社保卡服务机构在农村地区广泛铺设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实现社保卡身份认证、信息查询、缴费、待遇发放领取、金融支付等应用。探索建立政府补贴进卡机制,实现通过社保卡统一发放拨付民政、残联、涉农等惠民补贴资金。加强农村社保卡跨行取款服务,推动落实社保卡省内跨行取现减免手续费。

六、有效发挥各类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

(一)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和金融监管差异化激励作用。

有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对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以及开展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积极推广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专项金融债。金融机构新发放支农再贷款实行进一步优惠利率,适当提高对扶贫类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引导金融机构信贷资源配置向小微企业、“三农”领域、贫困地区和社会民生领域倾斜。支持银行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通过提前进行续贷审批、设立循环贷款、合理采取分期偿还贷款本金等措施,提高转贷效率,减轻中小微企业还款压力。建立适应中小微企业涉案资产少、处置时限短的快速调解和处理纠纷的法律服务机制,加大对逃废债务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开辟市场准入绿色通道。

对金融机构设立乡镇机构网点实行更宽松准入政策,加大社区基层、贫困地区金融电子化机具布放力度。

(三)积极发挥财税政策作用。

对金融机构注册登记、房产确权评估等给予政策支持。统筹用好现有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对普惠金融相关业务或机构给予适度支持。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引导天使投资基金等投向初创期小微企业。落实国家关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创业投资企业、以及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的相关税收优惠扶持政策

(四)强化配套政策支持。

加强政策衔接与配合,发挥好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贴息、补贴、奖励等政策措施,激励和引导各类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和民生尤其是精准扶贫等领域的支持力度,更好地保障城镇低收入人群、困难人群、农村贫困人口、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基础金融服务可得性和适用性。探索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中小微企业和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信贷风险补偿资金。

七、强化组织保障和推进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成立紫金县推进普惠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见附件1),负责指导推进全县普惠金融工作,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汇报沟通和争取政策支持,加强与开发性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加强与其他兄弟县区的交流。

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对我县发展普惠金融工作进行督导,并把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小组成员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和政绩考核。各牵头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及《分工及时间安排任务表》(见附件2),落实好相关推进普惠金融的配套工作,并将牵头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于每年12月30日前报至县金融局,县金融局汇总形成总体评价报告上报市金融局。

加快推进普惠金融制度化建设。各有关单位要贯彻落实好对口上级部门有关推进普惠金融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和配套措施等,制订相关工作方案,积极探索推进普惠金融工作的新路子、新举措。

(二)充实金融工作队伍,培养金融人才。

加强金融工作部门组织和能力建设,创新金融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金融管理人才队伍。通过选派金融、经济工作管理人员参加集中培训学习,选调、招收金融专业毕业公务员,鼓励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开展双向挂职工作交流等多种途径,充实县金融战线工作队伍。积极邀请省、市金融(监管)机构干部、人才到我县挂职工作。

(三)建立监测和统计体系,进行动态评估。

建立我县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监测统计体系,开展专项调查和统计,定期统计分析,掌握普惠金融服务基础数据和信息,反映普惠金融发展状况。根据我县经济金融发展情况,选择相对科学合理、数据可获得的指标,从金融服务覆盖率、金融服务产品和服务方式多样化、金融服务成本、金融服务便利性、金融服务满意度和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建立普惠金融发展指标体系,形成动态评估机制。

(四)开展试点示范和实施专项工程。

按照县政府重点工作(项目)责任分工和市金融局关于普惠金融“村村通”建设工作的安排,逐年做好升级、改造信用村、金融服务站和助农取款点的工作,查漏补缺,巩固提高,统筹推进我县普惠金融发展。根据人行河源市中心支行关于《信用扶贫工程试点建设暨金融精准扶贫特色示范村工作方案》要求,打造我县金融精准扶贫特色示范村,以点带面促进我县精准扶贫开发工作。对涉及面广、需要深入研究解决的难点问题,可在小范围内分类开展试点示范,待试点成熟后再总结推广。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围绕普惠金融发展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统筹各方面资源,大力推进金融知识扫盲、投资理财风险预警、移动金融、创新创业金融服务、扶贫信贷、大学生助学贷款等专项工程,实现普惠金融的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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