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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荣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荣县府办发〔2018〕32号)

2018年06月26日 16:39来源:荣县政府点击量:0

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荣县府办发〔2018〕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

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99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自府办〔2017〕105号)精神,大力推进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推进我县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坚持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的原则,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加强科技支撑,扎实有序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推动我县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

(二)基本原则。政策引导,统筹兼顾。积极采取财政、金融、税收等措施,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鼓励发展畜牧业环保社会服务组织。以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为突破口,突出抓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稳定主要畜产品市场供给,实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畜牧业生产发展“双赢”。

科技支撑,产业驱动。加快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围绕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加强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加快培育新主体、新业态、新产业,创新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

机制创新,循环发展。积极发展生态循环畜牧业,科学合理布局畜禽规模养殖场,鼓励粪肥还田利用,推进种养循环发展。探索建立第三方治理机制,形成多路径、多形式、多层次推进畜禽养殖种养结合的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机制。新改扩建畜禽标准化养殖场42个,其中建设省部级标准化示范场4个,力争成为省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县项目整县推进试点。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1年达到100%,畜禽粪污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全面实现集中收集、统一无害化处理。我县作为第一批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要率先实现上述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畜禽规模养殖相关规划及建设项目应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畜禽养殖项目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目录》分类开展环评工作。设有污水排放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应当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由县环保局予以处罚。(县环保局、县农牧业局牵头)

(二)强化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加强畜禽养殖信息化管理,完善监管体系,做好畜禽规模养殖场备案管理、直联直报工作。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将无害化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的重要依据。对畜禽养殖中产生的废弃物种类、数量、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情况实行定期登记备案。(县环保局、县农牧业局牵头,县财政局配合)

(三)推进种养循环发展。大力发展种养循环农业,推广农牧结合生态治理模式,精准引导畜牧业和种植业发展。按照“以种带养、以养促种、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原则,重点支持种养配套工程、粪污高效处理、有机肥高效利用、生物饲料和有机微量元素等方面开展研发与推广应用,建立种养循环技术支撑体系。鼓励养殖场(小区)通过自身流转承包周边农田林地方式,采取“养殖场(小区)→种植基地(农户)”模式,实现畜禽粪污就近还田利用。对不能就近还田消纳的,养殖场(小区)应通过与第三方签订协议的方式,采取“养殖场(小区)→第三方主体→种植基地(农户)”模式,实现畜禽养殖粪污的异地还田利用。鼓励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保障第三方主体合理收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要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建立健全畜禽粪污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体系,形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路线图,初步建立畜禽粪污“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追溯机制。(县农牧业局、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和科技知识产权局、县财政局配合)

(四)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畜禽粪污沼气转化利用,科学规划、布局建设各类沼气工程,推进畜禽养殖沼气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养殖场(小区)沼气工程配套率。积极推进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建设,综合考虑沼气工程沼渣沼液产量和种植业基地消纳能力,做到生产消纳平衡,沼渣沼液高质利用。积极推进新农村综合体和新村聚居点的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建设,解决农户清洁能源使用问题,为种植基地提供优质的有机肥。深入推进沼气高值高效深度开发利用,因地制宜推进沼气发电上网,开展规模化生物天然气项目试点示范。(县农牧业局、县发改和科技知识产权局牵头,县财政局配合)

深入推进固体粪便肥料化利用,大力推广工厂化堆肥处理和商品化有机肥生产技术,根据畜禽饲养量和固体粪便产生量,科学布局,建设配套有机肥加工厂和堆肥场。支持发展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的商品有机肥产业,鼓励现有有机肥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畜禽粪污深度加工和利用水平。加强畜禽干粪加工、有机肥生产管理,从源头保证商品有机肥质量。加强商品有机肥生产证后监管,进一步规范有机肥生产和经营行为。(县农牧业局牵头,县发改和科技知识产权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五)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对本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要结合本地实际,依法明确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健全工作机制,指导督促其辖区内全面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建立完善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县农牧业局牵头,县环保局配合)

(六)强化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督促畜禽规模养殖场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要求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粪污处理。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必须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配备废弃物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不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县农牧业局、县环保局牵头)

(七)强化绩效考核。以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有机肥还田利用、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使用等指标为重点,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绩效评价考核体系。根据市农牧业局、市环保局联合制定的考核办法,县农牧业局、县环保局联合制定我县考核办法,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开展考核。县政府将对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履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责情况作为重要参考,纳入干部工作调研、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县农牧业局、县环保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目督办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养殖废弃物污染治理工作力度,抓紧制定和完善具体政策措施。县农牧业局要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跟踪评估,并向县政府报告。(县农牧业局牵头)

(二)加强财税政策支持。要利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实行敞开补贴。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规定,纳税人利用畜禽粪便生产的沼气,以及利用畜禽粪便发酵产生的沼气生产的电力,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优惠政策。支持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投资基金,创新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县财政局、县发改和科技知识产权局、县农牧业局、县环保局、县国税局等负责)

(三)加强用电用地政策支持。落实规模养殖场内养殖相关活动农业用电政策,对规模养殖场内为获得各种畜禽产品而从事的动物饲养活动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四川省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实施细则》,督促电网公司对生物质发电实行全额保障性收购。降低单机发电功率门槛,沼气发电项目实行属地备案管理,接收符合入网技术标准的生物天然气入网城市燃气管网。将符合要求的规模化养殖设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和有机肥生产积造设施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将以畜禽养殖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大型沼气工程、有机肥厂、集中处理中心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积极保障合理用地要求。(县财政局、县发改和科技知识产权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建住房局、县农牧业局、县环保局、国网荣县供电公司等负责)

(四)强化科技支撑。开展各类规模养殖粪便、沼液处理利用模式研究,规范养殖企业的粪便处理行为。开展包括对水果、经济作物、蔬菜及牧草等的有机肥使用和施肥方法研究。健全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检测标准体系,制定有机肥使用技术指南,科学利用和促进有机肥产业发展,推进饲料中有机矿物元素替代无机矿物元素。结合省农业厅发布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因地制宜确定我县主推模式,细化工艺技术并加以创新推广。深入开展畜禽粪污处理工艺、安全利用途径研究以及粪污处理模式技术经济效果评价,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创新示范基地,形成具有荣县特色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式。(县农牧业局牵头,县发改和科技知识产权局配合)

(五)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畜牧产业结构特色化水平。大力推进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做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农业可持续发展。(县农牧业局牵头,县发改和科技知识产权局、县财政局配合)

附件:荣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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