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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广东省水利厅

官方网址:http://www.gdwater.gov.cn/ ​

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

  电话:020-38356100

  网站邮箱:master@gdwate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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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省内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方 向和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提出省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有关水利项目初步设计。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和跨地级以上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 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五)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省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省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负责管理全省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全省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泊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

  (八)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大江、大河、河口和滩涂的综合治理与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地级以上市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九)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大中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地级以上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和其他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负责水利科技工作,开展水利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管理对香港供水业务和指导对澳门供水工作。

  (十三)承办省人民政府和水利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姓 名:许永锞

  职 务:厅长、党组书记

  职责范围:主持省水利厅全面工作。

  姓 名:王建成

  职 务:副厅长、党组成员

  职责范围:分管财务审计处、人事处、安全监督处、离退休人员服务处、省供水工程管理总局,联系省西江流域管理局。

  姓 名:邱德华

  职 务:副厅长、党组成员

  职责范围:分管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水资源管理处(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省防汛抢险技术保障中心,联系省东江流域管理局。

  姓 名:卢千里

  职 务:党组成员、派驻厅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

  职责范围:分管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姓 名:刘 敏

  职 务:副厅长、党组成员

  职责范围:分管规划计划处、政策法规处、农村水利处,负责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

  姓 名:王春海

  职 务:副厅长、党组成员

  职责范围:分管厅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统战、妇女、计划生育和共青团工作)、水利水政监察局、工会、机关服务中心,联系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姓 名:卢华友

  职 务:党组成员,兼任省水文局局长、党委书记

  职责范围:分管省水文局,负责省水文局的全面工作。

  姓 名:张英奇

  职 务:副厅长、党组成员

  职责范围:分管办公室、科技与交流合作处、水土保持处、省水库移民工作局、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姓 名:何承伟

  职 务: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职责范围:分管省水利水电技术中心,负责厅的技术管理工作。


组织结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督办、信息、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后勤保障的管理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群工作。

  (二)规划计划处

  组织水利水电规划的编制和审查;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审核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省级水利建设资金规模、方向以及年度安排建议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水利方面的政策、制度等;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重大调查研究工作。

  (四)水资源管理处(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组 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有偿使用和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 护、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城市防洪、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组织核定省管河道的纳污能力;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 用水工作。

  (五)财务审计处

  组织编制省级水利部门预算、决算;承担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审计监督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

  (六)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七)科技与交流合作处

  承担水利科研立项审批、管理、鉴定、登记等工作;管理水利计量、标准化工作;指导厅属科研机构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建设与管理处

  组织开展水利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开展大江、大河、河口和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承担河道采砂的管理与监督工作;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九)农村水利处

  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排水和雨洪资源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承担农村供水、人畜饮水建设、农村节水的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水土保持处

  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省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十一)安全监督处。

  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以及重点水利水电工程、省属水利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


直属单位

挂靠及直属单位: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

广东省水库移民工作局

广东省水利厅水利水政监察局

厅属事业单位

行政类事业单位

广东省水文局

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

广东省西江流域管理局

广东省北江流域管理局

广东省韩江流域管理局

广东省水利厅农村机电局

广东省供水工程管理总局

  公益类事业单位

  广东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广东省防汛抢险技术保障中心

  广东省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

  广东省水利厅政务服务中心

  广东省三防物资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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