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全市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品种引种的审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和新品种示范、展示及品种使用指导工作。
2.负责全市种子生产、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及进出口种子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种子市场管理、种子案件查处、种子质量纠纷的调解等工作。
3.依法负责核发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和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具体工作,并依法对下级种子管理机构的“两证”核发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4.组织和领导全市种子南繁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种子行业的人员培训,负责全市种子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的汇总、上报和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