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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精准扶贫四年攻坚行动计划(2015—2018年)

2018年03月19日 11:36来源:嘉禾县人民政府点击量:0

嘉禾县精准扶贫四年攻坚行动计划(2015—2018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实施精准扶贫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决议》和《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精准扶贫五年行动计划〉(2015—2019年)的通知》(郴办发〔2015〕2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切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和省委徐守盛书记提出的“五个突出”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共嘉禾县委嘉禾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嘉发〔2015〕1号),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部署,以“决不让一个人掉在奔小康的路上”为总体要求,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以贫困村为主战场,改革创新扶贫体制机制,全面构建“三位一体”扶贫格局,早日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住房、基本医疗保障),力争在2018年完成精准脱贫任务,确保2018年全县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1.党建引领,精准扶贫。配强配优村支委、村委班子,贫困村驻村帮扶全覆盖。以党建为引领,向各贫困村选派“第一支部书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挖掘内部潜力,增强自我“造血”功能。精准实施”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扶贫措施,确保贫困户结对帮扶不漏人、不漏户。

2.乡村主体,精准识贫。充分发挥政府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和乡(镇)村主体作用,对全县33个省市贫困村、10489户贫困户、29711名贫困人口(2014年已脱贫1719户3894人)进行再调整、再摸底,按照《嘉禾县“三进三审”精准识贫办法》,逐乡逐村逐户深入分析致贫原因,根据贫困村如期脱帽的工作要求,建成精准扶贫分类建档信息库。

3.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充分运用建档立卡成果,分类、分批、分档、分期制定帮扶计划,建立帮扶档案,强力推进“九大扶贫攻坚行动”,实现精准扶持扶贫对象。

4.合力攻坚,精细管理。把贫困村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对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资源进行精准配置,对社会扶贫和市场资源进行有效引导,把扶贫攻坚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农业现代化建设和生态保护相结合,切实做到发展与脱贫同步进行。对扶贫对象进行全程监测,实现建档立卡的对象动态管理,形成“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持到户”的工作机制。

5.精准考核,强化实效。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乡镇、各行政村,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行量化考核,层层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保证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要对“九大扶贫攻坚行动”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建立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对口帮扶不缺项、对人帮扶不漏人,把精准扶贫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从2015年起,用4年时间,通过各项帮扶措施,使33个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达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0—2020)》所提出的指标要求,10489户、29711名贫困人口脱贫奔小康,人平纯收入达到1万元。2019—2020年着重是巩固帮扶成效,防止出现大面积返贫。

2.年度目标任务

2015年:6个贫困村脱帽,1730户、4219人脱贫;

2016年:10个贫困村脱帽,2148户、6841人脱贫;

2017年:10个贫困村脱帽,2551户、7590人脱贫;

2018年:7个贫困村脱帽,2341户、7077人脱贫。

(详细计划见附件)

四、主要措施

为确保四年精准扶贫攻坚行动计划的顺利推进,着力实施“九大扶贫攻坚行动”。

(一)建强组织扶贫攻坚行动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李长清。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驻村帮扶工作队。

主要任务:重点抓好省市贫困村支村“两委”等基层组织班子队伍建设,为当地脱贫致富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工作措施:1.完善县级领导联系贫困村制度。县委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联系扶贫任务较重的贫困村,每个贫困村都要确保有1名实职县级领导联系,每个县级领导至少要结对帮扶3户贫困户。2.健全干部驻村帮扶和对口帮扶机制。从2015年起,组建33支“抓党建、促扶贫”工作队,进驻贫困村进行帮扶,确保驻村帮扶工作队全覆盖。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每人至少要结对帮扶2户贫困户,其他科级干部每人至少要结对帮扶1户贫困户,鼓励其他干部职工采取自愿捐资、捐物、上门走访等形式结对帮扶贫困户。籍贯在贫困村的国家干部回原籍结对帮扶,并协助扶贫工作队开展工作,确保结对帮扶全覆盖、不漏户。在帮扶措施上,要加大创新力度,制定详细的帮扶计划。要按照贫困村由驻村工作队及联乡包村帮扶单位帮扶,面上贫困家庭由公职人员结对帮扶的分类管理模式,明确帮扶责任,细化帮扶计划。3.配强配优贫困村支村“两委”领导班子。通过“一对一”结对帮扶、原则上明确扶贫工作队队长为贫困村“第一支部书记”等措施,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贫困村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村委会的执行力、公信力。4.开展“扶贫示范村”创建活动。县委书记、县长及其他“四大家”联系扶贫工作的县级领导所联系的贫困村确定为扶贫示范村。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参加示范创建活动,特别是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要主动带头为扶贫示范创建活动创造条件。5.选准配好扶贫致富带头人。每个贫困村都要培养3—5名致富带头人,带领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二)发展产业扶贫攻坚行动

牵头领导: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土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资兵。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残联、人民银行嘉禾支行、县水务局、县农经站、县能源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任务:重点抓好省市贫困村产业发展扶贫攻坚工作(含扶贫产业园和扶贫产业基地开发建设)。

工作措施:1.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业”,抓好扶贫产业规划,积极构建产业支撑体系。2017年前,普满、行廊、龙潭、袁家、晋屏、广发等乡镇新发展经济林10000亩以上;石桥、坦坪、广发、塘村、晋屏、珠泉等乡镇发展“三味食品”原材料基地8000亩以上;黄牛岭山区新发展经济林10000亩以上。2.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延长农产品生产链条,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2015—2018年四年内要建设好2—3个农产品加工厂,创建6—8个农产品知名品牌。发挥各类流通组织优势,加强冷链建设、加工配送、产销对接、信息引导、互联网等工作。3.建设好扶贫产业园。按照全县贫困人口人平1亩以上的产业规划,建设好6个扶贫产业园,面积11000亩以上。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持制度,采取委托帮扶、直接帮扶、股份帮扶等模式,让21000人以上的贫困人口及弱势人口受益(见附件)。4.加大扶贫产业小额信贷投放力度,要充分利用金融产业扶贫信贷的政策,调动县信用联社和县扶贫办的内在动力,搞好扶贫信贷工作。在2015年12月底前,贫困户评级率要达100%,有效授信率达85%,发放扶贫贴息贷款1000万元以上。2018年力争投放小额信贷资金达5000万元以上,鼓励支持扶贫企业、扶贫经济组织参与扶贫产业开发,带动贫困户脱贫。组织好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开发工作,最大限度发挥金融撬动作用,全力为脱贫攻坚服务。5.确保每个贫困村组建1家以上扶贫经济组织,培育新的经济主体,发挥农村能人带动作用,尽快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业”的格局,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6.按照生态扶持一批的要求,搞好国家森林公园及各地生态林区内的贫困人口的扶持工作,让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直接转化为林场护林员。7.发展光伏扶贫产业。按照国家、省、市光伏扶贫产业的政策要求,制定好嘉禾县光伏扶贫产业规划,为贫困村集体和贫困人口持续、稳定增收提供强力保障。

(三)易地搬迁扶贫攻坚行动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吴文明,县政府副县长雷柏胜,县政府调研员李祥栋。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民银行嘉禾支行、县移民局、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任务:着重抓好“一方山水养活不了一方人”的扶贫户易地搬迁和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工作。

工作措施:1.抓好“十三五”易地扶贫规划的编制、实施。2.对需要危房改造的贫困户,除享受住建部门专项补贴政策外,符合条件的,县扶贫办跟进补助一定额度的扶贫资金。3.按照“搬得出、稳得住、富得起”原则,对需要搬迁脱贫的贫困户,按不同类型的对象,分别予以分散安置、集中安置或者插花安置。要整合避险搬迁、以工代赈等政策,搞好搬迁户的后续保障工作。4.要加强中央、省级金融扶贫政策的对接,着力解决好危房改造和易地搬迁建设资金。

(四)兜底保障全覆盖攻坚行动

牵头领导:县政府副县长彭国金。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残联、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任务:着重抓好全县符合低保条件贫困群众和五保户的兜底保障,落实全覆盖工作。

工作措施:1.探索建立资产收益型帮扶制度,对已纳入低保和将要纳入低保以及重度残疾和一户多残家庭的扶贫对象进行资产收益帮扶,以增加贫困户家庭的现金收入。2.在条件成熟的乡镇、贫困村探索建设弱势人群关爱服务中心,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留守妇女等贫困人群的服务工作。3.做好贫困人口的分类施保工作,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扶持对象,对保障对象中的重残、重病等扶贫对象的生活保障问题优先救助,逐年提高保障标准,做到应保尽保,将贫困村符合条件的所有重度残疾儿童家庭纳入救助范围。4.在2018年前,贫困家庭的新农合参合率要达到100%,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要达到100%,对无能力支付保费的家庭,党委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帮助解决。

(五)医疗救助扶贫攻坚行动

牵头领导:县委副书记钟水飞。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任务:抓好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致贫群众的救助脱贫工作。

工作措施:1.研究制定对患有多种慢性病、大病、重病的贫困人口,政府给予相应的医疗补助扶持的措施。2.对尚未设置卫生室的行政村,在2018年前,通过培养、调剂、选派的方式,建设好村卫生室,配备好乡村医生。

(六)助学扶智攻坚行动

牵头领导:县政协副主席朱宁静。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任务:着重抓好雨露计划和助学扶贫。

工作措施:1.2015—2018年,对参加职业技术教育的贫困学生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的资助,帮助其毕业后实现稳定就业。2.对初中贫困生、高中贫困生实行助学救助,通过救助,让其顺利完成学业。3.落实学前三年教育贫困学生扶助政策和贫困家庭高中生免除学杂费政策。4.按照学生就近上学的原则,搞好学校布局,对于贫困村保留办学的学校,列入薄弱学校改造计划。

(七)就业技能培训扶贫攻坚行动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李长清。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农经站、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县职业中专,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任务:着重抓好扶贫致富带头人的培育,贫困户主要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工作。

工作措施:1.对具有劳动力的青壮年贫困群众进行转移就业培训,为贫困户劳动力转移提供技能支撑。2.每年实用技术培训贫困劳动力3000人次以上,确保从事农业生产的贫困劳动力在4年内享有每人2次以上的免费培训,每个家庭的主要劳动力要掌握1—2门劳动技能。3.抓好扶贫致富带头人的培养,每年要组织1—2次扶贫致富带头人培训班,每期培训班不得少于1个星期,4年内每个扶贫致富带头人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八)基础设施补短板扶贫攻坚行动

牵头领导:县委副书记钟水飞。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经科商局、县广播电视台、县供电公司、县自来水公司、县公路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任务:着重抓好全县省市贫困村水、电、路、讯、视等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工作。

工作措施:切实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完善公共服务功能,为贫困人口脱贫创造条件。在2018年前,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分年度、分步骤实施好水、电、路、讯、视等基础设施工程(见附件)。

(九)社会帮扶攻坚行动

牵头领导:县政协副主席朱宁静。

牵头单位:县残联。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农经站,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任务:以孤寡孤独残老人员为主要对象,以义工(志愿者)服务为重要形式,发动组织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扶贫工作。

工作措施:1.发动各社会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扶贫开发工作,采取以奖代补形式,鼓励社会组织和知名人士到贫困村创建居家养老中心。2.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孤儿、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扶助帮扶工作,解决其生产、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3.发动有经济实力、有爱心的成功人士和社会组织、经济实体、龙头企业参与贫困村的产业开发,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嘉禾县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专职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李长清,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吴文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土祥、李资兵,县政府副县长彭国金、雷柏胜,县政协副主席朱宁静,县政府调研员李祥栋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宣传部、县统计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经科商局、县残联、县广播电视台、人民银行嘉禾支行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资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承体、李英、李睿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专门的领导和人员,负责精准扶贫的日常事务。县直各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专抓扶贫工作,确保精准扶贫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层层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分类、分批、分档、分期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2.强化责任落实。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要求,实行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部门主要领导是行业扶贫第一责任人的精准扶贫工作责任制,做到领导责任到位、联系指导到位、驻村帮扶到位、结对帮扶到户。各级各部门要把扶贫攻坚工作列入重要日程。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一进二访”工作,抓好识贫工作,科学确定发展规划和项目。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帮扶责任,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县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总牵头、总联系的职能作用,统筹推进扶贫开发机制创新,加强工作指导和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和精准扶贫到村到户的要求,认真编制扶贫攻坚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各项扶贫攻坚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扶贫工作队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对贫困村各项工作的具体指导和落实,搞好驻村帮扶,做到不脱贫、不撤队。对扶贫资金的分配、扶贫项目的安排,要与镇、村考核结果相挂钩,对未完成年度扶贫工作任务的村,核减其下一年度扶贫项目和资金安排;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程序及相关规定,对支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3.强化资金保障。推进精准扶贫,资金投入是关键。以县政府为主体,加大对各项扶贫资金、支农资金的整合力度,强化各部门的扶贫责任,推动扶贫政策向贫困村集聚,扶贫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集聚,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集聚,形成“三位一体”的大扶贫工作合力。从2015年开始,县财政要统筹安排1500万元的资金规模纳入财政预算笼子,为贫困村的脱帽、贫困人口的脱贫提供财力支撑。

4.强化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强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力量,改善办公条件,提供工作经费保障,加大业务培训,竭力打造一支懂扶贫、通民情、接地气、善实干的扶贫队伍。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建强堡垒,把扶贫开发同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抓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优化干部结构,选出一批有能力、会致富的带头人优化充实村级班子,增强支村“两委”班子的战斗活力和自我造血功能。三是要建设扶贫致富带头人队伍,培养一批有竞争力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5.强化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宣传推介扶贫开发工作典型经验,坚持典型引路,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扶贫开发政策、成就、经验和典型事迹,增强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6.强化督查考核。将扶贫工作列入全县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健全对“四联四包”工作责任领导、乡镇、扶贫工作队及县直联乡包村单位的工作考核体系。县纪委监察局、县农业局、县委办公室及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公室及县政府督查室、县扶贫办要加大扶贫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工作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乡镇,要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恶劣社会影响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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