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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光泽县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03月21日 14:33来源:光泽县人民政府点击量:0

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光泽县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光泽县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光泽县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战略部署,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5个部门《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016〕26号)《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财〔2017〕13号)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7〕13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前,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救治,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力争基本公共卫生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传染病发病率稳中有降,充分发挥医疗和保险叠加政策效应,进一步减轻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有效缓解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推进“健康光泽”建设,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重大举措,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重要实践。要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加大组织领导力度,落实部门责任,确保健康扶贫工程顺利实施。

(二)坚持资源整合、共建共享。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受益水平为着力点,整合现有各类医疗保障、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资源,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动员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与,采取更贴合贫困人口实际的措施,提升健康扶贫整体效果。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穿于健康扶贫工作始终,针对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农村贫困人口看病就医的重难点问题,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建立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切实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四)坚持精准扶贫,分类施策。在核准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的基础上,采取一户一档、一人一卡,精准到户、精准到人,实施分类救治,增强健康扶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坚持部门协作,群策群力。县发改科技、卫计、民政、财政、人社、扶贫办等部门要始终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农村贫困人口的健康权益作为扶贫工作的首要任务,通力合作,群策群力,建立协调高效的健康扶贫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工作有效落实。

三、重点任务

(一)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1.城乡居民医保覆盖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并实行政策倾斜,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由财政给予补贴,全面推行门诊统筹,稳步提高待遇水平。属计生户由县卫计局具体实施,属民政对象的由县民政局具体实施,属建档立卡的由县农业局具体实施,属残疾人的由县残联具体实施等等。

责任单位:市医保中心光泽管理部,县财政局、民政局、卫计局、农业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2.落实康复综合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政策,逐步增加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并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提高农村贫困残疾人医疗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市医保中心光泽管理部,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3.实施更加精准的支付政策,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在省、市、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特殊病种和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之外对医疗费用实行叠加保险。

责任单位:市医保中心光泽管理部,县扶贫办、民政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大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力度,将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对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获得家庭支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

责任单位:市医保中心光泽管理部,县民政局、卫计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按照福建省卫计委、民政厅、扶贫办、医保办《关于印发福建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医政〔2017〕83号)及南平市卫计委、民政局、扶贫办、医疗保障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平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卫〔2017〕76号)要求,由县卫计局、民政局、扶贫办、市医保中心光泽管理部制订具体实施方案。2017-2020年,对我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中,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等13种疾病的患者,确定定点医院,进行集中救治。其中,确定为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的贫困群众,可到定点县医院就医就诊;确定为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食管癌的贫困群众,则需到市级定点医院南平市第一医院就医就诊。对上述疾病实行按病种付费,控制医疗费用总额,降低患者实际自付费用。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民政局、扶贫办,市医保中心光泽管理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6.推行“一站式”结算。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叠加保险等“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其余部分由各保险、救助经办管理机构直接向医疗机构支付,确保救治对象方便、快捷享受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待遇。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县域、市域和省域内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民政局、市医保中心光泽管理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加强农村贫困残疾人健康扶贫工作。加强县级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康复室建设,提升基层康复服务能力。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有效衔接、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精准康复服务。

实施光明工程,为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救治,救治费用通过现行医保制度等渠道解决,鼓励慈善组织参与。

责任单位:县残联、卫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推动社会参与健康扶贫。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满足贫困家庭健康保险需求,健康扶贫提供有效补充。积极搭建工作平台,落实激励政策,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健康扶贫工作。

责任单位:扶贫办、卫计局,市医保中心光泽管理部,各商业保险机构光泽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1.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将更多卫生与健康资源引向基层。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施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下同)、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达到“四个一”目标,即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有1所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院,每个乡镇建设1所标准化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村卫生所。

开展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业务用房、床位、薄弱学科和核心专科建设,建设县域医疗服务技术、县域医疗服务协作、县域医疗服务信息等三大平台,建立消毒供应中心、心电诊断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病理检验中心、远程会诊中心等六大中心;组建县域内医疗联合体,在实施“互联网+分级诊疗”(高清视频网络门诊)项目的基础上,实现县域医疗服务信息互联互通。通过县域内医疗联合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在医联体内,县级医院下派业务技术骨干到基层卫生院坐诊、查房、业务培训指导,方便农村贫困人口患者就医,让贫困人口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县级医疗服务。医联体内贫困人口双向转诊,逐步按院内转科政策简化新农合(医保)转诊、报销手续,取消医联体内双向转诊新农合(医保)二次起付线,节省贫困人口就医吃、住、行等相关费用。2017年底,全县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完成与县级医院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改扩建、康复床位和一体化村卫生所建设,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配备基本诊疗设备和康复设备等。全面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推进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2017年完成一体化管理村卫生所设立全覆盖,2018年基本完成村卫生所达标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县发改科技局、卫计局、财政局,市医保中心光泽管理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强化卫生人才综合建设。支持贫困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综合采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等方式,加强贫困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基层妇科、儿科、医学影像等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引进力度。继续实施定向县级医院培养本科层次临床医学人才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岗医师计划和定向乡镇卫生院培养本土化大专学历医学人才项目,引导医学人才到贫困乡镇为群众服务。落实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奖励和特岗医师津贴补助政策。

探索县乡人才一体化管理。探索卫生技术人员“县管乡用”管理机制。鼓励优秀卫生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建立基层卫生人才激励机制,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薪酬待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二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控制标准逐步提高至2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构比例控制标准逐步提高至15%。

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村卫生所负责人由乡镇卫生院考核聘用,村医从当地具备条件的村医中择优选聘或由乡镇卫生院下派,原则上每个村卫生所按每千服务人口配备1名村医,一般不超过3名。符合条件的村医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至2017年底基本实现村医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开展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组织村医参加国家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逐步提高村医执业水平。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人社局、编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3.建立对口帮扶紧密联系型医联体合作机制。针对我县医疗服务能力、行政管理能力建设的薄弱环节,积极主动与省人民医院建设跨区域医联体,通过省人民医院专家技术支撑团队、行政管理指导团队、晋升下派医生团队等方式的技术输出、管理输出,帮助完成县级医院重点学科、薄弱学科、新建学科建设任务,力争县医院三年内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同时,我县医院派送医疗相关专业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并根据需要向上级医院转诊病人。通过请下来、送上去等多种方式,提升县级医院临床专科能力。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4.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积极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推广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优先在贫困地区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加强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人员配备。力争到2020年使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2名医师、每个村卫生所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掌握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常见病、多发病患者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公共卫生服务

1.加快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以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和慢性病防治为重点,加大对疾控机构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加强县疾控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配齐相关仪器设备,改善疾控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精神障碍患者床位建设,在县医院设置精神科,补齐床位缺口。

责任单位:县发改科技局、卫计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建立贫困人员健康档案。优先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为农村贫困人口家庭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建档立卡户每年免费体检一次,做好随访健康管理记录;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每年不少于开展2次重点健康问题的健康咨询活动,提升建档立卡家庭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的知晓率,促进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按疾病管理分类及行政村分片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因病致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每半年健康随访一次,并进行疾病预防干预,做好健康随访记录。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大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防控力度。进一步加强预防保健工作,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消除传染病、地方病危害,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水平。

对全县因病致贫建档立卡户中的高血压病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每季度随访一次,做好随访健康管理记录。其中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0%,稳定率≥50%;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95%,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100%。

加强肿瘤随访登记及死因监测,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让农村贫困人口吃得上、吃得起合格碘盐,继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加大人畜共患病防治力度。加强对结核病疫情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开展重点人群结核病主动筛查,规范诊疗服务和全程管理,进一步降低结核病发病率。落实流动儿童疫苗接种管理和催种服务,加强慢性病综合干预与管理。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和残疾预防工作。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保障母婴安全。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努力提高人口素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强化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基本满足儿童医疗卫生需求。免费开展贫困家庭新生儿听力筛查、贫困农村夫妇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贫困人口中适龄妇女“两癌”筛查、贫困育龄夫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和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有效提升贫困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力度,强化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民政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5.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城镇创建活动,2017年创建1个省级卫生村;至2020年,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国家级卫生乡镇1个,省级卫生乡镇2个,省级卫生村13个。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统筹治理环境卫生问题,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扶贫行动,有效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将农村改厕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相结合,加快农村卫生户厕建设进程。加强农村饮用水和环境卫生检测、监测、调查与评估,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持续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综合治理大气污染、地表水环境污染和噪声污染。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的基本知识、技能,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意识,启动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教育项目,形成良好的社会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县爱卫办、环保局、建设旅游局、农业局、水利局、文体新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县政府设立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管理县、乡、村三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落实政府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

责任单位:县医改办、卫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改革医院内部分配制度为突破口,建立院长目标年薪制,进行医院全方位的改革。改革公立医院工资总额核定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工资总额仅与医疗服务收入挂钩,不与药品耗材收入挂钩,不直接与检查化验收入挂钩。改革内部分配制度,实行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年薪任期目标责任制,完善内部分配办法和绩效考核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改革人事编制制度,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可在核定的总编制内,明确备案管理办法及流程后,实行编制使用备案制,逐步实行编内编外人员统一岗位管理、同工同酬。改革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全面预算和全成本核算,强化医院结余资金管理,推行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

责任单位:县医改办、卫计局、人社局,县委编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3.改革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资总量构成,改革绩效分配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分配办法和绩效考核制度,院内医务人员薪酬由医院在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进行分配。改革用人用工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在核定编制数内,采取入编和占编不入编两种方式聘用人员。

责任单位:县医改办、卫计局、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健康扶贫工程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将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领导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层层落实责任。要制定健康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县里将对健康扶贫工作成效进行年度考核,对辖区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率不降反升的乡(镇),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健康扶贫工程纳入脱贫攻坚工作领导责任制,经常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举措尽快落地、取得实效。

(二)落实投入政策。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落实各级财政投入责任,推动健康扶贫工程顺利开展。县级财政安排的卫生计生项目资金进一步向乡(镇)倾斜。

(三)实施考核评估。建立健全健康扶贫工作评估机制,将贫困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障、医疗卫生服务以及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纳入全县创业竞赛促精准扶贫考核指标体系,定期组织考核评估。提升健康扶贫工作信息化水平,定期跟踪监测,通报反馈健康扶贫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和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措施、有效做法、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参与健康扶贫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五)强化机制创新。鼓励各乡(镇)、各部门因地制宜创新健康扶贫形式和途径。各乡(镇)、各部门要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重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统筹配置和使用相关资金、项目,提高使用效率,推动实施健康扶贫工程。通过深化改革,激发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动力,提高脱贫攻坚实际效果。

附件:光泽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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