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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官方网址:http://www.tszjj.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果园乡裕华西道唐山凤凰新城


地图位置

公交路线

78路

约45分钟6.9公里无换乘步行460米

唐山市

向西南步行130米到市政府(临时站)

乘78(蓝天家园方向)到友谊东辅路14站

向西步行330米到终点

唐山市质监局


主要职能

(一)负责拟定提高全市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起草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二)负责全市质量宏观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质量发展规划,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辖区内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辖区内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认证认可相关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协调和监督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工作,引导企业按照国际惯例进行各种认证。

(四)负责辖区内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协调辖区内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五)统一监督管理辖区内标准化工作,贯彻国家和省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制定全市的具体实施办法,制定全市标准化工作的规划、计划,指导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市级农业地方标准,在全市组织实施标准并进行监督,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监督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管理辖区内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负责统一管理辖区内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和监督地方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本地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

(七)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行政许可服务工作。

(九)负责综合管理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有关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

(十一)指导相关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路  遇(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局全面工作。

林  虹(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计量监督管理、认证认可、计量测试、质监事业发展规划、科技等方面工作。分管计量处、认评处、市计量测试所,联系海港分局、芦台分局。

孙太选(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质量宏观管理、标准化、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纤维检验等方面工作,分管质量处、标准处(含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工作)、市纤维检验所、市标准化所。

江秀清(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食品相关产品监管、产品质量检验等方面工作,分管监督处(含食品相关产品监督工作)、市质检所。联系高新分局、汉沽分局,联系国家钢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唐山)。

高  宏(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日常管理、人事管理、财务装备、党建、基建、后勤服务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科技处(基建办)、机关党委。

赵  杰(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负责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作风、效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监察室。

张乐民(副调研员):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执法打假、依法行政、行政审批改革等方面工作。分管特种设备处、稽查处、法规处(含市行政审批中心服务窗口),联系市特检所。

李志杰(副县级干部):协助负责机关日常管理、人事管理、财务装备、纪检监察、党建、后勤服务等方面工作。

冯  贵(总工程师):协助局领导负责编制市局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系统科技、技改工作,督促科研成果推广、应用。

王文万(总检验师):协助局领导负责市局技术机构能力提升和评比考核,编制系统技术机构实验室建设规划、计划。


组织结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策研究、信息、保密、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卫、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

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质量技术监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承办有关行政案件审理、复议和应诉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制定行政许可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则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结果的公示及有关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三)质量管理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处)

组织实施全市质量发展规划和质量奖励制度;建立全市产品质量诚信制度;推进和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承担全市宏观质量综合统计、分析与通报工作;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承担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国家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进行监督和管理;引导企业按国际惯例开展认证;规范和监督认证认可中介服务机构的活动。

(四)标准化处

管理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和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市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承办采标认可、采标标志、市级农业地方标准工作,指导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五)计量处

管理和监督全市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全市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

(六)产品质量综合监督处

拟定市级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依法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仲裁检验、鉴定;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等环节实施安全监察和监督检查;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稽查处(打假办公室)

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行为;承担工业产品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承担辖区内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日常协调工作;调查处理重大和跨区域的质量技术违法案件;负责区域产品整治工作;承担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投诉、举报的查处和质量纠纷的调解工作;承担市政府打假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计划财务与科技处

拟定并组织实施计划、财务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制度;编报预决算并批复;管理各类资金和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工作;拟定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相关科研、技术引进等工作;提出技术机构及实验室建设规划、计划和科研年度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机构的综合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和日常财务工作;承担地理标志保护工作。

(十)人事处

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和职业资格等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有关协会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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