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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青海省农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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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15号)和《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青发〔2014〕3号),设立青海省农牧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承接的职责。


1.进入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及在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批;外国人进入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的职责。


2.采集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审批;食用菌菌种、草种进出口审批;农药广告审批的职责。


3.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食用菌菌种、草种检验员资格认定;执业兽医资格认定;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资格考核评定的职责。


4.国务院下放的其他相关职责。


(二)取消的职责。


1.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事项的职责。


2.外国人进入渔业部门管理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因科学研究需要进入渔业部门管理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的职责。


3.草原防火期内在草原上使用枪械狩猎、进行实弹演习活动的审批;草原使用权流转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的职责。


4.因教学、科研需要在非疫区进行农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植物检疫对象研究审批;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评员的考核评定等行政审批事项;渔业船员二级、三级培训机构资格认定的职责。


5.在农田以外的农业用地倾倒、弃置和堆存固体废弃物的核准;对农机事故受伤人员残疾程度的确定;农机事故受伤人员住院、转院、陪护的同意;农机事故受伤人员出省治疗批准等非行政审批事项的职责。


6.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三)下放的职责


1.将动物、动物产品检疫证明、验迄标志;动物诊疗许可;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合格证等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至县级农牧行政主管部门。


2.将上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核发、审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等行政审批事项下发至县级农牧行政主管部门。


3.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需要下放的其他职责。


(四)整合的职责


1.将省商务厅承担的畜禽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省农牧厅。


2.将二、三产业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的牵头单位由省农牧厅调整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加强的职责


1.加强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加强省政府“菜篮子”工程管理工作。


3.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


(二)承担完善农牧区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牧区土地(草原)承包、耕地(草场)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牧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牧区合作经济组织和农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主要农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农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扶持农牧区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与财政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牧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厅组织实施农牧业综合开发项目。


(四)促进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牧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提出主要农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制定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


(五)承担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与制定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工作,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菌种、草种、种畜禽(含胚胎、冻精)、农药、兽药、农机、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等的许可登记及监督管理,制订兽医行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开展兽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农牧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七)负责农牧业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性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根据授权发布动植物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省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官方兽医、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八)承担农牧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牧业灾情,组织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九)管理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运行,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信息,负责农牧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


(十)拟订农牧业科研、农牧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牧)战略,组织实施农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牧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先进技术,指导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牧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产加工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牧业、农牧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牧业教育和农牧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牧区劳动力一产技能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牧业、农牧区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二)组织农牧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牧)滩涂和湿地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指导运用农业现代技术加强农牧业资源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渔事纠纷,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


(十三)拟订并实施农牧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牧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牧业、农牧区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牧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牧)业、循环农(牧)业等的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四)培育和发展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指导全省农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拟订“菜篮子”产品发展扶持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指导开展“菜篮子”工程体系建设;拟订休闲农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制定休闲农业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全省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会同环保部门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十六)组织开展农牧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牧业外援项目。


(十七)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张黄元,1963年1月出生,1986年4月入党,1979年10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现任青海省农牧厅党委书记、厅长。


刘青元,1956年3月出生,1975年8月入党,1974年4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


现任青海省农牧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祁生援,1955年3月出生,1974年8月入党,1974年8月参加工作,党校本科学历。


现任青海省农牧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赵念农,1959年10月出生,1987年2月入党,1976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


现任青海省农牧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田惠源,1963年3月出生,1989年4月入党,1980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现任青海省农牧厅党委成员、副厅长。


王功民,1964年3月出生,1986年9月入党,1982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农学、经济学双学士,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现任青海省农牧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援青)。


孙文龙,1964年6月出生,1991年5月入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党校本科学历。


现任青海省农牧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吕静治,1961年9月出生,1985年12月入党,1978年8月参加工作,党校本科学历,会计师。


现任青海省农牧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焦小鹿,1954年8月出生,1983年12月入党,1974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本科学历,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现任青海省农牧厅首席兽医师。


石占果退牧办专职副主任


都茂庭,1966年8月出生,1986年10月入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现任青海省农牧厅副巡视员。


白凤奎,1953年6月出生,1979年4月入党,1974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本科学历。


现任青海省农牧厅副巡视员。


刘洪秀,1959年10月出生,1988年5月入党,1982年1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高级农艺师。


现任青海省农牧厅总农艺师。


马清德总畜牧师

组织结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督查督办、应急管理和综合治理等工作;承办厅系统外事外经工作;牵头协调系统和农牧业行业安全生产。


政策法规处


指导农牧业法制建设;拟订农牧业立法规划,组织起草农牧区经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指导农牧业综合执法工作、承办重大农牧业违法案件;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牧业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农牧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财务处


提出扶持农牧业和农牧区发展的财政、信贷等有关政策建议;承担财政专项项目建议和项目审报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组织实施农牧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厅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厅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指导厅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科技教育处


承办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产业技术体系假设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农牧业技术引进、成果转化、科技推广和成果管理工作;承担农牧区使用人才培训工程和农牧民从业技能、农牧业科技、农牧区劳动力一产技能培训工作;承担指导农牧业植物品种保护、生物物种保护、外来物种管理和农牧业科研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牧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和利用工作;指导生态农(牧)业、循环农(牧)业和农牧区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农牧业教育和专业技术学会建设工作。


农牧区经济体制和经营管理处(挂农垦局牌子)


提出稳定和完善农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牧区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承担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提出培育和发展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措施,指导农牧民合作社发展;指导农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配合深化农牧区改革工作;协同推进农牧业保险工作;拟定农垦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农垦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


市场信息处


提出大宗农畜产品和重要农牧业生态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拟定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检测分析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运行;发布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信息,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及农畜产品促销工作;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承担农牧业年度统计有关工作。


发展计划处(挂农牧业资源区划办公室、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办公室牌子)


拟定农牧业与农牧区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提出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发展有关政策建议;组织农牧业资源调查、资源开发、区划和评价,协调农牧业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农牧业遥感工作;拟定农牧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农牧行业固定资产和重点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承办农牧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投资审核、项目报批工作,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承担农牧行业利用外资计划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农牧业各产业间的结构与调整综合平衡工作;指导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工作。


粮油作物处


拟定粮油作物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粮油作物种植结构和布局调整;指导粮油作物生产区域开发和商品粮油基地建设;承办救灾备荒农用生产资料的储备与调拨工作;指导对粮油作物种子、农药、化肥的质量监督、检验、登记和粮油作物种子、资源品种的审定工作;指导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防治、农业植物检疫和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承担粮油作物生产进行统计工作。


产业化指导处(挂农产品加工局牌子)


提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以及农牧业产业化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拟定农牧业产业化、农畜产品加工业和“一村一品”的政策、规划、计划以及特色项目的筛选并监督实施;指导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原料基地建设;引导农牧业产业化、农畜产品产业布局及结构调整;组织指导农畜产品加工业技术创新、推广和服务体系建设。


畜牧业处(挂奶业管理办公室、生态畜牧业管理办公室牌子)


拟定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和畜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指导畜禽品种的改良、培育畜禽新品种,管理、利用、保护畜禽品种等遗传资源;指导生态畜牧业和循环畜牧业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计划,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负责畜牧业生产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奶业发展规划、计划、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奶源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和奶畜养殖管理;指导生鲜乳收购站布局规划和建设;指导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开展生鲜乳质量监督抽工作;指导建立养殖档案和生鲜乳采购、销售、监测记录工作;承担生鲜乳收购站统计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兽医局(挂省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办公室牌子)


拟定兽医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动物疫病防治、检疫、兽医医政、畜禽屠宰、兽药质检、兽药残留监控、兽用医疗器械和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定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动物疫情监测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动物卫生标准;承担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库物资储备和管理。承担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直属单位

青海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省农牧工会


省乡镇企业技术推广站(乡镇企业技术培训中心)


青海省国营牧场职工子弟中学


青海省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青海省家畜改良中心


青海湖裸鲤救护中心(省鱼类原种良种场)


青海省渔业环境监测站(省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省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中心)


省渔政管理总站(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公安局)


省农业生态环境与可再生能源指导站


青海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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