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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西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03月15日 13:34来源:岳西县人民政府点击量:0

关于印发岳西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岳西县养老保险-摄图网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岳西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2月7日

2018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更高水平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民生工程,充分发挥社会保险扶贫功能,巩固精准扶贫成果,不断提高广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65号),《关于统一提高全省城乡居民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7〕183号),《岳西县社会保险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民生工程参保缴费完成率100%,待遇发放100%,平均缴费水平达到200元及其以上。

二、主要内容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县户籍、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非从业居民,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保。

(二)基金筹集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1.个人缴费。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3.政府补贴。(1)基础养老金。中央、省、县三级财政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当前月标准为92元。(2)个人缴费补贴。省级财政对参保缴费人员按照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县财政对选择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参保人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0元、15元、20元、30元、40元补贴;对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妇、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夫妇参保缴费,除享受所选档次缴费补贴外,县财政对每人每年再增加30元补贴。4.代缴补贴。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享受政策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农村五保人员、孤儿、城市三无对象)、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由县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费100元。(上述人员如有多重身份的,只能选择一种身份进行代缴)。

(三)保费征缴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采取按年缴费的方式缴纳,1月至3月为全县统一缴缴时间。截止日为2018年11月30日。

(四)个人账户

1.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每名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2.个人账户资金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村集体补助资金;其他经济组织资助资金;省、县政府补贴资金;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3.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4.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本人的养老金支付,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参保人跨统筹区域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全部转移。

(五)养老金待遇及领取条件

1.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可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六)丧葬补助金

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参保人死亡的,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标准为基础养老金8个月的金额。

(七)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各乡镇及村委会(居委会)每年对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待遇领取人员月死亡零报告制度,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身故的,其直系亲属或指定受益人应及时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停领手续;参保人领取养老金期间应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核查工作。对伪造有关证件或者以其它手段骗取冒领养老金的,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回其冒领金额,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国家工作人员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协管员在养老保险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养老保险基金流失或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经办服务

严格遵守人社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认真执行参保登记、保费收缴、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关系转移接续、基金管理、统计管理、档案管理、稽核与内控、咨询公示及举报受理等业务环节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标准。确保经办规范、管理科学、服务到位。

组织实施村级工作站示范服务工作。

三、工作部署

(一)宣传发动。1.会议动员。召开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各乡镇在全县会议后,迅速召开相应工作会议,对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政策宣传。编印发放宣传资料,通过电视字幕、手机短信、微信平台、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社保扶贫、缴费标准提高、待遇增长亮点要点等内容。3.养老保险扶贫政策必须送达每一个代缴对象家庭,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让群众掌握政策、理解政策,拥护政策,敦促动员城乡居民参保缴费。

(二)养老保险扶贫及升档提标。1.调查摸底。各乡镇深入调查摸底,详细掌握本区域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特困人员中未参保人员,并做好数据的分类汇总。动员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保,做到应保尽保,努力扩大覆盖面。2.参保缴费。根据省、市规定,2018年城乡居保最低缴费档次为200元,敦促参保居民三月底前到金融服务网点缴费,及时掌握参保进度,清空余量。

(三)特殊身份信息维护。二月底前,以扶贫办、卫计委、残联、民政等部门提供的建档贫困人口、计生家庭及扶助对象、重度残疾人、低保、特困对象,村干信息做好特殊身份参保人员系统维护工作,确保不错不漏,准确完备。所有特殊身份维护资料必须加盖部门公章,上报城乡居保局。随着人口计生政策的变化,及时修正计生家庭信息。

(四)现场推进会,工作调度会。适时择地召开现场推进会,总结第一季度工作成果,部署后期工作。

对后进乡镇实行工作调度,6月底全面完成民生工程任务。

(五)村级规范化服务工作站建设。首批完成40个村级规范建设任务,工作方案另行部署。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各乡镇认真分解村(社区)参保任务,乡干包村,村干包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抓住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有力时机,进村入户,广泛动员,力争三月底参保缴费率达到90%以上。

(二)强化督查考核。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要对乡镇工作进度、完成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定期会商工作进展情况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及处理意见,及时衔接沟通解决。加强考核,对完成任务目标的乡镇按1.5元/人标准给予工作经费补助。

(三)密切配合。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参保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协调、宣传发动、业务指导等工作;县扶贫办准确提供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县公安部门协助县人社部门做好城乡居民身份及生存状况认定工作;县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中央、省、县三级财政补助及配套资金,确保足额到位;县卫计委、民政、残联等部门要负责做好计生家庭、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员身份信息认定工作,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站在改善保障民生的高度,切实履行职责,全力推进养老保险扶贫工作。

五、其他

本实施方案具体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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