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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2018年07月06日 11:56来源:南充市政府点击量:0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充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8—2020年)》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实施。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

南充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99号),大力推进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落实“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的要求,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方针,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路径,以畜牧大县为重点,以有机肥和沼气为主要利用方向,健全制度体系,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扎实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推动全市畜牧业绿色生态、健康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机制,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1年达到100%。畜牧大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要率先实现上述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果。对全市禁养区内已关闭搬迁的992家和非禁养区内治理的746家畜禽养殖场(户)开展全面巡查和“回头看”,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实行全覆盖常态化监管,建立规模养殖场和污染防治统一台账,督促规模养殖场对养殖废弃物产生、处理、利用情况作好登记,坚决防止禁养区已关闭畜禽养殖场复养和非禁养区治理养殖场违法排污,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效。〔市农牧业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政府参与〕

(二)健全畜禽养殖污染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新(改、扩)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实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登记表备案管理,设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应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对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或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进行处罚。建立畜禽养殖信息化管理制度、规模养殖场废弃物减排核算制度和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对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种类、数量、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以及向环境直接排放的情况实行定期登记备案。〔市农牧业局、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参与〕

(三)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坚持“以种定养、以养促种、种养结合、循环发展”,以现代循环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为抓手,着力构建大中小“三个循环”,不断完善“畜禽—沼气—柑桔”等种养循环产业链,提升种养循环发展水平,提高产业发展效益。到2020年,全市建成种养循环生态示范园区100个,创建部省级标准化示范场25个、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1个,构建全域种养循环绿色发展格局。〔市农牧业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参与〕

(四)提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以肥料化和能源化为主要方向,采取养殖业主投入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社会化服务组织(企业)共同参与等方式,支持规模养殖场、种植基地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养殖场沼气工程配套率,推进粪污肥料化利用,逐步健全畜禽粪污收集、储运、处理、利用全产业链。到2020年,阆中、南部、西充、营山、仪陇5个畜牧大县各建成1个以上区域性大中型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全市建成1个大型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场,完成全市1320个畜禽规模养殖场种养循环提升工程,全面提高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和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市农牧业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参与〕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上建立由市农牧业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参加的议事协调机制,统筹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辖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编制责任清单,扎实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各项工作。〔市农牧业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地税局、各县(市、区)政府参与〕

(二)完善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省扶持项目,通过实施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种养循环示范基地(产业园)建设等项目,推进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市、县两级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支持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创新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机制。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落实规模养殖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政策、规模养殖及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用地按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有机肥使用补贴政策、沼气发电上网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优惠政策等,对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落实环境保护税收优惠。〔市农牧业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地税局、各县(市、区)政府参与〕

(三)严格绩效考核。以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畜禽粪污还田利用率、种养循环覆盖率、畜禽粪污沼气建设配套率、有机肥替代使用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等指标为重点,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市对县(市、区)和部门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强化督查通报,层层传导压力,杜绝推诿、拖延、不作为、不负责等现象,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市农牧业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政府参与〕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为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市农牧业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政府参与〕

附件:2018—2020年南充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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