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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聊城市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01月16日 09:33来源:聊城市人民政府点击量:0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聊城市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

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聊城市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 12 月 2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聊城市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103 号)精神,提高农业补贴资金使用效率和绿色生态导向作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农民稳定增收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目标,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

到 2020 年,基本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促进农业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

二、基本原则

(一)绿色引领、统筹兼顾。以落实现有补贴政策的改革完善为切入点,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和实现扶贫脱贫任务的前提下,突出绿色生态导向,强化耕地、粮食、林业、畜牧等方面补贴,将政策目标由数量增长为主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上来。

(二)政府支持、市场导向。结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发挥财政补贴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和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率。

(三)优化支出、重点倾斜。优化支出结构,加强统筹协调,提高补贴资金使用的指向性;资金投入重点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倾斜,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四)统筹兼顾、稳妥推进。统筹补贴、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协同推进、循序渐进、相互促进、形成合力。积极探索创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政策,稳妥推进改革。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落实相关农业补贴政策

1.依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和上级下达的补贴资金计划,及时兑付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民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

药、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承接耕地地力保护试点。采取贷款贴息、重大技术推广补助、发展社会化服务等方式,探索建立以适度规模经营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机制。认真落实中央、省农业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推进农产品保险工作。〔市农委、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2.强化绿色生态导向,合理确定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和扶持重点,对土地深松、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秸秆青贮、秸秆回收、高效植保、粮食烘干、节水农业和水肥一体化、残膜回收等绿色高效机具,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实行敞开补贴、应补尽补。扩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范围,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老旧机械,大力推广大型复式、先进高效、节能环保的机械装备,促进农机节能减排。〔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二)完善生态系统农业补偿政策

1.加大耕地保护补偿力度,支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构建完善保护补偿

激励机制和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认真落实《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5—2020 年)》,加快建设旱涝保收、持续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建设。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的支撑作用,把土壤改良、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和耕地质量监测网点建设作为高标准农田质量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大力推广深耕深松、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等土壤改良方式,增加土壤有机质,提升土壤肥力。探索耕地轮作休耕制度,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资源永续利用。优化农业综合开发布局,大力支持生态治理、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类项目。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到 2020 年,力争全市 PH<5.5的酸化土壤和设施蔬菜地退化土壤面积减少 60%以上,耕地质量显著提高。〔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农机局、市农发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2.健全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政策。结合上级政策调整,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提升主产区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农民种粮利益,稳固农业基础,确保粮食安全。在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地区,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推进“两区”范围内各类涉农资金整合和

统筹使用,率先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把粮食生产功能区作为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重点,强化补偿政策扶持,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完善粮食流通和加工支持政策,重点支持主粮加工产业发展,提高粮食加工转化附加值。盘活粮食风险基金,积极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引导产粮大县增加对绿色生态农业的投入。〔市农委、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3.落实完善林业生态补助和湿地保护补偿政策。落实造林、森林抚育、林木良种培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森林资源培育补助政策,支持开展植树造林和森林资源管护。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提高社会参与公益林管护的积极性。鼓励选聘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森林管护工作,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落实上级部署要求,逐步把生态承受力弱、不适宜耕种的地退下来。实施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工程,采取集中连片、整体推进方式,根据自然条件差异,合理选择水系绿化、沙化荒漠化防治、绿色生态廊道和高标准农田防护林建设、退化林分修复和改造、村容村貌绿化改造等形式,对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进行恢复和保护,提高林业生态承载力。落实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对已建的国家级和省级湿地公园开展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给予适当补助。〔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4.落实完善渔业生态补偿政策。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修复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恢复生物种群数量。加大宜渔荒碱涝洼地开发力度,开展生态高效标准化池塘建设,促进闲置土地利用。到 2020 年,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渔业资源枯竭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市水产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5.落实完善畜牧生态补助政策。承接“粮改饲”试点,促进耕地休养生息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深入开展畜牧养殖大县种养结合整县推进试点,推动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实现县域种养业协调发展和农业生态环境整体改善。强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落实养殖等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支持建设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和配套收集运输体系,进一步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机制。〔市畜牧兽医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三)着力解决农业资源环境突出问题

1.重点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大力实施重金属污染耕地

修复治理工程,强化污染源头控制,综合采取农艺化学措施,探索建立重金属污染综合修复技术模式。落实《山东省土壤污染防

治工作方案》,以耕地为重点,实施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摸清底数,全面推进分级管理,并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改善土壤污染状况。统筹各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受污染耕地治理。探索通过水肥调控、生物调控、钝化调控等措施,支持实现轻中度污染农田安全利用。到 2020 年,全市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基本管控。〔市农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2.切实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积极开展粮食绿色生产模式攻关,鼓励采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绿色防控措施,实施社会化统防统治,推进节水、节肥、节药等绿色生产模式。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创建,支持以县为单位开展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积极实施农药残留治理、地膜污染防治等工程,选择部分产粮(油)、蔬菜产业、果品生产大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和废弃农膜回收试点。到 2020 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较 2014 年减少 10%,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力争实现全市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2%。〔市农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以畜禽养殖大县为重点,集中支持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节水、清粪、存储、利用等设施,加快推广畜禽粪便处理典型模式,将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防治与资源化利用有机结合,支持畜禽类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到 2020 年,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和污水处理利用率分别达到 90%和 60%以上。〔市畜牧兽医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3.着力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水资源高效利用。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要求,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水质检测工作,配合山东省相关部门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调查,逐步完成农村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划定工作。在南水北调沿线等重要水源地周边区域积极水有机农业。深入落实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建设规划,重点实施大中型水库扩容,新建平原水库、河道拦蓄、跨流域水资源调配等工程建设,着力破解水资源瓶颈制约,提高城乡生活用水、工农业生产用水、生态环境用水安全保障。按照“谁受益、谁付费”和“以水养水”的原则,探索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农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强化节水农业和水肥一体化扶持政策,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开展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田间工程配套,强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加强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维护,加大粮食主产区和严重缺水区的节水灌工程建设力度。以经济作物为重点,大力支持创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建设节水农业示范区,发展节水装备产业,推广滴灌、喷灌、微灌等精准灌溉模式以及适宜的水肥一体化技术模式和先进设施,实现肥料与水资源高效利用。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支持各县(市、区)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制度。〔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农委、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扶持政策,从控采限量、节水压减、水源置换、修复补源等方面,积极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支持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逐步改善地下水生态环境,增加地下水源的储备总量,实现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市水利局、市农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督导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将建设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政策取得实效。各级财政、农业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建设中的问题,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市发改委、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水产局、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二)保障绿色生态农业投入。完善各种支农配套政策,保障农业补贴支出,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绿色生态农业的政策扶持及资金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功能,创新资金筹集方式,鼓励农民和社会力量投入绿色生态农业。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对实行项目制管理的涉农资金,在项目申报、筛选上进一步突出绿色生态导向,逐步将支持重点调整到绿色生态上来。强化财政金融协调配合,鼓励发展绿色金融,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生态农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创新投融资机制,积极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金投资绿色生态农业项目。〔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水产局、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三)建立绩效评价机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补贴政策绩效评价机制,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加大绩效评价力度。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完善政策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政策目标落实,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水产局、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加强宣传报道,全面阐述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提高政策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准确解读相关改革内容和政策措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水产局、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 12 月 2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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