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 聚焦三农

2018年菏泽市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44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3800元/年

2018年06月13日 09:19来源:菏泽市人民政府点击量:0

2018年6月12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表示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提高到440元,人均月补差提高到265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到3800元,人均月补差提高到190元。

低保-摄图网

附通知原文内容: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菏政字〔2018〕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切实保障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经2018年6月10日第3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确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调整2018年度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提高到440元,人均月补差提高到265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到3800元,人均月补差提高到190元。

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572元/月/人、4940元/年/人;失能、半失能、自理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月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490元、245元、30元;供养机构运转经费执行1600元/年/人。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1日

85%的人还看了
你可能也爱看
附近热门土地
最新资讯
查看更多资讯
加载中...
火热
招募中
城市
姓名

下载土流APP

获取一手地块信息

小土给您发了元的新用户红包
距离领取结束时间还剩
-
-
-
恭喜获得土流红包
0
已存入您土流APP的账户券包
您可下载app进行查看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