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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官方网址:http://www.jxsafety.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南路199号 


邮编:330030 


电话:85257110 


传真:8525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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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及全省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承担中央驻赣企业和全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非煤矿矿山、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煤矿除外)。 


(六)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性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省政府授权,依法组织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参与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受托承办特别重大事故审批结案的有关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省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含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除外)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管理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和执业活动(煤矿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执业活动除外)。 


(十二)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省安全生产与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 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四)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方面的对外交流和外事工作。 


(十五)承担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省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市、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拟订煤炭行业管理中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政策;按规定拟订有关煤炭行业涉及安全生产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煤矿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和实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依法查处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参与煤矿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十七)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龙卿吉:局党组书记、局长(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汪少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  平: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彭建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余  钢: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贤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程应田:局巡视员 

丁志明:局副巡视员 


组织结构

1.办公室(财务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访、安全、保密、外事管理以及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与审计等工作;承担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工作。


2.政策法规处职能

负责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地方标准草拟、执法监督、行政处罚审核把关、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生产安全事故案件审理、安全生产考核评先表彰、安全生产宣传与新闻发布、安全文化建设、重大政策研究、本局规范性文件草拟与审核工作。


3.规划科技处职能

负责全省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安全生产事故统计、职业卫生统计和行政执法统计,负责安全生产规划、科技、信息化建设、装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以及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等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标志监督管理工作。


4.安全监督管理二处职能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化工(含石油化工,下同)、医药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5.安全监督管理三处职能

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消防、农业、水利、电力、军工、民爆、特种设备、旅游、教育、邮政、电信、体育、林业、气象等有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处

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7.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

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8.机关党委(人事处)职能

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退休干部工作和党群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安全资格考核、培训机构资质认定、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等工作。


9.纪检组(监察室)职能

为省纪委(省监察厅)的派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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