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贡沿滩区政府下发了关于确定2018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其中农村每多生一个缴纳42702元,城镇88503元。
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18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自沿府发〔2018〕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板仓街道办事处: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结合自贡市沿滩区2017年城乡居民收入情况(详见附件),现将我区确定的2018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通知如下。
一、农村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数量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子女,夫妻双方各交纳社会抚养费42702元。
(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即非婚)生育第三个及其以上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男女双方各交纳社会抚养费42702元。
二、城镇居民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数量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子女,夫妻双方各交纳社会抚养费88503元。
(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即非婚)生育第三个及其以上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男女双方各交纳社会抚养费88503
元。
附件:2017年自贡市沿滩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表
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