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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鄜城街道办南教场片区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35万元/亩

2018年04月09日 11:20来源:富县政府点击量:0

为确保洛西路西侧鄜城街道办南教场片区土地征收工作顺利推进,富县政府印发了关于《鄜城街道办南教场片区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其中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35万元/亩。

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鄜城街道办南教场片区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

鄜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鄜城街道办南教场片区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

鄜城街道办南教场片区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方案

为确保洛西路西侧鄜城街道办南教场片区土地征收工作顺利推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陕西省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补偿方案。

一、征收地类、面积及四至

拟征收鄜城街道办南教场片区土地,该地块均为旱平地,具体面积及四至以勘察定界报告为准。

二、土地征收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35万元/亩。

三、地上附着物、(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补偿

根据《陕西省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办法》规定:被征收农用地上用于农业生产的附着物按重置价扣除折旧适当补偿。地面作物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由产权所有人指定其中一种予以补偿。

(一)果树、林木补偿费:

1.苹果树:按树龄1年60元/株,2年80元/株,3年100元/株,4年160元/株,5年200元/株,6年260元/株,7年300元/株,8年350元/株,9年400元/株,10年450元/株,11年以上500元/株。

2.梨树、杏树、桃树、花椒树、枣树:

(1)盛果期:169元—260元/棵

(2)挂果期:65元—91元/棵

(3)幼果期:7元—13元/棵

3.葡萄树:

(1)盛果期:65元—91元/棵

(2)挂果期:39元—65元/棵

(3)幼果期:3元—7元/棵

4.杂树(零星杂树):

(1)ф30cm以上:35元/棵

(2)ф15—ф30cm:17元/棵

(3)ф15cm以下:3元/棵

5.侧柏、油松、刺柏、云杉、火炬、金丝柳、家槐等风景苗圃

(1)高200cm以上:3.64万元—4万元/亩

(2)高150cm—199cm:3.3万元—3.5万元/亩

(3)高100cm—149cm:2.9万元—3.1万元/亩

(4)高50cm—99cm:2.5万元—2.7万元/亩

(5)高20cm—49cm:1.7万元—2万元/亩

(6)高20cm以下:1万元—1.3万元/亩

6.侧柏、火炬、刺柏等零星树:

(1)高200cm以上:40元/棵

(2)高200cm以下:33元/棵

(二)其它补偿费:

7.彩钢房:338元/ m2

8.砖木简易房:78元—104元/ m2

9.活动房、铁皮房:52元—78元/m2

10.太阳能:234元/套

11.水井:1950元—2600元/口

12.压井:520元—780元/口

13.天然气:2522元/户

14.水管:403元/户

15.铁水管(ф10cm):40元/m

16.动力电户:2600元/户

17.照明电户:195元/户

18.电话:234元/户

19.有线电视:165.8元/户

20.宽带网(迁移):130元/户

21.土暖气:1300元—1950元/套

22.空调(迁移):455元/台

23.卫星接收器:400元/套

24.铁楼梯:195元—260元/m

25.铁栏杆:45.5元—58.5元/m

26.水泥地坪:26元—52元/ m2

27.砖、石地坪:13元—26元/ m2

28.砖砌花墙:52元—78元/ m

29.砖围墙:78元—130元/ m

30.土围墙:26元—52元/ m

31.砖混猪圈:195元/ m2

32.石砌猪圈:130元—234元/个

33.砖砌猪圈(无顶):36.4元/ m2

34.砖砌猪圈(有顶):104元/ m2

35.石水渠:52元—78元/m3

36.砖混排水渠:130元/m3

37.砖混大门:650元—1300元/付

38.砖木厕所:65元—104元/m2

39.砖混厕所:130元—195元/m2

40.简易厕所:130元/个

41.简易棚:130元/个

42.水泥盖板:156元/m2

43.水泥管(直径400mm):156元/m

44.PVC塑管:6.5元—10.5元/m

45.沼气池:3250元/个

46.洋芋窖:130元/个

47.砖房彩钢顶:420元—550/m2

48.砖瓦房:450元—580/m2

49.砖混房:550元—780元/m2

50.砖木简易房:78元—104/m2

四、其他

本方案未涉及到的青苗、附着物、(构)建筑物,参照《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延高速公路扩能工程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政发〔2014〕27号)执行。

五、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如有富县农村产权问题,请咨询富县农村产 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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