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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附入学条件及材料)

2018年08月15日 16:33来源:蓝田县政府点击量:0

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蓝田县政府印发了关于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对入学条件及所需证明材料都有详细说明。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田县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蓝政办发〔2018〕70号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蓝田县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

蓝田县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义务教育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根据《西安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市政办发〔2016〕23号)、《西安市城市房屋租赁条例》、《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8〕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入学原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政府负责、联合审查、公办为主、依法依规”的原则。以进城务工人员“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由县教育局统筹实施入学派位工作,明确要求,规范流程,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相对就近入学问题,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入尽入。

二、入学条件及所需证明材料

本方案所称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蓝田县户籍并取得蓝田县居住证的务工人员;蓝田非城区户籍离开户籍地到县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蓝田县接受义务教育的(以下简称申请人),应持“四证”办理入学。“四证”具体内容为:

(一)居住证明:原则上需申请人父母双方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1.非蓝田户籍务工人员,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住(购)房证明。

2.蓝田非城区户籍到县城区务工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①自购房:持真实合法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到房管部门审验。登记报名时,须提供由房管部门签章的《租住(购)房备案信息审核表》(附件5)及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②租住房:持相关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登记报名时,须提供由房管部门签章的《租住(购)房备案信息审核表》(附件5)及《房屋租赁备案凭证》。

(二)户籍证明:申请人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三)务工证明:原则上需申请人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1.工商经营:原则上需申请人父母在我县从事工商经营,应持工商营业执照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备案。登记报名时,须提供市场监管部门签章的《个体工商户备案信息审核表》(附件7)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劳动务工:原则上需申请人父母双方与我县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由人社部门监制的《劳动合同书》(附件12,自行下载),并在人社部门备案。登记报名时,提供由人社部门出具的《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备案信息审核表》(附件6)。

(四)无人监护流出证明:申请人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户籍所在学区学校签章的无人监护流出证明(附件8)。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办理入学过程中,如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2.户籍认定以2018年5月22日学区公布之前为准。

3.凡已经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身份申请城区公办学校学位登记。

4.随迁子女学位认定,以四证审查结果为准。在保证本学区学生正常入学情况下,由县教育局根据空余学位数统筹安排。

三、工作程序

蓝田县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政府统筹监管,多部门联合审核,学校登记复核,教育局协调派位”的工作程序进行。

依据《2018年蓝田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蓝教发〔2018〕156号)规定:①蓝关街办、三里镇户籍及居住在本镇街学区的非本镇街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多校划片登记,镇街中心校统筹安排”原则,由蓝关街办、三里镇协同本镇街中心校依据本方案要求,制定本镇(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细则,安排入学就读。②居住在直属学校(北关小学、进校附小、蓝田初中)学区的非蓝关街办、三里镇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县教育局依据本方案统筹派位。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登记时间:

①蓝关街办、三里镇:8月1日—3日。

②直属学校:8月8日—8月10日

2.申请登记:申请人父母持“四证”及相关材料,到务工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申请登记,填写《蓝田县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2)。各学校根据申请信息形成“2018年蓝田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信息统计表”(附件9),并于2018年8月13日报县教育局。

3.资格复核:由县教育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成立进城务工人员“四证”复核工作组,依照资料,实际核查“四证”信息。

4.统筹派位:县教育局依据城区学校学位数进行统筹派位。对于居住地学区学校学位已满(小学标准学位45人/班,初中50人/班,详见附件4),没有空余学位的,派位到临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愿接受统筹派位安排的新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入学。

5.公布结果:8月15日—17日,由各相关学校公布本学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名单。

6.入学认定:8月20日,各相关学校向本学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发放《蓝田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通知书》(附件11),并办理学位认定手续。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入

对于非起始年级申请转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由县教育局查验“四证”并登记备案,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安排到有学位的城区学校。坚决杜绝跨学区择校和未经教育局审批的违规转学。

(三)非城区学校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转)学

全县非城区学校均可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具体办法由各镇街中心学校、初中参照本方案,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工作细则,自行组织实施。

四、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

由蓝田县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督导、协调全县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程序,确保全县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平稳、有序开展。相关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县教育局:负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督导;印制《蓝田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2)和《蓝田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通知书》(附件10);根据学位统筹安排符合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转)学工作;在各相关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随迁子女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研判招生形势,吃透文件精神,严格四证审核,科学制定本学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县公安局:负责验证、办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籍证明、居住证等相关证明;负责采集和统计进城务工人员的相关信息,建立随迁子女登记制度。

县人社局:负责对用人单位进行督查、备案,审核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客观存在,出具合同备案凭证及审核表。对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务工合同》的用人单位进行查处。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验证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者信息及聘用人员信息。

不动产管理局、房管所:负责验证进城务工人员居住房产证明、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负责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各镇街:负责监督并指导村委会(社区)做好本辖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监护情况的审查,确保无人监护证明的真实性。各流入地镇街负责安排相关社区、村委会做好流入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信息的排查及登记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各有关单位务必要思想高度重视,依据各自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工作流程和审查程序,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公开政策,做好宣传。《蓝田县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将于7月12日通过政府网站及县教育局微信平台向社会公布,各镇街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深入解读相关政策和办法措施,使进城务工人员及子女熟悉了解相关政策,并引导其严格按政策和程序办事,在全县营造共同关心、支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狠抓落实。严格按照“蓝田县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日程安排”(附件1)进行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对各相关学校严格落实“一校一策、一校一预案、一校一专班”制度进行督查,科学制定登记办法,精心研判入学形式,切实做好资料审核、登记、值班、舆情处置等工作。蓝关街办、三里镇协同本镇街中心学校共同做好辖区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四)落实责任,严肃追究。各镇街和县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不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责任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审批工作的随意性。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蓝田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2.蓝田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

3.2018年蓝田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安排表

4.2018年蓝田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统计表

5.租住(购)房备案信息审核表

6.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备案信息审核表

7.个体工商户备案信息审核表

8.无人监护流出证明

9.2018年蓝田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信息统计表

10.蓝田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通知书

11.各单位受理地点、咨询电话一览表

12.劳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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