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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盘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官方网址:http://zjj.panjin.gov.cn/index.html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7-8226006 

传真:0427-8226188 

邮编:124000 

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水城七街辽东湾创业中心综合楼A座5号楼

地图位置

公交路线

盘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附近的公交站:

巡警、西水湾、市交通局、图书馆。

盘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附近的公交车:

31路、19路、4路等。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规章和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全市质量综合管理和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和有关政策、规划、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和品牌价值评价;组织实施国际通用的质量标准;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拟定全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

(四)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等级方面的违法行为,按职责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五)负责全市标准化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新产品开发、投产鉴定和技术改造的标准化审查工作及识别卡发放手续;管理采用国际标准和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工作;负责全市的农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全市的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负责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强制检定工作;组织建立本地区计量标准;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强制检定工作;组织本地区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定的重点管理范围以外的计量口齿制造和修理审批;建立计量公正行(站)的审批;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七)承担全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八)负责全市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管工作;实施对全市相关实验室、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的申报和监管工作;实施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

(九)承担综合管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督察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办理气瓶子充装单位许可(车用气瓶除外);特种设备维修单位许可(压力容器、电梯除外);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十一)负责全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其及监管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梁建松:局长、党组书记。负责质监局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工作。

沈国刚: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辽东湾新区质监工作及局务、组织人事、督查、计量工作,负责市政府、省局绩效考核协调抓总工作,负责软环境建设协调工作。分管辽东湾分局、办公室、计量科及计量测试所。

刘克刚: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行政执法、质量监管、政策法规、宣传和新闻发布、行政服务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省政府质量考核工作,对应负责市政府、省局绩效考核工作。分管稽查局、质量管理监督科、政策法规宣传科、行政审批中心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杨庆利: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络平台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省局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对应负责市政府、省局绩效考核工作。分管标准化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及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网络管理中心。

高雪飞: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机关党建、计划财务、科技、食品相关产品监管、事业单位收费监管工作,负责局绩效考核工作,对应负责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绩效考核工作。分管机关党委(绩效考核办公室)、计划财务科、食品相关产品监督科。

组织结构

1、办公室(联系电话:8226006):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拟定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信息、保密、信访、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资、机构编制、人事档案、教育培训、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2、计划财务科(联系电话:8226007):负责市局及直属单位财务预算、决算编制,经费及罚没财物缴拨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市局及直属单位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市局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市局及直属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3、政策法规宣传科(联系电话:8226010):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规章和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协调工作。

4、质量管理监督科(联系电话:8226013):指导全市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质量综合管理和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纲要和有关政策、规划、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和品牌价值评价;组织贯彻实施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事项;组织实施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拟定全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 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5、标准化科(联系电话:8226012):负责全市标准化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新产品开发、投产鉴定和技术改造的标准化审查工作;管理采用国际标准和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工作;负责全市的农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全市的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依法组织查处标准化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6、计量科(联系电话:8226011):负责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强制检定工作;组织建立本地区计量标准;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强制检定工作;组织本地区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定的重点管理范围以外的计量器具制造和修理审批;建立计量公正行(站)的审批;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全市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管工作;实施对全市相关实验室、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的监管工作;实施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查处计量、认证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联系电话:8226166):承担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督察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办理气瓶充装单位许可(车用气瓶除外);特种设备维修单位许可(压力容器、电梯除外);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组织查处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8、食品相关产品监督科(联系电话:8226123):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食品相关产品进行监督管理;规范食品包装标准化监管。依法组织查处食品相关产品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直属单位

盘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辽东湾分局

盘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

盘锦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盘锦市计量测试所

盘锦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盘锦市组织机构代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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