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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2018年农业保险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2018年03月21日 17:29来源:海原县人民政府点击量:0

海原县2018年农业保险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我县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确保全县农业产业化健康稳步发展,脱贫销号村建档立卡户稳定增收,大灾之年不受损失。根据《关于印发中卫市2018年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的原则。通过实行保费补贴等手段,引导和鼓励农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涉农企业(以下简称“投保人”)参加农业保险,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和疫病风险的能力。

(二)坚持市场运作的原则。农业保险业务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运作,以保费补贴为引导,运用保险手段防范和化解农业风险。

(三)坚持投保自愿的原则。通过政策宣传,引导投保人根据自身承受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自主选择保险品种和保额档次。

(四)坚持保费共担的原则。由各级财政、投保人共同承担农业保险保费。

(五)坚持协同推进的原则。财政、审计、农牧、民政、气象、保险等有关部门及乡镇(管委会),按照各自职责,主动协调配合,协同推进全县农业保险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对全县投保的农作物、牛、羊、奶牛以及能繁母猪因受自然灾害、疫情、病害等受灾或死亡的,给予赔付,帮助种养殖户分散转移风险,协助生产自救及灾后重建,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确保农业安全生产,稳定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蔬菜价格保险,在保险期内,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原因,造成上市的保险蔬菜实际价格低于约定的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确保菜农种植蔬菜价格安全,保险目标价格按照前5年银川北环批发市场参保蔬菜加权月平均价格。

三、保险品种及范围

2018年农业保险的保额、保费、补贴标准在执行自治区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按照《中卫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若干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财政蔬菜价格保险条款》执行。

(一)种植业承保范围。玉米30万亩,马铃薯60万亩、硒砂瓜5.5万亩、小麦15万亩、脱水蔬菜0.5万亩、温棚作物1000亩、秋杂粮30万亩(保费参照小麦执行)。

(二)养殖业承保范围。奶牛3000头、基础母牛3万头,能繁母猪3000头、基础母羊30万只。

(三)蔬菜价格承保范围。西红柿、龙椒、黄瓜、西芹、茄子、茭瓜、韭菜、白菜、甘蓝、青萝卜,规模按实际投保面积计算。

四、承保方式、费率、保费补贴

(一)承保方式及要求。

1.种植业以各乡镇、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组织为主体进行投保,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各类专业合作组织为其成员统一投保。今年受到旱灾的农作物要做到应保尽保,农牧局按季度为单位核实,以实际投保数去核实,资金在9月份之前确保到位,今年已受灾的硒砂瓜等农作物应该列入投保范围。

2.养殖业以养殖户为单位进行统一投保,投保方向重点向肉牛上引导,基础母牛应做到应保尽保,自繁自育的小公牛采取自愿投保。羊投保方向重点面向合作社,自繁自育的大型合作社基础母羊、种公羊应保尽保。

(二)保险金额、费率及责任认定。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及保险责任统一按照《中卫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若干规定》执行。马铃薯、玉米、硒砂瓜、糜子、荞麦赔偿标准详见《农作物不同生长期赔偿标准表》(附件2)。

(三)保险补贴、保费总额。详见《2018年海原县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承担及补贴计划表》(附件1)。

五、保险管理

(一)经营模式。根据《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08〕26号)和《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08〕27号)要求,农业保险实行“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联办”模式,经营风险由地方政府和保险经办机构共担。我县农业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原支公司承办。

(二)保费管理。农业保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单独核算、封闭运行、财政监督、结余下转、一年一入”的管理办法。

(三)理赔服务。理赔服务要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一般赔款由人保财险公司海原支公司会同农牧、财政、民政、气象、受灾乡镇等进行查勘、定损,并制定理赔方案。发生大面积灾害时,由(市)农业灾害鉴定委员会和区人保财险分公司理赔事业部负责处理。要坚持“赔款到户”原则,张榜公布赔付结果,保险赔款直接通过农户“一卡通”支付。减少流通环节,提高理赔效率,坚决杜绝理赔资金截留、挤占和挪用。对全县建档立卡户投保的保险金自担部分,年底由保险部门提供花名册,经乡(镇)审核公示后,报扶贫办,以“一卡通”形式补贴给建档立卡户。

六、风险补偿

为确保广大农户利益,同时保证合作保险公司投保积极性和理赔及时性,建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

(一)风险补偿金来源。县政府统筹1000万元。

(二)保险利润核算。由审计局牵头,财政局配合负责本年度投保及理赔情况核算。本年度赔付超出实收保费亏损部分由政府启用保险风险补偿金承担50%,合作保险公司承担50%,实现风险共担。

(三)风险补偿金启用。由审计、财政部门负责保险风险补偿基金的审计核算、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财政局负责风险补偿金的兑付。财政、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分工配合、强化监督、各负其责,共同做好补偿基金管理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有效开展农业保险工作,构建市场化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实现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成立农业灾害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郭玉峰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主任:金钟河副县长

成员:田晓育县财政局局长

包兆武县审计局局长

郑海明县农牧局局长

冯国虎县民政局局长

马金福县气象局局长

各乡(镇)、甘盐池管委会、海城街道办、保险部门负责人

(二)明确职责任务。推进农业保险工作是一项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乡(镇)、甘盐池管委会、海城街道办要根据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强化宣传,鼓励建档立卡户、贫困农户、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投保,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农牧、财政、审计、民政、气象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财政部门做好保费资金和风险补偿基金筹集、管理、理赔及监督使用。审计部门负责年度投保及理赔情况核算。农牧部门负责本行业农业保险的指导、宣传和技术服务工作,做好防灾防病,强化专业技术服务。气象部门做好农业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评估,对农业气象灾害进行评估认定,为农户提供有效的气象服务。保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农户报案受理、查勘定损、制定方案、履约赔付等工作,确保保险政策落实到位。民政部门要负责灾情统计上报,受灾群众安抚等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农业保险工作的宣传力度,把农业保险宣传与农民技术培训结合起来,广泛宣传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保险模式、业务流程、政策措施和保险条款等内容,提高广大农户自愿投保的积极性。人保财险公司要根据农业保险产品的特点,制作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宣传材料,深入乡村特别是农户中去,宣传农业保险,为我县农业保险工作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四)严格督查落实。由政府办牵头组成督查组,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督查,确保农业保险政策落实不打折扣。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规违纪行为,依据有关法规制度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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