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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03月05日 15:07来源:新邵县人民政府点击量:0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函〔2018〕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新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

新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30号)和《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商电发〔2017〕26号)以及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和2017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湘商建〔2017〕30号)等文件要求,推动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策扶持为手段,围绕“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通过“农产品供应链体系、仓配物流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农村网点服务体系、人才引育体系、宣传推广体系”等六大体系建设,整合资源,完善电子商务生态环境,力争通过5年时间,把新邵打造成“湘中电商人才的培养基地、湘中电商企业的聚集基地、湘中农村产品的总出口基地”,最终实现“买湘中,卖全国”的新邵农村电商模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到2018年底,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生态体系,实现六大工作目标:一是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加强农产品品控、溯源、品牌培育等建设,实现农产品网货化转变。二是破解农产品供应链流通端“最初一公里”及物流“最后一公里”瓶颈,建设覆盖县、乡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其中村级物流日均配送覆盖80%以上,物流成本降低10%以上。三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孵化本地人才,促进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助力农产品上行。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0%以上。四是提高电子商务在农村的普及应用水平,实现电商服务站行政村和贫困村覆盖率均达到50%以上。五是加大电子商务资金、政策扶持力度,形成长效机制,鼓励电商企业实现农产品上行,助力精准扶贫。六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电子商务良好氛围,促进电子商务生态建设。

三、工作任务

充分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和支持农村电商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及重点领域。

(一)完善农村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开展农商互联工作,推动农村生产、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合作,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构建紧密的供应链条。加强农产品分级分拣、包装、冷链、品控、溯源、品牌培育、智能化管理等建设,促进农产品标准化。打造农产品示范O2O体验中心、农特产品电商创业街,拓展农产品上行渠道。整合农产品生产、加工、物流、销售等环节,建设电子商务大数据平台。

1.支持县级农产品标准化中心建设。建设县级农产品标准化中心,打造标准的农产品加工区域。县级农产品中心具备标准化、分等定级、包装、冷链、溯源、智能化管理等功能。

2.支持农村产品网货化加工与生产。对贫困村、贫困户或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与网货化产品加工与生产的企业或个人给予奖励。

3.支持农村电商创业。对在农村从事电商有关行业创业、促进农村产品上行企业或个人,给予创业奖励。吸引返乡大学生、外出打工青年、退伍军人回乡创业,重点支持为贫困村从事电商有关行业创业,带动贫困村脱贫致富的企业或个人。

4.支持农产品O2O体验中心等销售端建设。在县城(或省、市区)人口密集区,建设三家以上农产品O2O体验店,拓展农产品上行销售渠道。O2O体验中心具备农产品的展示、配送、线上线下销售、宣传推广、数据统计上报等功能。

5.支持区域公用品牌、“一县一品”及“一乡一品”建设。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一县一品”“一乡一品”,促进农产品品牌化,达到统一规划、统一形象、统一包装、统一宣传、统一推广的目标。

6.支持农产品溯源及品检服务建设。建设农产品溯源追溯体系、品检中心,达到农产品可追溯、品质可检测的目标,能检测最基本的农药残留指标。

7.支持电子商务大数据平台建设、服务及数据包服务。建设电子商务大数据平台,为本县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电商企业提供大数据分析服务,引导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为本县创业团队提供产品电商数据包服务,降低大众创业成本。

8.支持为农村产品上行的各种活动。举办电商创业大赛,每年举办农产品展销会及农产品各种推广活动3次以上,支持电子商务与乡村旅游紧密结合,助力农产品上行,开展电商扶贫,帮助贫困人口脱贫增收。

9.支持农特产品电商创业街建设。在湘商产业园等地租赁部分门面,打造农特产品电商创业一条街,吸引创业者入驻,拓宽农产品上行渠道,促进农产品上行。

(二)完善电子商务物流体系。整合邮政及县域内“四通一达”等快递物流配送企业,建设县级物流仓配中心,整合乡镇、村级服务网点,实现资源共享、多站合一,形成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配送服务体系。推动第三方物流、共同配送在农村的发展,完善农村电商服务站为村民提供代购代销、代收发货、缴费支付、订票、信息服务等功能,降低物流成本,建立健全农村物流配送及服务体系。

1.支持县级电子商务仓配中心建设。在湘商产业园等地租赁不少于2000平米厂房,建设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具备完善的电子商务物流仓储、配送功能,实现统配统送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功能。

2.支持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车辆购置。对承办企业新购置并专用于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服务的物流车辆,给予补助。车辆需要统一标识“新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配送专用车”,并签订为新邵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重点支持农产品上行5年以上、5年内不得转户的承诺书。物流承办企业务必按照规定频次进行物流配送,确保县级电子商务仓配中心到各乡镇每日配送1次以上,到各村级站每2天配送1次以上,解决农村物流“最初一公里” 和“最后一公里”物流瓶颈。

(三)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打造本地电商生态,提高服务中心职能,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体系。制定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标准和制度,加强基础服务及增值服务。通过多种形式的电商培训,提高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主体。根据贫困村产业特点和基础条件,有针对性的开展电商扶贫工作,增强电商扶贫工作实效性。

支持建立县级电商运营中心。建设包括公共服务区、产品展示区、视频演示区、双创空间、培训教室、直播间、孵化中心、农村电商研究院、会议室等多功能区域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配备办公家具、电脑、打(复)印机、空调、数码相机、音像系统、显示大屏、网络宽带接入等设施设备、公共服务平台的研发、日常水电费等开支,以及面向农村地区提供网络购销、仓储配送、在线支付、金融等电子商务全产业链服务。

(四)完善电子商务农村网点服务体系。升级改造新邵县15个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21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及15个扶贫示范网店。具备代购代销、代收代发、缴费支付、订票、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培训、宣传等功能。支持电子商务农村网点两年运营维护费用购买。

(五)完善电子商务人才引育体系。引进专家服务团队,做好政府主管部门人员培训、顶层设计、协助项目实施监督、协助项目验收工作;2018年12月底前培训电子商务人才3000人次以上,中高端电商人才200人以上,孵化网商200家以上;做好直播培训,培养本县直播人才;为本县职业学校,开展电商实操课程培训,由承办企业组织实操讲师授课,为本县电商培养实操人才。重点做好创业企业的孵化,对从事孵化服务的企业,孵化成功(每月电商销售不少于5000元),并在本县注册、为本县农产品上行提供服务的电商企业,分别给予不少于5000元每家奖励;同时,建立远程培训体系,开展远程培训。

(六)完善电子商务宣传推广体系。通过户外广告宣传、各类新旧媒体等宣传、活动宣传、培训宣讲等形式相结合,制作相关宣传手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电商产业发展氛围。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11月-2017年12月)。充分利用会议、电视台、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目的、意义,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完成电子商务行业摸底调查、择优确定承办企业、组织评审项目并进行公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及报批等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项目实施阶段(2018年1月—2018年10月)。按照上级批复的实施方案,督促检查承办企业项目实施进度,保障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1月-2018年12月)。2018年12月上旬,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县商务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示范项目建设进行初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验收结果报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初验合格后,向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并迎接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分管或联系商务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扶贫办、县审计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经信局、县旅游局、县畜牧水产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销社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全面推进电子商务在我县的深入发展,为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提供决策、保障和支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商务局。县商务局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日常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项目管理、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相应成立工作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扶持政策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资金支持、用地支持、税费优惠、工商登记、金融服务等方面政策。县财政安排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配套建设资金890万元,专项用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扶持、奖励、培训以及相关的服务支撑体系建设。

(三)强化目标考核

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内容包括组织与实施情况、发展基础提升情况、发展环境改善情况、及示范效果;健全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的监督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任务纳入相关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

(四)做好政务公开

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在县级网站上公开项目实施方案、建设进度、决策过程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办企业相关内容。坚持项目公开、政策公开、补助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公布相关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上级机关、纪检监察、审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及时信息报送

各相关单位要按要求及时上报数据、信息和项目进展情况,接受财政补贴的项目应按要求提供交易及活动信息,并确保信息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在有关数据填报时,应对承办单位报送的数据认真审核,对不符合实际或填报不全的信息及时纠正,并依法保护项目承办单位的信息安全。

(六)加强宣传推广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有效形式,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广泛宣传报道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典型人物,提升示范效益,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不断扩大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影响力。

(七)完善监管制度

县商务局负责审核项目设计方案和建设标准,提出项目预审意见,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各项资金的及时到位,经立项预审并提出申请的项目,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提出资金支持额度意见,报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执行。实行项目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开展电子商务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建立完善发展评价体系,提升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分析的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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