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依法取得的土地需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上可以建设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房,但是这些房屋不能销售,只能作为该工业项目的附属用房。
如果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建设住宅用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以给予处罚,责令恢复原用途。
如果已经改变,并符合调整后的城市规划,可以补缴土地出让金,从而实现性质改变。
我国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依法取得的土地需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上可以建设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房,但是这些房屋不能销售,只能作为该工业项目的附属用房。
如果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建设住宅用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以给予处罚,责令恢复原用途。
如果已经改变,并符合调整后的城市规划,可以补缴土地出让金,从而实现性质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