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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种养循环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2018年04月23日 15:05来源:绥芬河市政府点击量:0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芬河市种养循环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绥政办发〔2018〕6号

各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绥芬河市种养循环发展规划(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

绥芬河市种养循环发展规划

(2017-2020年)

按照《绥芬河市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及国家、省对加强种养结合、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有关要求,依据我市农作物种植面积及畜牧业发展规划,编制本规划。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围绕种养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以及着力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聚焦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种养业废弃物,按照“以种带养、以养促种”的种养结合循环发展理念,以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为主线,以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并重为导向,采取政府支持、企业运营、社会参与、整体推进的运作方式,构建集约化、标准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种养加协调发展模式,探索典型区域种养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的综合性整体解决方案,形成市镇村企联动、建管运行结合的长效机制,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村推进。以村为基本单元,统筹规划区域农业突出环境问题治理重点,科学确定治理模式,实现区域种养业协调发展和农业生态环境整体改善。重点在养殖村、产粮村推进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村建设,实施规模化种养加一体化项目以及秸秆、畜禽粪便等种养业废弃物处理工程,试点探索种养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模式、筹资建设与运营机制等,推进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有效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二)坚持机制创新。创新市场主体参与建设机制,以市场化运作为主,通过财政补助、竟争立项等方式,支持具有成熟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模式的龙头企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主体投入工程建设;创新种养业废弃物转化产品的利用机制,积极推进标准化分类、规范化转运、专业化处理,分门别类研究不同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的市场化开发政策,促进源头治理、环境保护与效益提升的有机结合。

(三)坚持循环利用。选用生态适用、运行高效、经济可行的种养业废弃物处理措施,提升工程处理能力与技术水平。建设秸秆青(黄)贮、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实现秸秆饲料化利用。建设有机肥深加工工程,实现畜禽粪便的能源化、肥料化利用。

(四)坚持种养协调。根据土地承载能力,以村为单元进行种养平衡分析,合理确定种植规模和养殖规模,推进适度规模、符合当地生态条件的粮改饲工程建设,弥补养殖饲料不足,并就近就地消纳养殖废弃物,推广有机肥还田利用,促进农牧循环发展。支持规模化养殖场(区)配套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搞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在种养密度较高的地区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处理中心,探索规模养殖粪污的第三方治理与综合利用机制,从种植、养殖、加工三个环节建设现代化种养加一体化基地。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处理利用率达到7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新增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能力2600吨,废水处理利用能力5000吨,秸秆综合利用能力2600吨。探索不同地域、不同体量、不同品种的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典型模式。

四、总体框架

1.土地消纳能力:按照50—75头猪或3—5头牛配套1公顷土地实行以地定畜(其它畜禽品种按照粪污生产量折合成生猪),严格控制区域养殖数量。

2.秸秆作物种植限度:按照秸秆亩产750公斤,每头牛每天秸秆用量20公斤,每头牛年消耗10亩地秸秆(其它草食动物按照食用量折合成牛,秸秆产量以玉米秸秆计算,青贮不计算在秸秆产量之内),严格控制秸秆作物种植面积。

五、具体规划

(一)绥芬河镇:耕地面积81亩,土地畜禽粪污消纳能力≦405头猪单位,到2020年畜禽养殖量控制在540头猪单位。

(二)阜宁镇

1.建东村:耕地面积4587亩,土地畜禽粪污消纳能力≦22935头猪单位,到2020年畜禽养殖量控制在30000头猪单位。

2.建西村:耕地面积4544亩,土地畜禽粪污消纳能力≦22719头猪单位,到2020年畜禽养殖量控制在30290头猪单位。

3.建华村:耕地面积838亩,土地畜禽粪污消纳能力≦4189头猪单位,到2020年畜禽养殖量控制在5580头猪单位。

4.宽沟村:耕地面积1920亩,土地畜禽粪污消纳能力≦9600头猪单位,到2020年畜禽养殖量控制在12800头猪单位。

5.南寒村:耕地面积3257亩,土地畜禽粪污消纳能力≦26280头猪单位,到2020年畜禽养殖量控制在21710头猪单位。

6.北寒村:耕地面积15790亩,土地畜禽粪污消纳能力≦78949头猪单位,到2020年畜禽养殖量控制在105200头猪单位。

7.建新村:耕地面积11640亩,土地畜禽粪污消纳能力≦58200头猪单位,到2020年畜禽养殖量控制在77600头猪单位。

8.永胜村:耕地面积2680亩,土地畜禽粪污消纳能力≦13400头猪单位,到2020年畜禽养殖量控制在17860头猪单位。

9.朝阳村:耕地面积2030亩,土地畜禽粪污消纳能力≦10150头猪单位,到2020年畜禽养殖量控制在13500头猪单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两镇、农委、畜牧兽医局及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扣本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等协调,把加快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的强大合力。统筹区域内种养结构优化和种养业废弃物处理工作,整合各类相关建设资金,发挥资金聚集效应,规范组织工程实施。

(二)保障投入力度。针对不同的建设内容,广泛采取多种投资方式。对于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利用的项目,加大扶持力度。对于有机肥深加工等能够落实产品出售机制的建设项目,在完善特许经营、政府购买等配套措施基础上,通过PPP模式吸引社会主体参与建设与运营,优先考虑采用“先建后补”方式。

(三)完善建管机制。科学选配技术模式和建设重点,并向社会公开公示。严禁在《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的禁养区域实施项目。实行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公开比选立项,成熟一批组织实施一批。完善运营管理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管理制度,明确管护经费来源,建立网络监控平台,保障工程设施持续运行和长久发挥作用。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全程监管模式。

(四)完善配套政策。为促进种养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示范工程发挥长效作用,优先落实项目建设有关土池、水电等条件。秸秆运输享受绿色通道政策。加大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实施力度,重点对农户购买和施用有机肥给予补贴

(五)推进科技支撑。推动信息技术与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生产过程、生产管理、农产品流通的各环节相互融合,推进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和物联网应用示范。积极推广简便实用的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技术,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六)营造良好氛围。强化政策宣讲、技术业务培训等工作,提高基层和广大农村对工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激发改变生活现状的内生动力。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各地引导农民投资投劳参与相关设施建设,积极营造广大农民主动参与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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