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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加快隆昌市中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8年07月04日 11:38来源:隆昌市政府点击量:0

隆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隆昌市中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全省中医药发展大会及《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内江市中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内府办发〔2018〕10号)精神,全面提升隆昌中医药产业发展的水平和质量,推动中医药强市战略,大力发展中药产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我市中药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加快推进隆昌优势特色中药材产业发展,到2020年,力争建设一个规模化、标准化高产优质示范基地;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5万亩。

二、发展思路

以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高中药产业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坚持“市场引导、政府扶持、企业带动、创新驱动、农民受益”的基本原则,遵循三产融合联动发展,明确“做大中药农业,做精中药加工,拓展中药旅游”的发展思路。以中药材种植为基础,以科技、人才为支撑,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加快转型升级,提高质量效益,促进中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一)优化区域布局。根据我市现有地形地貌、气候、中药材资源基础,科学规划产业空间布局,引导形成1个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中药材种植区。

(二)调整产品结构。在深度分析中药材市场特征的前提下,着力选择具备区域特色、发展前景突出及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扶持的中药材品种,形成规模化的种植及加工生产。研究开发顺应市场的特种保健产品、日化用品、院内制剂等产品,延伸产业链,形成中药材深加工产品体系。以龙头企业为引领,打造中药产品品牌,引导产业升级。

(三)加快规范化建设。引导企业或合作社开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打造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建立花椒、皂角、枳壳等一批中药材GAP种植基地。通过优惠政策引进国内外中药饮片、中成药、保健品、日化用品研发机构和生产类龙头企业,并推进中药材生产企业GAP备案和ISO9001等相关体系认证。

(四)强化科技支撑。不断推进中药材栽培技术创新,完善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加强新品种及新技术培育、引进、示范和推广,用现代科技支撑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积极引导中药加工行业进行产品创新,加快推进中药创新平台建设,助力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资源普查工作。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力争2019年完成全市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彻底摸清中药材品种、规模现状,认真做好研究分析和种植规划,为产业发展提供基础保障。〔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农林局、市食药监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建设中药材种子种苗基地。根据市场需求和隆昌实际,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主打药材品种,着力打造既有历史优势和传统特色又具有市场活力的中药材名片。科学规划和建设栀子、丹参、白芷、枳壳等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实施“种子工程”,加快中药材良种繁育及推广,确保中药材种质资源的纯正性,提高中药材质量。〔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科知局、市卫计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推进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按照GAP标准推进中药材种植基地生态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中药材主导品种、特色品种为依托,推动中药生产加工企业在中药材产区建设稳定、可控的原料种植基地,促进优质、特色和优势中药材向最佳种植区域集中。围绕现有花椒、栀子、白芷、丹参、姜黄、枳壳等区域优势主导品种,统一区域技术、种植等标准,为产业化、规模化种植提供科学的技术支撑体系。继续推行“企业+基地+农户” “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等模式,拓宽农民致富渠道,把中药材种植纳入扶贫攻坚工作,扶持、引导贫困户发展中药材种植,打造集约化、规模化的中药材种植基地,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食药监局、市经信局、市卫计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加强产学研合作。扎实推进中药产业科技协同创新,依托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选择市场需求旺盛、品种独特的中药材,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校积极合作,开展种植技术研究、种苗繁育、绿色中药材生产等优质高产技术的研发工作。推进中药材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加快中药深加工产品和新药品研发。针对全市大宗中药材花椒、栀子、白芷、丹参等进行专项研究,拓宽产品体系。〔责任单位:市科知局、市卫计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五)加快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和培植一批有实力、有特色的中药加工龙头企业,坚持“大品种、大企业、大市场”的战略,提升我市中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强现有中药饮片、中成药等龙头企业的培育力度,引导和推动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做大做强,配合内江打造中国曲剂生产基地。积极吸引外地大型的生产、经营企业进入隆昌发展,结合企业资金、人才、技术优势和我市资源、政策和科技等优势,建立“战略联盟”,共同加快发展。着力培育品牌产品,突出地方特色,抢占市场先机。鼓励中医医院建设院内制剂室,生产疗效好、有市场、方便患者使用的中药制剂,并在系统内销售,形成一定规模数量。延伸产业链条,进一步推进现有医药企业的产业转型、产品结构优化和产品创新,大力发展药食同源养生产品、日化用品及健康用品等,将传统医药的养生文化精华与现代人健康需求相结合,丰富中药材的产品结构。〔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农林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投促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六)大力发展中药种植旅游业。充分利用具有观赏、食用价值的金银花、荷花等中药材种植基地,打造集旅游、休闲、康养、科普于一体的“中药材观光园”,开展中医药科普、中药材采摘等旅游体验活动,促进农民增收。积极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创建,积极创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积极围绕佛手、莲米、石斛、栀子、金银花等中药材开发旅游商品、纪念品,充分利用旅游营销平台和渠道积极对外推广销售。〔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农林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计局、市工商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七)建设中药材现代流通体系。探索建设中药材专业市场与仓储物流中心,配套发展中药材电子商务,强化中药材生产信息、价格动态的监测预报,引导产销双方无缝对接,逐步形成从中药材种植到初加工、包装、仓储、销售和运输一条龙的现代流通体系。〔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卫计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隆昌市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中医药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局。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专门机构负责中医药产业发展,落实工作责任,配强工作力量。探索建立有力有效的中医药产业发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力争在中药材种植、中医药旅游、饮片加工、产品创新及中药生产企业发展等方面有较大突破。

(二)加大财政投入。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中药产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将中药产业作为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加大支持力度,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加强对社会资金、金融资金的引导,集聚项目和资金支持中药产业加快发展。

(三)营造良好环境。加强中药材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充分利用“互联网++中药”,搭建中药发展技术服务平台与营销平台,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引导当地医疗机构优先使用本地生产质量合格的中药材,增大本地企业在本地市场的销售份额,占据有力的市场地位。

(四)强化部门协作。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出台鼓励和扶持中药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齐抓共管,促进中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发展改革部门要支持中药发展项目,协调编制好中药发展规划。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抓好中药生产企业规划和行业管理,促进中药企业技术改造与创新。科技部门要推动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快速发展,搭建中药科技创新平台,加强中医药科研立项和资金支持。农林部门要在中药材种植养殖规范化方面加强管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中药的质量监管。交通、水利部门要在中药旅游、中药材种植的交通水利项目上予以政策支持和倾斜。卫生计生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抓好组织协调工作,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加快推进全市中药产业振兴发展。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按照各自职能,对中药产业发展提供积极帮助和支持。

附件:1.隆昌市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名单

2.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分解表

隆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

附件1

隆昌市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泽锐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吕 宏 市卫计局局长

曾敦友 市经信局局长

成 员:市卫计局、市经信局、市委编办、市农林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科知局、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文广体新局、市投促局、市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卫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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