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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意见》的通知

2018年03月12日 15:44来源:光山县政府点击量:0

中共光山县委光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光山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意见》的

通       知

光发〔2018〕1号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官渡河产业集聚区、大苏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区、县商务中心区,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重点企业:

《光山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光山县委

光山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4日

光山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意见

2018年是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决战决胜之年。为全面完成全县贫困人口整体脱贫、贫困村有序退出、贫困县如期摘帽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把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以国务院考核评估为导向,以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创一流、走前列”活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2018年全县高标准、高质量脱贫摘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1.坚持思想上走前列。提高政治站位,重点解决贫困群众等、靠、要和干部盲目乐观思想,实现贫困群众和帮扶干部内生动力双激发。

2.坚持标准上走前列。确保22000名贫困人口脱贫,53个贫困村出列,全县贫困人口发生率降至1%以下、贫困人口漏评率和脱贫人口错退率零差错,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3.坚持作风上走前列。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促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标杆进一步提高。

4.坚持成效上走前列。深入基层,真扶贫、扶真贫,做到扶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必须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实现高标准、高质量脱贫摘帽。

三、重点工作

坚持以目标为导向,聚焦国务院考核评估内容,做足得分项,做精加分项,突出抓好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实现脱贫攻坚工作在全省“创一流、走前列”目标。

(一)在责任落实上创一流。以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为抓手,突出抓好干部作风转变,严格落实脱贫攻坚指挥部《4号令》和《光山县定点帮扶“创一流走前列”办法》规定,实行帮扶干部工作日志定期抽查公示制度,较真碰硬,推动各项帮扶措施落细落实。按照八个层面责任抓落实。

5.县处级领导干部对所联系的行业部门和乡镇(街区)脱贫攻坚工作负连带责任。县处级干部要率先示范、主动作为,每周要至少两次深入到所联系乡镇(街区)和县直部门指导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并记录好工作日志,协调督促落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就业、产业增收、激发内生动力等各项重点任务。特别要注意帮扶贫困村协调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督促整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每周选择一个村开展昼访夜谈,研判帮扶措施;对重点贫困户要定期开展走访,重点所联系乡镇(街区)走访2018年脱贫户、房屋破旧户、家有残疾人户、独住老人且无人赡养户、意见大的非贫困户(以下简称“五类人户”),了解实际情况,解决群众困难,实现所联系乡镇(街区)所有村民组全覆盖。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将每个月抽查一次处级干部工作日志,将抽查情况反馈给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主职领导,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6.乡镇(街区)党政主职对本辖区脱贫攻坚工作负主体责任。要带头发挥脱贫攻坚一线指挥作用,靠前指挥,狠抓推进落实,对脱贫攻坚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策。对因脱贫攻坚落实不力,在全县脱贫摘帽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的,按照《光山县脱贫攻坚问责办法》,坚决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加大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的宣传教育引导,保证全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利用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着力推动“两不愁三保障”落实、实现贫困人口稳定就业、产业增收和激发内生动力等,不断提升群众对脱贫攻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乡镇(街区)党政主职要全面详细掌握辖区内“五类人户”家庭情况,同时乡镇(街区)党(工)委书记、乡镇长(街区)(主任)、副书记、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分管班子成员分片逐村逐组排查,每个村调查5户情绪较大的农户,每个村民组调查3户房子较差户、3户群众公认最穷户(如有交叉,最低不少5户),并记好工作日志,实现辖区内所有农户全覆盖。县督查巡查组每个月抽查一次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工作日志,将抽查情况反馈给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并对结果进行公示。乡镇(街区)党(工)委书记每月抽查一次其他乡镇(街区)科级干部及驻村干部工作日志,将情况反馈给联系乡镇(街区)县处级干部,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7.县直部门主职对行业扶贫落实和帮扶工作负第一责任。各单位要抽调领导班子二分之一的力量抓脱贫攻坚工作,认真思考、谋划、组织、落实本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任务。要把扶贫政策落实、宣传及干部结对帮扶作为工作重点,每季度要向指挥部办公室书面汇报一次行业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要每周开展本部门帮扶工作会议,并经常深入贫困户了解政策及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联系帮扶的贫困村,因本部门帮扶责任人帮扶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误的,追究连带责任。涉及到垂直部门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并通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8.村级脱贫责任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本村脱贫攻坚工作负领导责任。抓好工作统筹,牵头制定本村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抓好工作落实,指导责任组成员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措施、部署要求。抓好管理协调,充分调动各位成员工作积极性,支持好各位成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每周牵头召开工作调度会,开展工作交流,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形成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记好工作日志,乡镇(街区)党委书记负责每月抽查一次,将结果在乡镇(街区)进行公示。

9. 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对本村脱贫攻坚工作负主要责任。共同研究制定本村脱贫攻坚的具体目标,工作重点,组织好扶贫相关数据的采集和统计,对贫困户识别和退出、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政策落实等情况实行公示。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产业发展,挖掘、宣传典型,激发困难群众内生动力,促进贫困户增收脱贫。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加强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改善人居环境,强化精神文明建设,营造村民淳朴、乡风文明的良好社会风气,实现贫困村脱贫出列。

10.驻村第一书记(第一书记助理)对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负直接责任。紧紧围绕“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落实基础制度、办好惠民实事”的9项基本职责和《第一书记驻村帮扶任务清单》确定的12项重点任务。指导协助村党组织实施“严乡强村育新计划”,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活动,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调动“村两委”成员、广大党员参与脱贫攻坚积极性、创造性。培养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记录好工作日志,由定点帮扶组每月抽查一次,将抽查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11.驻村工作队对所驻贫困村退出负帮带责任。工作队在村脱贫责任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脱贫攻坚政策解释、推动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指导协助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和,参与拟定脱贫规划计划。围绕“扶志、扶智、扶产”做好各项帮扶工作。加强法治扫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民规约。

12.帮扶责任人对贫困户负重要责任。要结合实际,因户施策、因人施策,精准帮扶,促进稳定脱贫。帮扶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在落实好《4号令》“十个全覆盖”基础上,要确保每个贫困户有2项以上的帮扶措施。切实做到“三个四”,当好扶志宣讲员、扶智辅导员、扶产引导员、数据统计员,做到采集信息到户、定期走访到户、精准帮扶到户、宣传培训到户,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是否达标、对照产业扶贫是否见效、对照帮扶政策落实是否缺项、对照档案记录是否准确,确保帮扶措施落到实处。帮扶责任人对档案完善、政策宣传、措施落实等帮扶工作负第一责任。联系乡镇(街区)县处级干部督促,由驻村工作队、帮扶人结对帮扶,实现贫困人口产业带动、转移就业全覆盖。要记录好工作日志,由定点帮扶组不定期抽查,派出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抽查,将抽查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在政策落实上创一流。各相关行业部门要进一步梳理行业扶贫政策,细化行业政策宣传方案,做好行业专项扶贫工作,不折不扣地将上级扶贫政策落实到户到人。要狠抓扶贫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和扶贫成效的认同度,确保群众满意度达100%。

13.行业扶贫。全面落实各项扶贫政策,完成全县所有危房户改造任务,解决所有因学致贫问题,实现全县贫困人口行业扶贫政策全覆盖,达到“两不愁三保障 ”标准。一是各行业部门要制定政策扶贫实施意见,列出扶贫政策清单,明确具体责任人,对所有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尤其是抓好各种补贴资金,涉农收费项目的清理。二是重点排查财政、教育、民政、人社、住建、卫计、农业、水利、交通、林业、农机、畜牧、残联、保险、电力等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是否落实到户。所有扶贫政策必须在9月底前彻底落实到位,并注意动态调整,确保贫困户应该享受的政策一个都不能少。三是建立工作落实台账,坚持分季度、分阶段核查。建立政策落实的线路图和时间表,并将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到乡镇。四是各乡镇(街区)、村加强与贫困户联系,主动与相关行业部门对接,积极为贫困户申报相关扶贫政策,将落实情况公示到村组、贫困户。同时,要详细记录政策落实轨迹,把相关银行进账单等复印件存入户档。五是在认真落实现有扶贫政策的基础上,扩大政策扶持覆盖面,统筹发展非贫困村,确保各项惠农、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切实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米”问题,持续提高群众满意度。

14.整合资金。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全年累计整合资金争取达到6亿元以上。建立组织协调机制,确保整合到位。不断完善整合涉农资金和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和项目整合投放重点,纳入绩效考核,最大限度地发挥综合效益。加大在国开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力度,力争全年累计融资10亿元以上,切实解决脱贫攻坚领域资金瓶颈问题。落实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快扶贫项目建设推进力度,确保项目建设发挥应有效益。加强对扶贫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确保资金安排、拨付、使用、管理等方面有效落实,不出问题。县委、县政府每月召开一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汇报会,县主要领导亲自督查项目进展和资金到位情况。

15.发展产业。把发展产业作为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突出重点,做足亮点,补齐弱点,让产业扶贫发挥主导作用,全年完成全县家庭人口在3人以上4965户贫困户通过产业带动增收脱贫。一要做大做强“多彩田园”产业扶贫示范工程。把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计划有机结合起来,争取政策扶持力度,实现贫困村“多彩田园”加工车间(含巧媳妇等)全覆盖。每个乡镇(街区)确定2—3个重点发展产业,每个村明确1—2个村级重点发展产业。凉亭、白雀园等南部乡镇,要大力发展茶叶、油茶、中草药、小杂果等种植,水源较好的仙居、砖桥、北向店、罗陈、泼河等乡镇,要引导群众开展稻虾共养等生产,其他乡镇也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加快推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发展格局。大力推进农业与生态休闲、旅游观光、现代物流、农村电商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条,增加群众收入。二要将涉农整合资金、财政扶贫资金更多的投入到产业发展,要严格规范市场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关系,引导鼓励有意愿、有能力的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脱贫。三要抓好金融扶贫。加大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力度,创新金融扶贫模式,完善保险扶贫各项措施,着力满足产业发展的金融需求,促进4000户以上贫困人口增收。四要抓好电商扶贫。开展电商技能培训1000人以上,普及培训4000人以上,建设贫困村电商精准扶贫服务中心50个,构建“一村一品一店”,提供便民服务。五要抓好光伏扶贫,加快推进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支持光伏发电设施接入电网运行,发展光伏农业。完成在建的76个贫困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落实好光伏发电对贫困户的兜底增收作用。六要多方筹集资金,开发公益性岗位,多渠道促进贫困户稳定增收,实现带动6000户贫困户获得稳定收入。

16、转移就业。由县人社局统筹,乡村调查汇总,摸清底数,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训和双向就业招聘活动,全年培训贫困人口6000人以上,确保有普通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依靠务工增收,实现务工一人、脱贫一家的目标。要主动与省内外知名企业对接,通过“金桥工程”、外出成功人士帮带等,引导贫困劳动力有序外出务工就业。要充分发挥我县“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的政策机遇,大力实施“回归工程”,吸引各类人才回乡创新创业。要充分利用现代多媒体优势,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及时收集县内外就业创业信息。同时,多渠道开发县内就业岗位,对就业贫困人口较多的企业,给予政策扶持。要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大张旗鼓宣传我县免费赠送火车票活动,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获得感和对精准扶贫的满意度。

17.基础设施。以贫困户脱贫和贫困村脱贫“两达标”为抓手,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推进贫困村及非贫困村交通、安全饮水、电力等基础设施和广播电视、文化广场、宽带网络、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逐项达到村级脱贫验收标准。一要抓好交通扶贫。实施300公里以上的通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加强农村公路路肩土培护和管护,道路防护工程实施、危桥改造,推进一定人口规模的自然村通公路,全面实现村村通班车。二要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确保106个贫困村和9.8万贫困人口实现集中供水。加强重大水利工程、水生态综合治理、小型农田水利等水利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三要加大文化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完善配套农村文化广场、活动室建设,提升农村文化服务水平。四要继续抓好电力扶贫。加快推进农网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提高农村电力服务水平。完成106个贫困村的电网改造任务。五要加大对非贫困村的投入,在项目安排上对非贫困村统筹考虑,补齐非贫困村村部、主干道路、文化广场、卫生室建设、坑塘改造等基础设施短板,切实提高非贫困村群众的获得感。

18、村级集体经济。全县贫困村要用好县财政支持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采取独立投资模式、领办控股模式或挂靠专业合作社、农场等市场经营主体,发挥资金效益,确保资金安全,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在2017年对254各非贫困村给予各100万产业扶持资金的基础上,对254个非贫困村按照每村10—30万元的标准,给予产业资金扶持,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全覆盖。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对村集体建设扶贫车间进行奖补。各乡(镇)要盘活村级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山塘、荒地、水库、林场、闲置房屋、生产加工场地等各类集体存量资产,要利用好村小学校的闲置校舍,通过村级自主经营、租赁、入股等方式,实现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到2018年底,实现全县每村(含非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3万元以上。

19.兜底扶贫。实现开发式扶贫与保障式扶贫的有机结合,加快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扶贫开发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坚持应保尽保、应兜尽兜的原则,完成全县4913户低保户、3390户五保户、2393人残疾人保障扶贫任务。进一步规范低保认定对象和认定程序,杜绝低保“优亲厚友”,继续将扶贫低收入户中“鳏、寡、孤、独、痴、残”符合兜底救助对象的六类人群纳入低保政策兜底。同时,将因病、因学、因灾和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低保,逐步实现“农村低保标准线”和“扶贫线”双线的衔接统一。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兜底户的补贴标准,足额、及时兑现各类补贴资金。适时开展需要临时救助困难家庭分类统计,加大对特困家庭临时救助的力度。

20.人居环境。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脱贫攻坚融合推进,强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厕所革命”、“文明村院、文明农户”创建、美丽乡村建设、田园综合体试点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行动,清除道路沿线、河塘沟渠、房前屋后垃圾,整合农村公益岗位,配备固定保洁员不低于农村人口的百分之一,配备必要的环卫设施和设备,建立起农村保洁的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文明村院”创建活动,在巩固“三无三有两通”成果的基础上,推动“文明村院”标准化建设,达到八项标准:即农民住房安全标准,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标准,农村用电安全标准,垃圾收集处理标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标准,农村卫生改厕标准,村庄环境清洁标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标准;在“文明农户”创建上,帮扶人督促带动贫困户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开展“五净一规范活动”;整合资金开展村容村貌改造、“厕所革命”、美丽乡村示范点和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建设,实施200个村民组村容村貌改造,新建400个水冲式公厕,建成美丽乡村三条精品线和80个示范点,启动6个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试点项目,突出农村道路、公厕、环境的改造,实施农村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硬化工程。全年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以人居环境、多彩田园、美丽乡村、脱贫攻坚等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振兴观摩推进会,全力打造美丽小镇、美丽村庄、美丽庭院、美丽田园,强力建设“生态宜居”的优美生活环境,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在工作落实上创一流。围绕2018年脱贫摘帽总体部署、工作意见、目标任务,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21.动态调整。要着力查缺补漏,继续抓好贫困户动态调整。一是要严格程序。运用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把好民主评议关、公示公告关,做到程序公正透明、信息真实可靠、群众满意。二是检查漏识别。进一步开展“回头看”活动,重点排查房屋破旧户、家有重病人户、家有残疾人户、独居老人户、子女上学负担重户、近期家有变故户、今年脱贫户、今年返贫户、公认贫困未纳入户、想要低保或进入贫困未达目的户、小姓外来户、散居偏远户、如吃懒做不孝老户、长期外出贫困户、无人帮扶户、门内院外脏乱差户等16种户,做到精准识别,严防漏识,实现漏识率零差错。三是检查错退出。认真排查政府兜底之外没有其他帮扶措施户、易地搬迁未入住户、危房户、达不到两不愁三保障户等,严防退出。全面排查到户增收年分红低于1000元户、单纯依靠种植养殖风险较高户、帮扶措施单一户、户容户貌较差户、返贫风险较高户等,做到慎重退出,坚决杜绝错退,实现错退率零差错。

22.扶志扶智相结合。以创建文明村和文明户“两创建”为抓手,大张旗鼓地宣扬“幸福是奋斗出来”的思想,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落实好《关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开展“扶贫先扶志”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大力挖掘苦干实干脱贫的先进典型,开展典型巡回宣讲、评选“脱贫之星”和“扶贫之星”等活动,广泛宣传报道脱贫攻坚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对贫困群众努力自我脱贫的,在产业发展、金融帮带、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激励,多方面动员和引导贫困群众依靠双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脱贫。要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鞭策相结合,对少数贫困群众存在的“等靠要”思想、不赡养老人的行为,要旗帜鲜明地给予批评、教育,用先进促后进,促其转化思想,营造积极向上的民风。把扶贫和扶志、扶智相结合。以“巧媳妇”工程、“雨露计划”、电商培训等为载体,加大对贫困户种植养殖、羽绒服装加工、电子商务等培训力度,让有能力、有意愿的贫困户掌握1至2项实用技术,实现贫困户依靠技能增收脱贫。

23.定点帮扶。要认真落实好中办、国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稳定和强化村级帮扶工作队伍,大力实施“万人帮扶、千人驻村”行动,着力解决驻村帮扶中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更好发挥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生力军作用。由帮扶单位优先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参加驻村帮扶,每个驻村工作队贫困村5—6人,非贫困村不少于3人,每期驻村时间不少于2年。选派的驻村工作队队长一般应为科级后备干部。干部驻村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所驻贫困村,确保全身心专职驻村帮扶。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退出的,驻村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能削弱。无论是贫困村,还是非贫困村,要落实工作平台,明确工作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加强对帮扶人员的教育培训与管理,组织帮扶人学习政策、运用政策、落实政策,全面提升帮扶干部的能力和水平。

24. 社会扶贫。引导广大社会成员通过爱心捐助、志愿服务、包村进户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建立社会扶贫“直通车”信息网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大力开展“百企联村”、村企共建、“百企帮百村”、巾帼扶贫、青年扶贫志愿者行动等活动。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工商联在精准扶贫上的优势和作用,深入开展系列社会扶贫活动,促进社会各方资源向精准扶贫聚集。以“爱心超市”缺货榜等形式向社会各界有针对性地征集物资,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党员干部和群众捐赠衣物,建立网上爱心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互动,脱贫户通过“积分”卡,可到爱心超市按需选取日用品,有效解决了捐赠方与贫困户“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让帮扶更加精准,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得到提升。

25.党建扶贫。切实加强村级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要以“严乡强村育新”计划为抓手,把村级班子建设及选优村级带头人作为重点,创新选人方式,把致富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能人选进村级班子,打造一支永远不走的工作队。要加强软弱涣散村整顿工作,通过政策扶持帮、第一书记带等方式,到2018年底,实现全县软弱涣散村清零。要拓宽驻村帮扶选人视野,在本村退职科级干部、外出务工成功人士、退伍军人等热爱家乡、热心公益的人群中,选拔村级带头人,使村级党组织逐步稳起来、强起来,成为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要加强驻村工作队督促指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退出的,驻村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能削弱。无论是贫困村,还是非贫困村,要落实工作平台,明确工作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保障机制

26.完善督查机制保障脱贫。一是整合督查力量。整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督查巡查组、作风督查组、各专项工作组和行业部门督查检查力量,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常态化的督查巡查机制。二是制定督查计划。统筹制定督查巡查计划,要涵盖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扶志扶智扶产情况、贫困退出、减贫成效等各个环节和领域,重点督查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巡查组根据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安排,每个月都要制定督查巡查方案,明确督查重点和督查方法,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综合督查或专项督查。三是确保督查实效。督查巡查要坚持以暗访为主、以入户核查为主、以发现问题为主的工作思路,做到掌握真实情况、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继续推行“三色督查通知单”制度,推进问题整改,强化问责追责。四是建立督查结果通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连续两次通报问题突出的、整改不及时且无合理理由的乡镇(街区)、部门主要负责人实行“电视问政”。督查结果要第一时间向脱贫攻坚指挥部主要领导报告,及时存档备案,纳入年终考核,对督查中发现慢作为、乱作为和不作为,导致工作严重滞后或出现问题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程序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在全县公开通报曝光。在上级督查巡查时,出现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大局的问题,实行责任倒查,据情追究相关责任。

27.完善考核机制保障脱贫。一是明确考核分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考核评价组负责对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的综合考核,定点帮扶组负责对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的综合考核。二是明确考核内容。对乡镇(街区)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脱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扶贫资金以及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等;对县直部门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帮扶村脱贫任务完成情况、本部门行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派驻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完成情况等。三是明确考核方法。脱贫攻坚考核工作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组织实施,采取日常督查和半年、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日常工作考核由督查巡查组具体负责全县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等工作,以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落实。半年、年终考核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群众、问卷测评等方式进行,由考核组对照考核项目指标进行打分,依据得分排名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平时督查占30%,定期考核占70%。四是确定考核等次。脱贫攻坚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脱贫攻坚工作半年、年终考核结束后,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汇总考核得分情况,分析研究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形成考核结果及责任追究建议报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审定后,在全县进行通报并作为奖惩依据。对省级交叉考核和国务院第三方考核中发生失责扣分的,一律就地免职。

28.完善竞赛评比机制保障脱贫。一是观摩评比机制。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每月组织一次观摩竞赛活动,观摩内容包括产业扶贫、美丽乡村、人居环境、转移就业、部门帮扶等。每次观摩结束后,由参加观摩人员对各乡镇(街区)和县直帮扶单位进行现场打分、综合排名,排名结果作为年终总考评的依据。二是开展评先活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设立“全县脱贫攻坚奖”,表彰为脱贫攻坚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代表。包括:脱贫攻坚优秀乡镇(街区)5个、精准脱贫星级示范村10个、精准脱贫星级示范户30个、精准帮扶红旗单位10个(县直部门)、精准帮扶贡献奖10个(社会帮扶)、十佳第一书记10个、最美帮扶人30个(各级帮扶干部)、最佳产业扶贫项目10个。

29.完善奖惩机制保障脱贫。一是表彰奖励机制。县委、县政府每年召开一次隆重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向获奖对象颁发脱贫攻坚奖奖章和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脱贫攻坚优秀乡镇(街区)每个奖励100万元、精准脱贫星级示范村每个奖励30万元、精准脱贫星级示范户每户奖励5000元、精准帮扶红旗单位每个奖励10万元、精准帮扶贡献奖每个奖励10万元、最佳产业扶贫项目每个奖励10万元。光山主要媒体对获奖对象进行大张旗鼓宣传,为光山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浓厚氛围,凝聚精神动力。对工作排名靠后的乡镇(街区)、村、县直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各乡镇(街区)、村考核排名与财政奖补资金直接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在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安排上向成绩靠前的乡镇(街区)倾斜。二是干部任用挂钩机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真正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干部选上来。对考核排名靠前的乡镇(街区)党(工)委书记、乡镇长(主任),在脱贫攻坚一线表现突出的扶贫干部、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优先提拔重用。对完不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乡镇(街区)党(工)委书记、乡镇长(主任),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执纪问责,激励党员干部克难攻坚、真抓实干,确保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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