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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乘坐3环上行3环下行到 一百货,下车步行289米
3.乘坐10路、11路、13路、16路、18路、19路、2环、3环上行,3环下行,3路、4路、5路、6路、7路、8路环路上行环路下行,到解放广场下车步行306米
4.乘坐10路到阜新日报下车步行338米
5.乘坐16路、21路到房产交易大厅下车步行339米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规章和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全市质量综合管理和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3、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按职责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4、负责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发布市级推荐性农业标准规范;管理采用国际标准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5、负责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本地区计量标准;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强制检定工作;组织本地区量值传递和对比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6、承担全市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7、负责全市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管工作;实施对全市相关实验室、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的申报和监管工作;实施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
8、承担综合管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责任;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长 王宇: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1990年8月参加工作,2017年6月任阜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负责行政全面工作。
党组书记 杨辉: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5月入党。1998年9月任阜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负责党务工作,分管机关党委、人事科、计量科、标准化科、阜新市计量检定测试所、阜新市标准计量情报所。
副局长 李国元: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入党。1999年4月任阜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负责质量、园区和科技工作,分管质量管理科、阜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阜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发区分局、阜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区分局。
副局长 李鹏:男,满族,1961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月入党。2005年1月任阜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负责特种设备、行政审批和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政策法规宣传科(行政审批科)、阜新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副局长(调研员) 徐如洲:男,汉族,1965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1984年11月参加工作,1990年4月入党。2014年12月任阜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调研员)。负责机关建设、督查考评和稽查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科、阜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
(一)办公室
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协调机关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访、综治、社会稳定、接待工作;全局性重点工作的调研、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政务信息收集和反映;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全市质监系统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经费及罚没、收费缴拔的监督管理;全市质监系统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国有资产项目的申请、审查及管理监督;全市质监系统财务审计监督。
(三)政策法规宣传科
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法制工作;负责系统内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法制宣传报道工作;日常案件审理及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四)质量管理科(产品质量监督科、认证监管科)
组织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全市产品质量诚信制度;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实施名牌战略;组织贯彻实施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组织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事项;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省质监局授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上级部署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及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和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工作;监督管理系统内市级以下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贯彻执行国家认证认可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对相关认证机构和认证咨询、培训机构及认证活动的监管管理,查处认证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获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的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检查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管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
(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负责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六)标准化科
组织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发布市级推荐性农业标准规范;组织标准的宣传贯彻,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全市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管理全市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工作和商品条码工作。
(七)计量科
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计量标准的考核和管理;组织量值传递,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校准;全市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发放和日常监督管理;计量器具产(商)品的监督;全市法定计量检测机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全市计量检定人员管理;指导企业计量工作。
(八)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绩效考核和职业资格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设置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