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 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我市种子发展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组织开展我市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推广前的试验以及品种真实性鉴定,组织新良种和种子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
(四)负责我市农作物品种及种子生产、经营、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建立健全良种繁育体系和种子质量控制体系,组织开展种子质量认证工作;
(五)负责我市种子行业的统计及种业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
(六) 组织落实我市救灾备荒种子贮备任务;
(七)负责组织我市种子管理行业工作人员培训及技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