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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陵县农村厕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03月13日 10:29来源:南陵县人民政府点击量:0

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农村厕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陵各单位:

南陵县农村厕所-摄图网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南陵县农村厕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南陵县农村厕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和美丽乡村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切实做好全县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以下简称改厕),根据《芜湖市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加强和推进农村厕所专项整治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6月底前完成自然村43285座常住农户和55座行政村村部非卫生厕所改造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协同推进。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公共财政扶持、专业服务相结合的推进体制,实行县、镇、村三级联动,分级负责,责任主体为镇政府。

(二)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充分尊重农村、农民历史形成的居住现状和居住习惯,保障农民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确保改厕工作依法合规、积极稳妥推进。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农村实际,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各地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各镇合理编制农村改厕工程实施方案,制定相应改造标准,防止“一刀切”。

(四)坚持示范带动,整村推进。各镇通过试点村、示范户的示范作用,引领群众主动改厕。改厕工作以村为单位,整村组织实施,确保建设质量。进行连线、连片改造,优先安排贫困村、美丽乡村、村部、学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公共服务单位以及“三线三边”、景区周边。

三、改厕模式

各镇依照《安徽省农村改厕技术导则(试行)》,结合地形地貌、生态环境要求及地方财力,因地制宜确定本区域改厕模式。县城管局和住建委负责设计提供改厕参考图纸。

推广使用装配式三格化粪池进行改造。重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等自然村逐步全面采用水冲式厕所,并集中收集处置、达标排放。

四、调查摸底

各镇依照《关于在全县开展农村改厕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完成摸底调查。明确各镇、村改厕对象的户数、基本情况和改厕要求。各镇要建立农户改厕档案,依据本区域改厕进度,及时上报(按要求上报一份至县改厕办)和录入农村改厕信息系统。

各村(居)调查人员必须深入农户,仔细调查,认真填写相关表格,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五、整体安排

2020年6月底前完成自然村43285座常住农户和55座行政村村部非卫生厕所改造任务。其中籍山镇农户5412座、村部厕所2座;弋江镇农户6934座、村部厕所7座;许镇镇农户9972座、村部厕所22座;三里镇农户4668座、村部厕所8座;何湾镇农户4528座、村部厕所6座;工山镇农户6479座、村部厕所4座;家发镇农户3305座、村部厕所6座;烟墩镇农户1987座。

2017年完成试点任务。完成55座村部非卫生厕所和8个贫困村(2个未脱贫,6个已脱贫)3349座常住农户非卫生厕所整村改厕及703座2017年实施的美丽乡村厕所改造,累计完成改厕总任务数的9.3%、合计4052座。

2018年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厕所改造及2018年实施的美丽乡村厕所及其他重点区域厕所改造13263座,累计完成改厕总任务数的40%、合计17315座。

2019年完成常住农户非卫生厕所整村改厕17315座,累计完成改厕总任务数的80%、合计34630座。

2020年6月底前完成常住农户非卫生厕所整村改厕8655座,累计完成改厕总任务数的100%、合计43285座。(全县改厕任务详见附表)。

六、项目管理

农村厕所改造按照“统一设计、统一购料、统一施工、统一验收”原则实施改厕工作。由县级按照《安徽省农村改厕技术导则》和《芜湖市农村厕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图纸。装配式三格化粪池、厕具由各镇统一招标采购并负责施工管理及质量监督,以村为单位组织施工。

农村改厕工程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做到施工规范操作,切实落实农村改厕项目公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加强对改厕工作相关管理人员和改厕施工人员技术培训,建立健全农村改厕质量管理制度,逐户建立改厕档案,建立全覆盖的信息系统。

各镇在改厕施工中分三个阶段验收:即地下工程挖坑完工验收;装配式三格化粪池安装完工覆盖前验收;改厕竣工整体验收。每个阶段验收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农村改厕技术导则》规定的标准实施。每个阶段验收工作由镇组织,镇村相关工作人员、改造户、施工方逐户实施,并认真填写验收表,由镇留存备案。

整村改厕完成由各镇先自查验收合格后,再申请县改厕办进行整体验收。

每年年底县组织考核评估小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等方式对相关镇改厕项目组织管理、资金使用、项目任务完成、户厕建设质量、技术指导与健康教育、卫生厕所使用与管理以及建立农村户厕长效管理机制等情况实施考核评估。

七、电子档案

各镇依照《关于启用“三大革命”综合情况电子档案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17〕1768号),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日填报工作,对自然村厕所改造项目的进度情况进行统计,每日报送自然村厕改进度信息。

八、后续管养

镇人民政府应认真履行宣传引导督查等职责,指导农户做好粪池清掏、养护等工作。

各镇应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企业或个人出资进行改厕后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粪渣资源利用等后续工作,形成管收并重、责权利一致的长效管理机制。

鼓励有条件的镇进行市场化运作,将粪渣粪液专业堆肥处理,转化成高效的有机肥料与农业生产无缝对接,实现“厕所生态循环经济”,充分体现农村改厕的生态效益、健康效益和经济效益。

九、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改厕工作在县“清洁城乡美化家园”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南陵县农村改厕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简称县改厕办),办公室人员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全县农村改厕工作的技术指导、工作调度、督查考核等工作,今后,农村改厕领导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接任其职务者自然替补。该项工作完成后,县改厕办自行撤销。

县发改委负责将改厕纳入相关规划、争取相关资金支持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落实好奖补资金等工作;县卫计委要将农村厕所专项整治与爱国卫生运动紧密结合起来,并负责城乡改厕信息统计等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农村厕所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摆上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党政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部署推动各项工作。各镇要成立相应改厕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充分调动村委会和农户的积极性,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经费保障。各级财政要建立农村改厕经费保障机制,要将有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各级财政资金补助、村集体资金支持、村民自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市级财政原则上按农户厕所800元/座、行政村村部非卫生厕所1.5万元/座的标准,依规据实奖补;县级财政对各镇自然村改厕实行先建后补,分类分档,以奖代补,原则上按农户厕所800元/座、行政村村部非卫生厕所1.5万元/座的标准,依规据实奖补。

拨付方式按分期分批拨付改厕资金,年初按各镇上报的年度改厕任务数,预先拨付市县奖补资金的30%给各镇,启动各镇改厕工作。项目建成完工后经镇政府申请再拨付市县奖补资金的50%,剩余20%的市县奖补资金在验收合格后给以拨付。

鼓励各镇探索运用市场化方式解决资金难题,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改厕项目。鼓励农户以出工或以自备砖、砂石、水泥建筑材料等形式参与改厕。

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自筹资金不足部分,由县改厕办认定后,报“清洁城乡 美化家园”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统筹解决改造资金。

(三)监督考核。县“清洁城乡 美化家园”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南陵县农村厕所专项整治考核办法》,将此项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镇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围绕年度目标任务,采取现场督导、定期通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及时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实。

(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村改厕工作的政策措施和重要意义,及时报道改厕工作新进展和典型经验,有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采取多种途径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农村改厕工作,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在全社会营造农村改厕工作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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