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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方案(最新)二

2016年09月21日 11:46 来源:通化市人民政府

(9)创新旅游产业发展新模式。充分利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加快建设我市智慧旅游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我市旅游业现代化水平。创新开展我市旅游工作,建设通化旅游信息化交互通道,实现通化旅游资源整合。加强旅游行业监管力度和服务水平,开创通化旅游大数据时代,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互联网+旅游”的深层次融合发展,开创通化旅游产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旅游营销模式,推进电子商务平台发展。依托省阿里巴巴“吉林旅游”旗舰店,建设通化旅游小微商城。打造通化传统文化技艺、手工艺品制作等网上销售平台。到2020年,建设智慧景区15个,基本形成智能高效的旅游监管体系。(市旅游局)

(六)开展“互联网+便捷交通”行动。

1.行动目标。加快互联网与交通运输领域的深度融合,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品质和科学治理能力。强化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在交通领域的推广运用,形成更加完善的交通运输感知和集成体系。到2020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全市交通运行监测应急处置体系和交通出行信息服务体系,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及部分三级客运站联网售票和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调度。(市交通运输局)

2.行动任务。

(1)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加强智慧交通行业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交通运输、交通管理跨部门信息共享。鼓励与互联网企业合作,依托手机、公交电子站牌等终端,搭建为社会公众提供实时交通运行状态查询、优化出行路线等服务的便民网络平台,推广覆盖多种出行方式的“一站式”服务。推进城市智能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一卡通”区域联网。大力推广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积极发展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出租车服务。(市交通运输局)

(2)推进交通运输资源在线集成。汇集各交通运输专业平台基础数据、业务数据和运行数据,完善信息感知基础数据库,构建交通运行状态查询、出行路线规划、网上购票、智能停车等服务平台。应用推广车联网等智能技术,提高基础设施、运载工具、运行信息等要素资源的在线化水平。推动跨地域、跨类型交通信息互联互通,构建全市统一、对接全省全国的交通网络体系。(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3)提升交通运输科学治理能力。推动交通运输大数据应用,建立公众出行需求、枢纽客流规模、车辆行驶特征等综合分析管理系统,为优化交通设施规划建设、安全运行控制、运输管理决策提供支撑。推进车联网和新一代交通控制网技术在预防拥堵、节能减排、提升通行能力等方面的应用,在交通信息服务、交通诱导、主动安全预警等领域推广智能系统,加强对交通运输违章违规行为的智能化监管。(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七)开展“互联网+金融服务”行动。

1.行动目标。大力引进培育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展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新兴业态,加快传统金融机构核心业务互联网化,支持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建设金融云服务平台,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到2020年,初步构建起银行全服务链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保险公司分散型保险产品的互联数字营销平台和互联金融企业的普惠金融互联业态。(市金融办)

2.行动任务。

(1)培育发展互联网金融服务。推动传统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平台,探索发展网络支付、网络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销售和互联网信托等互联网金融服务。大力推进传统金融机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及直销银行等互联网渠道的建设和升级。大力发展互联网信贷金融业务,支持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多元合作,鼓励基于互联网金融的产品、技术、平台的服务创新和科研创新,培育发展互联网金融新业态,加快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通化市中心支行)

(2)提升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鼓励域内电子商务企业探索开展中小微企业信贷信用保险、信用保险保单增信等服务试点。鼓励域内互联网企业设立互联网支付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满足中小企业和个人的投融资需求。积极与大型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展合作,加快推进域内互联网金融产品应用。积极推动域内经营业绩好、网络技术基础条件优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提供小额贷款服务。依托通化人参电子交易中心基础优势,积极争取在通化设立全国人参交易所。整合组建通化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探索开展网络股权众筹业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灵活多样的融资服务。(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通化市中心支行、通化银监局)

(八)开展“互联网+电子商务”行动。

1.行动目标。利用通化向南开放窗口的有利条件,做大做强行业电子商务,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线上线下互动体验式经济方面取得新突破,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创新发展。到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达到90%,培育市级电子商务重点企业10家,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50亿元,网络零售额超过10亿元。(市商务局)

2.行动任务。

(1)引导电子商务向商贸领域纵深发展。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在商贸企业统领作用,改变传统经营模式,引导我市商贸企业主动融入互联网领域,建立符合自己经营发展的线上线下经营模式。发挥电子商务优势,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主动融入国际合作。推进电子商务服务“三农”,促进城乡商贸一体化发展,实现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畅通渠道。(市商务局、市经合局、市农委)

(2)推进本地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加快培育本地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鼓励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发展O2O等新模式,壮大区域特色电子商务发展规模。支持“9521买药网”、“825购物平台”等本地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壮大,引导其向交通、物流、教育、寻医问药等便民服务领域创新发展。推进“虎特”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运营,逐步健全“虎特”农村服务站。(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工商局)

(3)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将跨境电子商务作为吉林省南部开放窗口建设的主导产业,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建设区域性商贸物流集聚区。紧紧抓住与苏宁云商集团签署战略合作的契机,吸引阿里巴巴、京东、国美等一批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入驻,推动域内企业建设中小电商创业孵化平台,将通化市打造成为东北亚跨境电子商务中心。(市商务局、市经合局、市工业信息化局)

(4)巩固发展县域电子商务。巩固全市县域电子商务发展良好势头,统筹协调城乡发展,在县(市、区)继续挖掘农村电商发展潜力,加速“村淘”模式发展。全力支持电商发展,按照区域发展管理职能,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不断加大前期发展建设投入。巩固提升通化县已取得的“省级县域电子商务试点”成果,适时扩大试点工作范围。积极推进柳河、辉南电子商务示范县工作,积极争取试点县、示范县获得国家和省更大资金和政策优惠。(市商务局、市农委)

(5)培育线上线下互动体验式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经营商业模式,加强移动互联网应用,促进线上线下良性互动发展。鼓励龙头生产企业和供销合作社创新网络营销模式,将现有服务网点改造升级为线上线下服务中心。引导传统零售企业建设网上商城、线上线下体验中心等,发展集电子商务、城市配送为一体的同城购物模式。(市商务局、市农委、市供销社)

(九)开展“互联网+现代物流”行动。

1.行动目标。紧紧抓住通化建设国际内陆港务区的有利契机,加快构建社会化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推动智能仓储系统和物流配送调配体系建设,打造智能化多式联运国际物流中心,全方位提升采购、运输、仓储、配送等物流关键环节网络化、标准化水平。到2020年,打造市级物流园区4个,新培育A级物流示范企业7家,全市物流业基本实现现代化转型。(市商务局)

2.行动任务。

(1)加快建设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以综合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公路物流港站为核心平台支撑,建设集保税加工、现代物流、产业合作、科技创新于一体的开放合作区。全面对接丹东港,实现“港口内移、就地办单、多式联运”,建设成为向南开放窗口的核心平台。申报争取国家一类内陆口岸,建设多式联运中心。积极协调沟通国家海关等部门,支持通化市设立保税监管场所,争取国家批复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公路、铁路、航空口岸。探索建立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2)加快推进现代物流大通道建设。积极推动通化—沈阳、通化—丹东、通化—集安快速铁路和通化—四平客运专线建设,加快通化—靖宇、通化—集安、辉南—白山、辉南—梅河口、集安—本溪、吉沈高速连接线等高速公路建设,实施通化机场扩建、通化火车站搬迁等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构建支撑沿边开放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形成“一小时域内、两小时省会、三小时出海”的现代物流格局,打开吉林省南部借港出海开放大通道。(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

(3)加快构建现代物流布局。鼓励物流企业集聚发展,引导物流企业“退城进园、适度集聚”。抓好通化散货物流规划选址,鼓励物流企业增强生产性物流服务功能,拉长产业链条,提高综合效益。引导二道江工业物资配送中心、通化市蔬菜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通化县医药配送中心、辉南县朝阳镇物流配送中心、集安市边境贸易物流中心高标准建设。构建以城市生活物资和工业物资为主的物流配送体系,逐步增加大型物流企业配送量占全社会物流配送量的比重,全面提高物流配送的社会化、专业化、集约化程度。(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

(4)加快提升物流业现代化水平。鼓励大数据、云计算在物流领域的应用,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建立以公共信息交换系统为核心,具有供应链管理、业务协同和专业化服务等功能的现代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鼓励企业采用仓储运输、装卸搬运、分拣包装、条码印刷等专用物流技术装备,全面提升我市物流装备技术水平。引导企业剥离运输、仓储、加工、配送等物流业务,实现物流业务外包,重点发展其核心主业。鼓励物流企业开展“互联网+现代物流”智能化改造,提升物流仓储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和运转效率。推进传统运输、仓储、代理等企业转型升级,引导向现代物流业的转变。(市商务局、市规划局)

(十)开展“互联网+人工智能”行动。

1.行动目标。依托我市吉林省东南部云数据基地及全光网工程,打造具有通化特色的人工智能体系。促进人工智能在智慧社区、智能家居、市民卡、城市综合管理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到2020年,形成创新活跃、开放合作、协同发展、互惠互利的良性产业生态。(市规划局)

2.行动任务。

(1)培育发展人工智能产业。依托我市吉林省东南部云数据基地及全光网的优势,积极推进宏观经济企业诚信库、空间地理信息等海量资源库、基础资源服务公共平台、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含公共基础数据库)建设。构建城市综合管理、信息惠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等创新平台。(市规划局、中国联通通化市分公司)

(2)推进重点领域智能产品创新。推广高危企业的实时监控系统平台、农业产品的溯源系统,集合各行业数据,建设政府公共信息系统平台,利用北斗卫星、无人机、脸谱识别、智能感知等技术对特殊人群、车辆、部件进行精准定位,并与“互联网+公共安全”紧密融合,推动建立跨界融合的互联网安防创新平台。发展和推广图像识别、大数据分析等信息技术,提升安防产品的智能化服务水平。(市规划局、中国联通通化市分公司、中国电信通化分公司、中国移动通化市分公司)

(3)提升终端产品智能化水平。大力推进智能停车场、智慧灯杆、应急指挥、市民卡等人工智能关键技术推广工作。推动互联网技术以及智能感知、模式识别、智能分析、智能控制等智能技术在交通、医疗、社保、民政教育等系统的应用。探索推进“一号一窗一网”政务服务模式,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提升“互联网+人工智能”在服务群众中的作用。(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中国联通通化市分公司)

(十一)开展“互联网+智慧能源”行动。

1.行动目标。加强分布式能源网络建设,加快发电设施、用电设施和电网智能化改造,提高能源生产、供给智能化水平,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外送能力,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促进能源利用结构优化,推动智能电网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到2020年,关键发电设施、用电设施和电网智能化改造基本完成,电力系统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进一步提高。(市发展改革委)

2.行动任务。

(1)推进能源企业信息化建设。以二道江发电公司等能源企业为重点,推动建立生产运行的监测、管理和调度信息公共服务网络,促进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信息衔接和生产消费网络化,支撑电厂和电网协调运行,统筹风力发电、垃圾发电、光伏发电与火电企业协同发电。充分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构建一体化信息通信系统和海量数据计算分析决策平台,整合智能电网数据资源,挖掘信息和数据资源价值,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信息处理和智能决策能力,为各类能源接入、调度运行、用户服务和经营管理提供支撑。在统一的技术架构、标准规范和安全防护的基础上,搭建覆盖规划、建设、运行、检修、服务等各领域的信息应用系统。发挥电力通信网络的承载能力,完善煤、电、油、气领域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支持水、电、气、热信息集采集抄。(市发展改革委)

(2)建立和完善能源信息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清洁能源与集中供热等可控负荷协调运行的能源互联网示范工程。依托电网构建包含常规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供电负荷和城市供热系统的能源互联网。发挥电网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促进通化市的新能源就地消纳,实现能源消费结构低碳化的转变。构建智能化电力运行监测、管理技术平台,推广基于互联网的双向通信和智能调控电力设备和用电终端,实现分布式电源的及时有效接入,逐步建成开放共享的能源网络。(市发展改革委)

(十二)开展“互联网+公共安全”行动。

1.行动目标。深入推进互联网创新实践与公安工作的深度融合,建立完善网络化、立体化、精细化的社会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提升驾驭社会治安、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群众安居的警务效能。到2020年,全市基本实现综合防控、社会信息采集与互联网融合,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及快速响应、精细管理、资源利用和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市公安局)

2.行动任务。

(1)推进网络化服务平台应用。深化我市“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应用工作,通过网络化、数字化服务推动窗口前置、服务前移。坚持信息流与业务流的有机融合,做到线上服务与线下工作紧密衔接,实现全业务整体覆盖、全窗口上线办事、全流程扁平服务。树立“互联网+”创新理念,推进全市公安机关微警务建设工作,搭建涵盖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的微信公众服务平台,推出具有通化公安特色的服务功能模块。(市公安局)

(2)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构建以“治安警银岗亭”和派出所为依托、辐射市区的常态化治安防控网。推动全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优化点位布局,提升视频监控覆盖率,到2018年新建公共视频监控摄像机1700台。推进全市卡口抓拍资源整合,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建设全市应急联动指挥调度中心,健全跨部门的指挥调度与应急联动机制,实现全市统一的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接收、决策、指挥和协同办理。创建反电信诈骗中心,借助腾讯公司技术力量支持,搭建全市公安反电信诈骗分析系统,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案件。创新网上群防群治新模式,完善网上“110”系统,以电脑、手机、微信等为手段,向群众推送警情警讯,接受报警求助,受理线索举报。(市公安局)

(3)完善精细化执法监督机制。依托“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将群众监督引入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监督程序,全面推行“法律法规网上公开、办案单位网上公开、案件办理状态网上公开、执法办案流程网上公开、行政处罚决定网上公开”。完善“投诉中心”和“满意度评价”反馈机制,充分运用群众监督力量,对公安机关服务进行评价反馈,对民警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利用各类互联网平台、终端、媒介,广泛公开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有关程序规定,拓展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市公安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领导,健全统筹推进机制。

建立全市推进“互联网+”行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部署落实重点任务,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实施。积极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各行业企业广泛参与“互联网+”发展,形成各方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各部门要积极对接国家和省“互联网+”专项行动具体工作部署,结合通化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推进“互联网+”发展协调机制和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统筹规划,着力提升服务和管理能力,务实有序推进“互联网+”行动。各地区要主动作为,完善服务,加强引导,以动态发展的眼光看待“互联网+”,在实践中大胆探索拓展,相互借鉴“互联网+”融合发展成功经验,促进“互联网+”新业态、新经济发展。(市政府办、市直相关部门)

(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夯实基础设施保障。

抓住我市“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有利时机,依托全省“宽带吉林”战略,加快推进我市网络基础设施改造升级,着力提升“智慧通化”建设水平。积极推进吉林省东南部云数据基地建设,完善云计算中心及大数据平台等新型网络应用基础设施,提升云计算服务能力。统筹推进宽带网络光纤化改造,加快提高城乡宽带网络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加快光纤宽带和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在农村地区的部署和村村通建设。加快“全光网”城市、无线城市和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推进“三网”深度融合,提升城区骨干网络容量和网间互联互通能力。支持公共场所提供免费无线宽带服务。落实风险评估、等级保护、安全测评、应急管理等监管制度和相关国家标准,强化“互联网+”关键领域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进一步提高全民网络安全意识,积极营造安全可信、文明守法的网络社会环境。(市规划局、市工业信息化局、中国联通通化市分公司、中国电信通化分公司、中国移动通化市分公司)

(三)完善政策引导机制,加快产业发展布局。

坚持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充分竞争的原则,重点在民生服务、城市综合管理、行业应用等领域,推动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开放数据资源,积极引进和培育数据服务企业。创新招商模式,大力引进互联网企业,对设立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机构、研发中心、服务中心等给予一定的奖励支持。采取特许经营、服务外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鼓励企业优先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开发公共信息资源。加大政府购买力度,采用首购、订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购买市内互联网企业相关产品和服务。采用贴息补助和资金扶持的方式,加大对“互联网+”领域的扶持力度。拓宽“互联网+”领域投融资渠道,鼓励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等社会资金加大对“互联网+”领域创新型企业的投资。重点促进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生产制造、现代农业、高效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的融合发展,推动“互联网+”集群式发展,建设一批总部型、基地型项目,辐射带动一批配套企业集聚发展,壮大“互联网+”新兴业态,打造新的产业增长点。(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局、市金融办)

(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积极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互联网+”产业创新网络和技术创新联盟。组织实施一批“互联网+”科技专项、自主创新专项等,推动“互联网+”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全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提升相关产业“互联网+”融合水平。支持生产制造企业、服务业企业等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对接,共建跨界交叉领域的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培育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促进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加快推进“互联网+”领域基础、共性、关键技术标准的应用和推广,积极构建在线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提升知识产权服务附加值,引导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大力发展开源社区,鼓励软件成果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开源,促进软件成果的开发应用。加大网络知识产权和专利执法维权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网络侵权假冒行为,增强全社会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市科技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

(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智力支撑水平。

鼓励传统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建立信息咨询、人才交流等合作机制,促进双方合作交流。依托我市“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常青藤工程”等人才培育载体,将互联网复合型人才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通过设立专家团、专家委员会等方式引进和培养一批“互联网+”领域高端人才,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吸引互联网领域领军人才、特殊人才、紧缺人才在我市创业创新和从事教学科研等活动。鼓励本地院校面向市场需求,积极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培养相关人才。鼓励校企、院企合作办学,共同建立“互联网+”人才实训基地,加强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推进“互联网+”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把“互联网+”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校培训内容,不断提升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推进“互联网+”行动的能力和水平。(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六)优化政务服务体制,打造开放包容环境。

加快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体制,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减少事前准入限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破除行业发展壁垒,定期向互联网企业征集阻碍我市互联网经济发展的重大难点问题。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支撑体系,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各地、各部门平台互通、系统互联、数据共享,构建大数据汇集、挖掘和应用机制,防止出现信息孤岛。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整合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网上政务服务体系。严格保护个人隐私数据,规范互联网数据运营行为,净化互联网空间环境,保护个人合法权益。切实保护社会组织大数据,强化商业数据保护,防止商业数据泄密,加强行业间数据交换行为监管,保护自主知识产权数据的合法权益,为数据交易提供法律保障和健康环境,营造全市鼓励和支持“互联网+”发展的软环境。(市政务公开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中国联通通化市分公司、中国电信通化分公司、中国移动通化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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