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喀什市克孜都维路218
电话:0998-250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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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古城饭店、水利处、教育处、水管处、房产大楼、工程处、西域广场、环疆商城、农三师医院、农三师、农三师师部、环疆商城、疆南电力公司、西域广场、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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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国家税务局是主管喀什地区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管理体制,正处级建制。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总局及自治区国税局部署,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研究制定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
(五)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六)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七)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八)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九)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一)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及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四)垂直管理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五)承办自治区国税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康永忠(党组书记、局长)
男,汉族, 1968年11月出生,山东烟台福山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8年12月参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5月任石河子国税局稽查局纪检员(副科级);2000年3月任石河子国税局人事教育科副科长;2002年8月任石河子国税局人事教育科副科长(主持工作);2003年9月任石河子国税局人事教育科科长;2007年6月任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2008年8月任石河子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2011年7月任石河子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2年6月至2013年2月天津市河东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2013年4月任克州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5年5月任喀什地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喀什经济开发区国税局党组书记。
分管工作:主持喀什地区国税系统全盘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劳文利
男,汉族,1960年4月出生,广东省人。1978年9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程度,毕业于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曾在农三师建筑工程公司、泽普县税务局、泽普县石油税务分局、喀什地区税务处、喀什地区国税局、叶城县国税局工作,曾任泽普县石油税务分局副局长、局长、喀什地区国税局稽查局局长、税收法制科科长,叶城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2005年9月任喀什地区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2009年10月任喀什地区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管工作:协助书记、局长分工负责喀什地区国税系统纪检监察、政策法规工作及地区国税局机关监察室、政策法规科工作
艾尔肯.司马义(党组成员、副局长)
男,维吾尔族,1965年5月出生,新疆籍人。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8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程度,毕业于新疆财经学院财政专业。曾任喀什市国税局稽查分局局长,喀什市国税局副局长,伽师县国税局局长、党组书记,克州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2009年10月任喀什地区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协助书记、局长分工负责喀什地区国税系统征收管理、纳税服务、货物和劳务税管理工作及地区国税局机关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货物和劳务税科工作
黄文权(党组成员、副局长)
男,汉族,1967年3月出生,重庆市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程度,毕业于自治区党校函授经济管理专业。曾在麦盖提县税务局、麦盖提县国税局、喀什地区国税局、莎车县国税局、图木舒克国税局、喀什地区国税局工作,曾任麦盖提县税务局副科级调研员,麦盖提县国税局副局长,喀什地区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喀什地区国税局稽查局局长,莎车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2005年12月任图木舒克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3年4月至今任喀什地区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参加“访惠聚”活动住村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喀什地区国税局对疏附县塔什米力克乡三村的扶贫工作
赵华(党组成员、副局长)
女,汉族,1963年12月出生, 河北阳原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程度,毕业于中央党校党政管理专业。曾任伽师县国税局纪检员, 伽师县国税局副局长,喀什地区国税局监察室副科级监察员,喀什地区国税局人事教育科科长,自治区国税局喀什培训中心主任(副处级),2011年7月任喀什地区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2011年10月任喀什地区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协助书记、局长分工负责喀什地区国税系统办公室、人事教育、老干部管理、所得税管理工作及地区国税局机关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所得税科工作
张明(党组成员、副局长)
男,汉族,1969年1月出生,山东惠民人,1989年参加工作,200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文化程度,毕业于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先后在伽师县税务局、国税局、喀什地区国税局工作,曾任喀什地区国税局征管科副科长、信息科副科长、科长,叶城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2011年10月任喀什地区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2015年5月任喀什地区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内地挂职
1.内设机构
喀什地区国家税务局机关内设行政科室10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货物和劳务税科、所得税科、收入核算科、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财务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级别均为正科级。
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同时履行工会和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的职责。级别为正科级。
离退休干部科挂靠人事教育科。
2.直属机构
喀什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机构3个:喀什地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级别为副处级;喀什地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级别为均为正科级。
3.事业单位
喀什地区国家税务局设事业单位3个:信息中心(与征收管理科合署办公)、机关服务中心,级别均为正科级;自治区国税局喀什培训中心,级别为副处级。
1、地区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承办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审理和执行;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调查后提出初审意见;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指导、协调系统税务稽查工作。
内设机构4个(副科级):综合选案科、检查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
2、第一稽查局
负责辖区内一般涉税案件的选案、调查、审理及执行工作;负责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按规定将涉税犯罪案件向公安部门移送和上报;负责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资料的上报送审工作;负责上级下达专项检查工作任务;负责违法案件公告;负责向税源管理部门反馈稽查结果,定期提出征管建议;负责稽查档案的建立、移交及归档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3个(正股级):综合科、检查执行一科、检查执行二科。
3、第二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