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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

官方网址:http://www.hebqhdsgt.gov.cn/gtzyj/front/index.html

联系方式

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0335-3651602

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科:0335-3655515

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0335-3651612

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信访室:0335-3651631

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科:0335-3651630


主要职能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国有企业改制除作价出资和授权经营以外的土地资产处置审批职责。

(三)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利用管理,强化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的监督管理。

(四)加强海洋综合研究和对海洋事务的综合协调。

(五)按照有关规定,对各县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海洋战略研究,承担对海洋事务的综合协调、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及信息发布工作。

(二)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土资源和测绘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和测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县(区)国土资源和测绘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情况,调查处理国土资源和测绘管理工作重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全市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审核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海洋环境保护等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参与审核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海洋的相关规划。

(四)负责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登记工作,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牵头拟订并实施市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并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承担全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方案的初审工作。承办国有企业改制除作价出资和授权经营以外的土地资产处置审批事项。

(八)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督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管辖海域使用秩序,依法进行海域使用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国家和省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负责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

地质勘查成果。

(十一)承担全市地质环境、海洋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海洋环境及海岛生态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海洋环境调查、监测和评价,发布海洋专项环境信息,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承担海洋生态损害索赔工作。

(十二)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海洋环境观测预报、海洋灾害预警报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专项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日常运行的管理,发布海洋灾害公报,开展海洋自然灾害影响评估工作。

(十三)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市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海洋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海洋等资源性资产,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四)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城市测量、地籍测绘及重大测绘科技项目。编制全市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测绘单位资格初审和测绘任务登记,管理测绘市场和地图市场。负责全市测绘成果资料的保存,更新工作。管理和维护全市测量标志。

(十五)组织制定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六)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管理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焦鹏利:局长、党委书记,兼市海洋局局长、市地理信息局局长、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主任。负责局全面工作,主持局党委工作。


范玉峰:副局长、党委副书记。负责海域管理、海洋环境保护管理、海洋执法监察和人事工作。分管人事科、海域管理科、海洋环境保护科,联系中国海监秦皇岛支队。临时负责科技规划科、地籍管理科工作。负责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赵 卫:党委专职副书记(正处级)。负责党务、群团、行政事务、文秘、信息化建设工作,协助局长分管计划生育工作。分管局党政办公室、机关党委、工会、妇委会、共青团、信息中心。负责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赵二双: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落实工作,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分管纪检委(监察室)。负责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张玉华:副局长、党委委员。负责执法监察、政策法规、信访稳定、法律宣传、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基层所建设。分管执法监察科(政策法规科)、信访科、地理信息管理科、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市测绘大队。临时负责耕地保护科、土地利用管理科、调控与监测科、统筹城乡发展用地管理科、市土地开发整理服务中心、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审批服务科的工作。负责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张瑞田:正处级干部。负责矿产开发整理、矿业权市场、调处重大矿业权属纠纷、资源补偿费征收、地质勘查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及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勘查科和地质环境科。负责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于凤鑫:副调研员。负责系统财务工作。分管财务科。负责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张 宽:副调研员。负责督导、检查、管理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北戴河区分局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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