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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阜阳市颍州区三塔集镇胜华村境内土地即将征收(附补偿标准)

2017年12月12日 10:41来源:阜阳市国土资源局点击量:0

阜阳市2017年第50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告知书

〔2017〕第 94 号

有关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阜阳市2017年第50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

拟征收农转用土地位于颍州区三塔集镇胜华村境内。

三、拟征收农转用土地村组及面积

拟征收农转用土地属颍州区三塔集镇胜华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24.1780公顷,其中农用地20.1837公顷(含耕地17.8094公顷)、建设用地3.9943公顷。

(以实际测量申报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四、征收农转用、拆迁初步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该用地征收农转用初步按下表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拟定《征收土地方案》上报审批。

(二)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每亩1100元确定青苗补偿标准上报审批。

(三)房屋拆迁补偿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

根据市政府阜政秘〔2015〕205号、阜政办〔2014〕39号、阜政办〔2015〕30号文件规定据实补偿。

征地拆迁实际补偿标准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初步安置办法

采取货币安置和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办法。符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条件的,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际安置办法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收农转用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七、本告知书由阜阳市国土资源局颍州分局送达被征收农转用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被征收农转用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以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办法,如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告知书5日内书面向阜阳市国土资源局颍州分局(电话:2172924)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5日

延伸阅读:

三塔集镇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南部,距阜阳市区13公里,距阜阳飞机场9公里,S202省、S12(滁新高速)在此交叉而过,大京九铁路纵贯境内,国土面积78平方公里,全镇辖17个村委会,273个自然庄,人口73051人(其中农业人口6.7万人),1.47万户,土地65314亩。小学17所,中学2所,其中九年制1所;在校学生5600多人,教职工375人。2013年全镇实现工农业总产值4.1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2.7亿元,财政总收入1060.6万元,人均纯收入4835元。三塔集镇为安徽省综合改革试点镇。

三塔集镇下辖三塔村(镇政府驻地)、胜华村、花园村、倪寨村、葛庙村、吴大村、李小郢村、张湖村、周赵村、徐寨村、张寨村、前进村、大塘村、冯于村、胜庄村、拐湾村、洲孜村共计17个村民委员会。

>>如有阜阳市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阜阳市农村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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